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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自评报告大全(12篇)

服务月是为了提倡社会公益、倡导积极向上的社会价值观而设立的,它可以让我们更深入地参与社区建设。服务月是指在某一特定的时间段内,组织或个人开展各种服务活动的集中行动。在服务月期间,大家共同努力,为社会作出更多的贡献。服务月的目的是唤起人们的社会责任感,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服务月不仅能够给人们带来实际的帮助,还能够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服务月期间,人们可以参与各种志愿服务活动,为他人带去温暖和关爱。在服务月中,如何更好地组织和安排各项服务活动是一个关键问题。怎样提高服务质量,使得服务月活动更加有效果是我们需要思考的事情。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服务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

20xx年上级下达我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任务2.3万亩,财政补助资金300万元。我县根据社会化服务小户、服务重要农产品、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的要求,通过需求调查,结合本县实际,针对粮油生产、茶叶产业、蚕桑产业三大产业实施服务。完成项目总投资1761.1万元,其中:财政补助300万元,群众自筹1461.1万;实施面积6.628万亩,折合面积2.309万亩。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xx〕35号)精神和《宜宾市农业农村局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xx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宜农函〔20xx〕15号)文件等规定,会同财政联合上发文,并报批县政府审批,且上报备案。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完成数量。按实施方案要求完成社会化服务面积1.218万亩,具体分为三个环节,一是粮油生产(水稻统防统治、绩效收割)。胜天镇、复兴镇、嘉乐镇、庆岭镇、沙河镇、蕉村镇等6个镇,作业面积1.1万亩,折合面积0.127万亩;二是茶叶产业(茶园病虫害统防统治、茶园机械修剪)。文江镇、蕉村镇、罗场镇、落润镇等4个镇,作业面积2.834万亩,折合面积1.091万亩;三是桑园管理(桑树冬剪、桑树刷白)。罗场镇、嘉乐镇、落润镇、蕉村镇等4个镇,作业面积2.694万亩,折合面积1.091万亩,因季节性原因,该项目正在实施中。

2.项目完成质量。各服务主体按服务技术要求,在项目乡镇和县农业农村局监督指导下,规范开展服务工作,项目完成后,经镇及县级抽查验收,桑树修剪到位,刷白均匀周到;茶叶病虫害统防统治后病虫率仅3.5%,达到服务标准要求。

3.项目实施进度。按项目进度要求,20xx年3月4日完成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与报批备案,4月20日通过公开招投标确立了服务主体,5月10日起组织项目实施,各服务主体根据各服务环节季节要求,合理安排服务时段,组织开展作业,于20xx年12月20日完成作业服务,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完成了粮油生产、茶园管理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桑园管理项目正在实施。20xx年12月16—12月30日,开展项目总结及绩效评价。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通过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统一采购生产资料,统筹使用农机设备,统一安排专业作业人员,解决了小农户小规模生产在资金、技术、设备上的短板,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效益。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计划300万元,截至20xx年12月15日实际到位300万元,资金全额到位。

2.资金执行情况。项目资金截止到20xx年12月15日支付给服务主体170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蚕桑服务项目正在实施中。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实行先服务后补助和县级部门报账制,服务完成并经镇级验收、县级验收合格后,服务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供补助资金正式发票及资金审批表、服务合同、作业日志、作业量汇总表、镇级验收表及抽查表等资料,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并完善报账手续后,一次性全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该项目属于先服务后补助和县级部门报账制,服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按相关手续一次性全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主体完全按期完成,因其部分主体实施时间不一,项目正有序推进中。

该项目属于先服务后补助和县级部门报账制,服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按相关手续一次性全额拨付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截止到20xx年12月15日支付给服务主体170万元,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蚕桑服务项目正在实施中。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产业良种普及率和生产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高了产量和品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桑树冬季修剪刷白服务,改变了以往桑农粗放管理模式,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提高桑叶产量和品质;茶叶病虫防治服务,解决了茶叶生产上蛀虫防治的难题。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通过对农业生产关键和薄弱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解决了小农户生产劳动力和技术不足或单户作业不划算问题,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业效益。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通过桑园冬管服务,提高了桑树抗病虫能力,减少了病虫危害,降低了农药施用量;而生产服务通过精准用药、安全施药、规范操作,减少了用药量,降低了农药残留,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通过项目实施,作物产量提高、品质提升,农户增加了收益,带动了农户对农业生产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加强管理的意识和需求,增强了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和信心,促进了我县社会化服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完成后,经入户调查和电话抽查,农户满意度达95%,超过85%满意度的项目标准,项目区农户普遍希望来年能继续实施社会化服务项目。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宣城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民政民生工程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投入(基准分20分,自评分20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基准分5分,自评分5分)。

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出台了《宁国市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办法》和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及政策措施;编制的实施办法和政策措施经同级政府的批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符合《安徽省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宣城市20xx年度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实施办法》的要求。贯彻落实《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宣城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意见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和《宣城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xx年专项行动方案》,制定《宁国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xx年专项行动方案》,并落实到位。自评分5分。

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建立健全了由民政、财政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并在协调研究、问题解决、部署任务和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等方面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年召开2次会议。自评分2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20xx年民政民生工程实施方案中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安徽省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办法》、《宣城市20xx年度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客观实际的要求。自评分3分。

4、绩效指标明确性(基准分4分,自评分4分)。

实施方案依据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实施方案设定的`绩效指标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自评分4分。

5、资金到位率(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20xx年新建养老床位62张,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按每张床位5000元补助,补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拨付资金6.2万元;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按照实际入住的老人数结合护理人员配比给予每人每月200、300、400元的运营补贴,并按规定进行入住人员统计,应补资金241万元,实际到位241万元(前三季度);公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保障床位2150张,参保补贴资金8.32万元,实际到位8.32万元;发放高龄津贴11161人,发放资金457.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57.1万元;通过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196人,服务标准每人每月120元,发放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2647人,发放资金374.6万元,实际到位374.6万元。自评分3分。

6、补助资金到位及时率(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截止今年底,所有补助资金全部到位。自评分3分。

(二)过程(基准分30分,自评分30分)。

7、政策宣传(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我市开展了多种形式,多平台的宣传,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宣传效果显著。自评分2分。

8、公示制管理(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的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资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补贴资金、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发放等情况均及时通过媒体、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格式符合公示要求。自评分2分。

实施管理合规性(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补助对象、标准、范围与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规定相符,申报材料符合实施管理办法的要求。自评分3分。

信息平台管理(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重视系统数据填报工作,安排专人定期填报数据,按要求、按时限完成全国养老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更新;完成养老院服务质量检查核查表上报,符合“一地一案,一院一策”要求,检查未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自评分2分。

档案管理规范性(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建立了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档案;项目档案资料规范、完整。自评分3分。

服务市场监管(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进行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自评分3分。

资料报送情况(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对评价所报送的资料及时、齐全、真实、准确。自评分3分。

民生报表报送情况(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每月按时按质报送民生工程报表,确保数据准确、真实。自评分3分。

制度建设与执行(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建立健全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或相关内控制度;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或内控制度的要求。自评分2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基准分4分,自评分4分)。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应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对“高龄津贴”发放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浪费,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自评分4分。

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符合规定。自评分2分。

监督检查有效性(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我市民政部门不定期开展项目资金使用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自评分2分。

(三)产出(基准分25分,自评分25分)。

19、目标任务完成率(基准分5分,自评分5分)。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总床位4045张(含养老机构床位,医疗机构护理、康复床位,短期托养的床位),每千名老人达到47张。享受高龄津贴11161人、养老服务补贴2851人、建设补贴床位数62张,运营补贴人数820人。凤凰社区入选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工程(社区居家)。截止目前,20xx年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目标任务完成程度100%,自评分5分。

20、达标率(基准分4分,自评分4分)。

养老机构护理床位达到41%,150张以上养老机构医务室或护理站数量达100%。自评分4分。

21、配建率(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0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00%以上;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覆盖率100%,“三级中心”达标100%。自评分3分。

22、覆盖率(基准分9分,自评分9分)。

县、乡“三级中心”覆盖率达100%,通过政府的网站公布建设补助标准并按照要求给予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覆盖面100%;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达76%以上;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覆盖率达100%。自评分9分。

23、创新性(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24、完成及时性(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四)效果(基准分25分,自评分25分)。

25、社会效益(基准分8分,自评分8分)。

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受救助群众好评;项目实施对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改善和生活质量提高的作用明显;项目实施对推动养老事业发展的作用巨大;项目通过社区养老服务活动的开展,对全社会弘扬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的作用明显。自评分8分。

资金放大效应(基准分5分,自评分5分)。

省级以上财政资金对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投入,带动社会资本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放大倍数大于20倍,撬动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作用明显。自评分5分。

27、可持续影响(基准分6分,自评分6分)。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得到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本市年度财政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自评分6分。

28、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基准分6分,自评分6分)。

通过随机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满意率达到95%。自评分6分。

一是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通过整合养老服务资源,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形成了高、中、低档配套,养、护、助功能齐全,公办、社会投资兴办、合作经营等多种形式共同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二是养老产业规范化管理。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护理能力培训工作,提升养老机构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严格落实民政行业监管责任,通过政府购买安全管理服务方式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安全运营进行常态化、制度化监管。

三是社会效益日益明显。目前我市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已投入使用的有15家,公建民营农村敬老院达到7家,从目前民办养老机构投入运营情况来看,基本形成了市场充分竞争的良好局面,服务质量和社会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社会效益明显。

县级年度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计划生育的主要内容和目的是促进晚婚晚育、少生优育,有计划地控制人口。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根据《关于对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的通知》(x人口组发〔20xx〕1号)文件要求,按照《20xx年度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我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乡、村两级计生专干深入村组,对全乡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政策的对象进行调查审核,重点人群摸清底子、查漏补缺。现将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为了切实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我乡认真研究部署,按照干部联村包组分工,每一小组内安排一个乡、村计生业务干部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对全乡14行政村,共42个村民小组,近年来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的对象逐一核实,我乡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135户264人,共涉及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资金31.74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32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3.84万元。通过现场审核,有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予以退出。

(一)严把资格确认关。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1、村委会核查并张榜公示;2、乡人民政府核查年审并张榜公示;3、县级审核、确认并公布;4、市人口计生部门抽查;5、自治区人口部门进行审核。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1、本人提出申请;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3、乡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4、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5、地级市人口计生委、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国家人口计生委备案,而后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

(二)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案资料。建立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档案资料,通过规范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运行机制。监管好、使用好、发放好奖励扶助资金。

(三)通过这次乡村两级严格的审核,共审查出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按退出程序退出并张榜公示,确保我乡奖励扶助无虚报、错报、漏报等现象。

(一)保障得力。建立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善举。乡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专研究奖励扶助工作,并将奖励扶助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作为当年为民办实事之一。

(二)透明公开。在实施本项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继续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通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通过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奖励扶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专款专用。凡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均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的奖励扶助资金。奖扶资金由乡村两级造表审核,由代理发放机构直接划拨到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补助到户到人。

(四)明确责任。我乡十分重视奖扶的年审工作,从奖扶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谁出错,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严格把握政策口径,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通过近年来计生奖扶工作开展虽有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失误,虽然乡、村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力争使错报、漏报率降到最低,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对计生奖扶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存在死角,边远偏僻的农户政策知晓率低;二是个别村干部对奖扶对象的婚育情况调查了解不够深入细致,特别是对婚姻生育变动次数较多的夫妇情况调查怕麻烦不彻底,容易让其钻政策空子,造成错报时有发生;以上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存在。总体来说,群众对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项目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的整体评比较高,对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形式比较满意,但是在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这两个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人口和计生责任目标责任书内容,把计生奖励扶助考核内容和分值比重适当加重,使人口和计生工作管理重点逐步转移到计生优惠政策落实方面上来。

(三)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不断上涨,扶助金额偏低,不利于奖励扶助利益导向的实现,希望适当调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农村奖励对象育龄妇女年龄放宽至55岁后,不但从经济上给予扶助,还应从精神上、人文关怀上、医疗服务上、养老上或其他社会救助给予慰藉和扶助,切实实现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自xx年荣获“国家级优质服务县”以来,我县在“创优”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稳步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每年均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现将年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自查自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为切实巩固提高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我们着重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积极争取领导重视。县、乡党委政府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人口计生、财政、卫生、教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优”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或县长办公会每年均多次研究人口和计生工作,并给予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制定完善了《关于进一步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黄牌警告和通报制度的通知》等措施。

(二)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按照“调整、充实、提高”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县、乡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任职资格的清理力度,严禁无任职资格的“赤脚医生”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医学类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自xx年荣获国家级优质服务县以来,来共招入10名,从而不断充实计生队伍。目前,计生队伍中有技术人员49人。加强对计生队伍的培训,每年均选派3至4名相关专业的医生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学习,根据实际,每年从乡上安排人员到县服务站跟班学习,并召开计生队伍培训会,将所有技术人员集中到县上参加技术、理论及业务操作培训,计生队伍技术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不断完善技术设备。切实增加资金投入,建立完善以县计生服务站为龙头,乡镇服务站为支点的技术服务网络。近年来,县计生服务站先后购置了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及b超、乳腺诊断仪、微波治疗仪、心电图、血液分析仪、x光机等治疗仪。投资190余万元,新建了县计生服务站,并在服务站内设置了宣传品展示台、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展示柜等,同时,将服务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对乡镇计生服务所的投入。xx年以来,先后投入资金166余万元,为仁和、夹寒箐、大栗树、都龙、八寨等乡镇分别配备了相关的医疗设备,不断提升技术设备等级,同时,为各乡镇配置了电视、音响、vcd等宣传设备,为满足群众计划生育知识需求提供了方便,为开展优质的计生服务奠定了基础。

(四)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每年都将15万元的计划生育手术减免费、县级承担的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2万元、一次性奖励金10万元、城镇无业人员独生子女保健费3.6万元、转移支付中计划生育事业费35.6万元以及计划生育工作经费19万元纳入财政预算,并落实了流动人口管理员和计划生育宣传员的报酬,为提升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创造了有利条件。

(五)强化宣传教育。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最重要的方法就是强化科学的宣传教育。为此,在工作中,始终以宣传教育为突破口,以优质服务为落脚点,强化自身学习,深入农村多形式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及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推广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工程等相关知识。

(六)严格实行依法管理。严格规范办理《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具体行政行为;加大计生队伍法律法规培训力度,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并制定和落实文明执法规范,保障群众依法实现法律救济的权利;建立健全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严肃查处有关违法案件,文明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服从审计、监察等监督机关依法作出的监督决定,积极主动邀请行政执法监督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截止目前,全县未发生过因计生行政执法不当引起的群众集体上访和行政诉讼案件,未出现一起违反“七不准”的行为。

(七)不断深化民主管理。在xx年以来,××县就按照有阵地、有宣传资料、有计划生育文艺宣传队、宣传标语、宣传器材、协会组织、婚育学校的标准,在全县创建推广“坝尾模式”,实行群众自觉参与,自我管理,并要求县、乡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每年至少深入“坝尾模式”示范村免费为育龄群众进行生殖健康检查2次。同时,积极帮助群众改善发展条件,找准发展路子,使1473个计划生育贫困户摆脱贫困,走上了富裕道路。近年来,根据上级要求,又在全县大力开展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并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内容融入“村级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公约”,发挥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作用,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八)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以“奖优免补”政策的贯彻落实为契机,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大力宣传,并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文艺队的作用和优势,巡回于乡、村演出90余场,使群众对“奖优免补”的政策知晓率达98%以上。对外出务工家庭则由家属写信给外出的家庭成员,向其宣传“奖优免补”政策,全县共发出信件300余封,161个家庭接信后同意并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奖优免补”政策实施以来,全县累计办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6208户,共兑现一次性奖励金450万元,兑现教育奖学金99.972万元,发放养老补助费140.605万元,发放特别扶助19.032万元。同时,强化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察,保证了奖励资金安全运行。通过落实“奖优免补”政策,农民群众生育观念明显转变,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人口出生率均控制在了10‰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了7‰以内。

(九)积极开展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狠抓了“三个环节”:首先,加强知情宣传。在全县124个村委会、社区制作了“知情选择窗口栏”121块,占全县124个村民委(社区)的97.6%,并将药具种类、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通过“知情选择窗口栏”告知群众,让群众在了解掌握的基础上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其次,实行分类指导。利用下乡、办证等时机,针对不同年龄、不同阶段的育龄群众,介绍推荐适合的避孕节育方法。第三,推广避孕工具。引进并推广新技术和新的避孕工具,不断满足育龄群众避孕节育需要,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推行避孕药具“一卡通”,育龄群众持家庭目标责任书即可在任何一个免费发放点领取所需避孕药具,有效推动了避孕节育工作的开展。

(十)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服务。组建了由科技管理员、法规宣传员、医务人员组成的便民服务队,深入村寨,白天免费为育龄群众查环、查孕、查病,晚上放映电影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大力开展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下发了《××县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全县计生医技师到学校开展培训工作,并将生殖健康知识列入初中、高中教学课程,有效提高了青少年生殖保健知识水平。

(十一)积极开展出生缺陷干预服务。在去年扎实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干预体系,由村级计生宣传员对育龄群众进行优生优育基础知识的宣传和咨询;乡镇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对新婚夫妇、孕产期夫妇进行知识教育和孕产期保健知识培训,并开展孕期保健和产后随访服务;县计生服务站建立优生咨询门诊,并开展出生缺陷和遗传病筛查、新生儿代谢病的筛查。按省、州要求制定了科技大练兵实施方案,并进行了为期六天的理论知识的学习及实践操作训练,培训结束后经测试,所有参训人员均为合格。年以来,对全县计生服务站(所)的医务技术人员共90余人开展了“医学检验”知识技能培训,在去年参训人员测试均为合格的基础上,每年都加深培训,并经常性的派县上的医生到乡镇服务所开展实验室检查项目(hiv抗体、hbsag、梅毒螺旋体)工作。进一步为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程的稳步推进提供了保证。

(十二)积极开展艾滋病预防工作。在电视台播出了《直击艾滋》等宣传教育专题片,并在县报《××潮》上刊载相关标语、口号,提高广大群众防艾意识。大力推广使用安全套,在县生殖健康服务中心和13个乡镇计生服务所成立了安全套免费发放点,并以街天为契机开展免费发放安全套活动;在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安置了安全套自动售套机2个;要求各类宾馆、旅馆、发廊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并加大检查督促力度。xx年以来,全县共发放安全套21.1万只。目前,全县医疗单位、性病门诊、旅馆业安全套摆放率达100%,酒吧、发廊安全套摆放率达98%,高危人群使用安全套预防艾滋病知识知晓率达97%。

(十三)积极开展性别比综合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等十一个部委《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和国家人口计生委等三部委《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精神,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并强化对全县医疗保健机构、私人诊所及b超使用情况的整治和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性别比失衡现象。同时,在扶贫项目、贷款方面给予独生户、双女户同等优先权,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出生人口性别比进一步平衡。

(十四)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健全有效管理体制,实行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制定并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及用工单位、村民委(社区)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在全县的4个社区设置了流动人口专职管理员,并将其报酬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率先在流动人口中以籍贯或行业为单位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到目前为止,已成立江西、四川、福建、浙江、湖南、广西籍等10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协会,共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会员268人;在流动人口较多的都龙镇矿区,引导企业业主自费聘请流动人口管理员,并定期到计生服务所汇报工作和免费领取避孕药具发放给流动人口;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xx年以来,全县共提交信息505条,接收信息1893条,反馈信息1795条,反馈率达10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运行正常。目前,全县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已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良好氛围。

通过对照国家计生委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评估指标体系和云南省酒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认真进行检查,各项指标在荣获xx年“国家级优质服务县”基础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得到了进一步巩固提高:

1、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6%以上;。

2、群众满意率达98.9%;。

3、政策知晓率达97%以上;。

5、落实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村达97.6%;。

6、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达91.2%;。

7、出生性别比从xx年的124降到今年的107;。

8、已婚妇女综合节育率稳定在85%以上;。

9、术后和药具随访服务率达到了98%以上;。

11、计生干部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100%;。

12、育龄群众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

13、统计信息准确率达96%;。

14、乡村计生工作人员报酬落实率达100%。

为了全面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处关于开展2012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年中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我办事处的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苗寨镇现已纳入流动人口管理平台人员总数为1456人,成年育龄妇女为295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为52人。我镇流动人口以流出人口居多,基本上无流入人口。大多数流出人员以广东、浙江、__等经济发达地区为主。

2012年度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100%,怀孕人员怀孕后均采取回到我镇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落实98%率。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财政资金投入增长呈现逐年增长的情况(其中免费技术服务经费比去年同期增长一万多元),机构设置为1、人员配备1。

面对流动人口这个特殊的群体,我镇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镇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要求各行政村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留守老人和儿童,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和学习,使流动人口没有后顾之忧,同时对返乡的育龄妇女进行宣传,发放避孕药具和宣传页,使广大流动人口由理解到配合,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创造良好环境。

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和信息化工作情况。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由各村村委会对本村的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进行采集核对,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使我办事处外出的育龄人员入库率大大提高。并通过流动人口系统中待办事宜模块,及时与流入地进行信息沟通,反馈情况。

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情况。简化办证程序,及时免费为外出务工的流动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

便民维权及相关优先优惠情况。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环孕情服务、妇科病普查、生殖保健咨询服务等。通过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及时通报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等相关信息。逐步取消了由本人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的方式,为流动人口减轻负担。

奖励优待政策出台及落实情况。为流动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相关奖励。

区域协作情况。我镇及时应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流出地及时准确地对流出人口进行完整的个案信息登记和更新,并通报流入地,不断增强了流动人口以户籍地与现居住地的互相配合,共同管理。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我办事处到现在还没有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情况发生。

婚育信息难掌握。流动人口构成的复杂性、就业行为的随意性、生育行为的隐蔽性,增加了管理服务的难度。

(一)项目开展情况。全面落实国家“三项制度”和省“奖优免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政策,2020年符合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有3079人,因变动当年退出98人、新增382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有923人,因变动当年退出29人、新增94人;“少生快富”工程有155户(其中符合国家政策26户、省政策129户);特别扶助(其它)有3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有8户;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有25户;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有820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资助条件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有28653人。共惠及33666人(户),预计兑现资金1452.71万元。

(二)自评工作情况。评价方式采取自评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认真对照绩效评价范围和内容,总结评价了2020年计划生育服务项目推进和任务完成情况。

1.根据2020年计划生育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设置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6项目标,按既定政策标准确定计划生育奖扶目标人数、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补助标准兑现准确率95%以上,资金发放到位率100%,目标人群政策知晓率95%以上,家庭发展能力、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奖励扶助对象满意度90%以上,整体评估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政策落实情况。

2.全州符合享受人数和实际申报人数相比,资格认定准确率:奖励扶助制度99.97%,特别扶助制度100%,少生快富工程100%,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100%,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100%,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100%。

3.2020年3月11-16日州卫健委核查组对5个县市2019年及2020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核查,核查了个案申报资料基本按照国家和省要求规范完整,实地查看了芒市风平镇、瑞丽市勐卯镇、陇川县章凤镇、盈江县平原镇、梁河县壤宋乡5个乡镇5个村6村(居)民小组工作情况,入户走访15户28人,其中奖扶对象25人已全部领取奖扶金,资金发放到位100%,群众政策知晓率、满意率达95%以上。

(一)规范资格确认条件和程序。严格按照《国家“三项制度”扶助对象的管理程序》,做到资格认定规范符合程序,严把目标人群资格认定质量关。具体工作:一是自愿申报,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二是严格审批程序,做到三级审核三次公示,个人申请村级审议,乡级初审后在乡、村两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卫健局,县级复核录入国家系统后将符合享受对象名册返回乡镇,在乡、村(居)、组同时公示5-7天,确保对象资格认定准确;三是信息录入及时,1月7日组织县市参加全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三项制度和托育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培训,专人负责信息系统录入,全州符合对象的基本信息录入准确并按时上报。

(二)坚持“四权分离”运行机制。我州财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农信社对资金的来源与发放,严格实行“四权分离”,加强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的原则,按照省的要求,采用“直通车”形式,由农信社直接将奖扶资金发放到户到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抵扣、冒领、贪污扶助金等违规行为。每年审计局对县市奖励扶助专项资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督促县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高效使用。在发放过程中,各部门协作配合,互通工作情况,共同解决资金发放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开展各种检查,各县市奖励资金帐目清楚,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渠道通畅,兑现到位,享受对象能够按时收到国家的奖励扶助金。

(三)杜绝虚报、错报、漏报情况发生。各县市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把政策执行情况纳入乡镇(街道)目标责任考核,对因领导不力、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众应该享受的惠民政策得不到享受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乡镇计生专干加强区域内应享受对象身份信息核查工作,尽力做到应享尽享,杜绝迟报、漏报、错报现象。

(四)建立目标人群进入、退出动态监测机制。

1.进入机制。每年乡镇(街道)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在总人口信息登记台账中将年满59岁的计划生育家庭成员纳入待进范围,跟踪调查他们两年内的婚姻和子女的变化情况,满60岁当年按当时的状况纳入奖扶。

2.退出机制。一是通过三级二次公示,在国家padis系统关闭前,将系统名册下载,公示于乡镇、村、村民小组三级,使奖扶对象情况为群众所知,便于监督;二是乡镇、村计生专干对奖扶对象进行随访,在当月例会报告奖扶对象死亡、婚姻和子女变动情况;三是年底乡镇计生办对奖扶对象情况进行年审,入户走访后,将对象死亡和变动情况及时上报县卫生健康局人口家庭股予以退出和变动。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20年绩效目标任务有:奖励扶助制度3079人(其中芒市1003人、梁河县381人、盈江县560人、陇川县539人、瑞丽市596人),补助标准:独男960元/人、独女1080元/人;特别扶助制度923人(其中芒市318人、梁河县70人、盈江县135人、陇川县182人、瑞丽市218人),补助标准:伤残4200元/人、死亡5400元/人;“少生快富”工程155户(其中芒市65户、梁河县25户、盈江县34户、陇川县22户、瑞丽市9户),补助标准:独生子女户、双女户3000元,半边户1500元;特别扶助(其它)3人(其中芒市1人、梁河县2人),补助标准:一级4800元/人,二级3600元/人,三级2400元/人;一次性奖励金8户(其中芒市4户、盈江县1户、陇川县1户、瑞丽市2户),补助标准:500元/户;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25户(其中芒市13户、梁河县3户、盈江县2户、陇川县4户、瑞丽市3户),补助标准:5000元/户(离婚2500元);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820人(其中芒市272人、梁河县174人、盈江县204人、陇川县104人、瑞丽市66人),补助标准:小学生160元,初中生260元,高中1000元,专科1200元,本科2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资助28653人(其中芒市10311人、梁河县4533人、盈江县6967人、陇川县3410人、瑞丽市3432人),补助标准:180元/人,计生特殊家庭全额补助。

(二)绩效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计划生育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共1406.3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621.89万元、省级补助742.99万元、州级补助41.5万元。下达资金文件:云财社〔2019〕303号(德财社〔2020〕39号)提前下达中央补助资金462.88万元;云财社〔2020〕172号(德财社〔2020〕173号)下达中央结算资金156.01万元、绩效补助资金3万元,和省级第一批补助资金188.09万元;云财社〔2020〕210号(德财社〔2020〕201号)下达省级第二批补助资金411.03万元;云财社〔2020〕270号(德财社〔2020〕235号)下达省级补助结算资金86.12万元(含代理发放费0.86万元、家庭医生签约补助1.11万元);德财社〔2020〕157号下达州级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资金41.5万元,中央、省级、州级补助资金全部足额下拨县级财政。另:云财社〔2020〕195号(德财社〔2020〕202号)下达计划生育宣传员省级补助资金57.75万元。(2020年县级财政应配套资金74.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预计兑现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资金932.94万元共惠及5013人(户),其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3079人314.02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923人470.1万元;“少生快富”工程155户44.7万元;特别扶助(其它家庭)3人0.72万元;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8户0.4万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25户11万元;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820人92万元。代理发放费用0.86万元、计生特殊家庭家庭医生签约补助1.11万元。当年使用资金合计934.91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县财政局、卫健局和代理发放机构加强资金管理,对奖扶资金发放及时进行清算,确保资金高效使用。

(1)年初资金结余:300.09万元,其中:奖励扶助0.038万元,特别扶助32.774万元,特别扶助(其它家庭)0万元,一次性奖励金5.325万元,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53.547万元,少生快富工程188.25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20.156万元。

(2)年度各级财政项目预算:1454.68万元,其中:奖励扶助314.02万元,特别扶助470.1万元,特别扶助(其它家庭)0.72万元,少生快富工程44.7万元,一次性奖励金0.4万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11万元,“奖学金”9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519.77万元。代理发放费用0.86万元、计生特殊家庭家庭医生签约补助1.11万元。

(3)全州5个县市均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发放,按既定政策标准发放到位,发放时间:陇川县2020年12月18日共发放172.059万元,瑞丽市2020年12月23日共发放182.34万元,梁河县2020年12月28日共发放104.478万元,芒市、盈江县预计在2021年2月份前完成奖扶资金发放工作。并按照代理机构发放成功回执单进行入户核实享受对象收到资金情况,做到补助标准足额兑现。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培训。我州实施计划生育服务项目以来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年初州、县认真组织业务骨干专题培训,对政策规定、资格认定、工作要求等业务知识进行了全面培训,使广大计生干部对奖励与扶助政策的实施范围、对象应具备的条件、办理程序等要求更加清楚。同时深入乡村,广泛地宣传国家“三项制度”和省“奖优免补”资格条件,做到面上宣传不漏村,对象宣传不漏户,使全州广大群众都知晓奖扶政策。

(二)严把资格认定关,确保奖励对象资格确认准确。加强监督,实行政务、村务公开,将奖励与扶助对象的申报条件、奖励标准向社会公开,奖励对象确认结果向群众公告,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开县、乡举报电话,畅通利益导向政策诉求渠道,确保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国家优先和优惠政策。

(三)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2020年通过奖励与扶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核查,各县市始终把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开展入户调查、信息核实、审批及公示,对继续享受扶助的对象进行见面确认,能做到资格确认程序规范,资格认定准确,资金发放和管理规范、个案资料管理规范。

(四)计划生育家庭个案信息档案管理规范。严格按照云财教〔2011〕357号文件要求,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档案管理,各县市均建有档案室,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对象的资料建档并规范管理,做到享受对象都有纸质和电子档案。

(五)做实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提供优先便利医疗服务“三个全覆盖”,为714人计生特殊人员提供生活、养老、医疗及精神慰藉服务,建立社会关怀的长效机制。州、县利用春节、“5.29协会日”活动之际,由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卫健、计生协会组成慰问组开展慰问关怀活动,深入村社看望慰问计生特殊家庭275户,为他们送去慰问品及慰问金达5.65余万元。

(一)德宏地处边疆,经济欠发达,财政基础薄弱,要承担相应配套资金,地方财政压力困难巨大。辖区山区乡镇多,群众居住分散,在宣传实施各项惠民工程中,各级的工作经费开支较大,基层难以承受。

(二)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导致对辖区情况短期内难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开展符合条件享受政策的对象申报工作时出现迟报、漏报、重报情况埋下了隐患。

(三)奖励标准偏低,不能明显加快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的步伐,特别对于一些经济基础较差的贫困家庭,没有产生实质性的直接改变。

(四)对独生子女身患重大疾病(如白血病、肾衰竭等)尚未治愈,没有被残联部门认定为残疾人并依照法律规定发给《残疾人证》的,其父母希望能够纳入特别扶助制度。

六、意见和建议。

(一)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提高国家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比例,同时配套一定的工作经费,缓解基层财政压力。

(二)进一步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将无退休工资或社保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城镇下岗、城镇待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纳入奖励扶助范围。

(三)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基金,为“少生”家庭上一份保险,待到养老时不愁不靠。

(四)建议将医学上认为不能治愈或即将导致终身残疾的患重大疾病独生子女的父母,及时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

(五)独生子女家庭为国家做出了贡献,由省级以上层面应制定对这些家庭在生活上、健康上、养老上、精神慰藉上的关怀扶助力度较大的政策。

为了全面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处关于开展2012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年中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我办事处的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苗寨镇现已纳入流动人口管理平台人员总数为1456人,成年育龄妇女为295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为52人。我镇流动人口以流出人口居多,基本上无流入人口。大多数流出人员以广东、浙江、__等经济发达地区为主。

2012年度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100%,怀孕人员怀孕后均采取回到我镇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落实98%率。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财政资金投入增长呈现逐年增长的情况(其中免费技术服务经费比去年同期增长一万多元),机构设置为1、人员配备1。

面对流动人口这个特殊的群体,我镇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镇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要求各行政村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留守老人和儿童,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和学习,使流动人口没有后顾之忧,同时对返乡的育龄妇女进行宣传,发放避孕药具和宣传页,使广大流动人口由理解到配合,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创造良好环境。

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和信息化工作情况。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由各村村委会对本村的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进行采集核对,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使我办事处外出的育龄人员入库率大大提高。并通过流动人口系统中待办事宜模块,及时与流入地进行信息沟通,反馈情况。

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情况。简化办证程序,及时免费为外出务工的流动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

便民维权及相关优先优惠情况。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环孕情服务、妇科病普查、生殖保健咨询服务等。通过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及时通报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等相关信息。逐步取消了由本人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的方式,为流动人口减轻负担。

奖励优待政策出台及落实情况。为流动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相关奖励。

区域协作情况。我镇及时应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流出地及时准确地对流出人口进行完整的个案信息登记和更新,并通报流入地,不断增强了流动人口以户籍地与现居住地的互相配合,共同管理。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我办事处到现在还没有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情况发生。

婚育信息难掌握。流动人口构成的复杂性、就业行为的随意性、生育行为的隐蔽性,增加了管理服务的难度。

(一)项目开展情况。全面落实国家“三项制度”和省“奖优免补”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政策,2020年符合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有3079人,因变动当年退出98人、新增382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有923人,因变动当年退出29人、新增94人;“少生快富”工程有155户(其中符合国家政策26户、省政策129户);特别扶助(其它)有3人;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有8户;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有25户;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有820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资助条件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有28653人。共惠及33666人(户),预计兑现资金1452.71万元。

(二)自评工作情况。评价方式采取自评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认真对照绩效评价范围和内容,总结评价了2020年计划生育服务项目推进和任务完成情况。

1.根据2020年计划生育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设置了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6项目标,按既定政策标准确定计划生育奖扶目标人数、符合条件申报对象覆盖率100%,补助标准兑现准确率95%以上,资金发放到位率100%,目标人群政策知晓率95%以上,家庭发展能力、社会稳定水平逐步提高,奖励扶助对象满意度90%以上,整体评估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政策落实情况。

2.全州符合享受人数和实际申报人数相比,资格认定准确率:奖励扶助制度99.97%,特别扶助制度100%,少生快富工程100%,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100%,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100%,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100%。

3.2020年3月11-16日州卫健委核查组对5个县市2019年及2020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核查,核查了个案申报资料基本按照国家和省要求规范完整,实地查看了芒市风平镇、瑞丽市勐卯镇、陇川县章凤镇、盈江县平原镇、梁河县壤宋乡5个乡镇5个村6村(居)民小组工作情况,入户走访15户28人,其中奖扶对象25人已全部领取奖扶金,资金发放到位100%,群众政策知晓率、满意率达95%以上。

(一)规范资格确认条件和程序。严格按照《国家“三项制度”扶助对象的管理程序》,做到资格认定规范符合程序,严把目标人群资格认定质量关。具体工作:一是自愿申报,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二是严格审批程序,做到三级审核三次公示,个人申请村级审议,乡级初审后在乡、村两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卫健局,县级复核录入国家系统后将符合享受对象名册返回乡镇,在乡、村(居)、组同时公示5-7天,确保对象资格认定准确;三是信息录入及时,1月7日组织县市参加全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三项制度和托育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培训,专人负责信息系统录入,全州符合对象的基本信息录入准确并按时上报。

(二)坚持“四权分离”运行机制。我州财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农信社对资金的来源与发放,严格实行“四权分离”,加强资金管理,坚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的原则,按照省的要求,采用“直通车”形式,由农信社直接将奖扶资金发放到户到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抵扣、冒领、贪污扶助金等违规行为。每年审计局对县市奖励扶助专项资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督促县市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高效使用。在发放过程中,各部门协作配合,互通工作情况,共同解决资金发放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开展各种检查,各县市奖励资金帐目清楚,管理规范,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渠道通畅,兑现到位,享受对象能够按时收到国家的奖励扶助金。

(三)杜绝虚报、错报、漏报情况发生。各县市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把政策执行情况纳入乡镇(街道)目标责任考核,对因领导不力、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群众应该享受的惠民政策得不到享受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乡镇计生专干加强区域内应享受对象身份信息核查工作,尽力做到应享尽享,杜绝迟报、漏报、错报现象。

(四)建立目标人群进入、退出动态监测机制。

1.进入机制。每年乡镇(街道)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在总人口信息登记台账中将年满59岁的计划生育家庭成员纳入待进范围,跟踪调查他们两年内的婚姻和子女的变化情况,满60岁当年按当时的状况纳入奖扶。

2.退出机制。一是通过三级二次公示,在国家padis系统关闭前,将系统名册下载,公示于乡镇、村、村民小组三级,使奖扶对象情况为群众所知,便于监督;二是乡镇、村计生专干对奖扶对象进行随访,在当月例会报告奖扶对象死亡、婚姻和子女变动情况;三是年底乡镇计生办对奖扶对象情况进行年审,入户走访后,将对象死亡和变动情况及时上报县卫生健康局人口家庭股予以退出和变动。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改善计划生育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20年绩效目标任务有:奖励扶助制度3079人(其中芒市1003人、梁河县381人、盈江县560人、陇川县539人、瑞丽市596人),补助标准:独男960元/人、独女1080元/人;特别扶助制度923人(其中芒市318人、梁河县70人、盈江县135人、陇川县182人、瑞丽市218人),补助标准:伤残4200元/人、死亡5400元/人;“少生快富”工程155户(其中芒市65户、梁河县25户、盈江县34户、陇川县22户、瑞丽市9户),补助标准:独生子女户、双女户3000元,半边户1500元;特别扶助(其它)3人(其中芒市1人、梁河县2人),补助标准:一级4800元/人,二级3600元/人,三级2400元/人;一次性奖励金8户(其中芒市4户、盈江县1户、陇川县1户、瑞丽市2户),补助标准:500元/户;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25户(其中芒市13户、梁河县3户、盈江县2户、陇川县4户、瑞丽市3户),补助标准:5000元/户(离婚2500元);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820人(其中芒市272人、梁河县174人、盈江县204人、陇川县104人、瑞丽市66人),补助标准:小学生160元,初中生260元,高中1000元,专科1200元,本科2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费用资助28653人(其中芒市10311人、梁河县4533人、盈江县6967人、陇川县3410人、瑞丽市3432人),补助标准:180元/人,计生特殊家庭全额补助。

(二)绩效项目完成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计划生育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共1406.3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621.89万元、省级补助742.99万元、州级补助41.5万元。下达资金文件:云财社〔2019〕303号(德财社〔2020〕39号)提前下达中央补助资金462.88万元;云财社〔2020〕172号(德财社〔2020〕173号)下达中央结算资金156.01万元、绩效补助资金3万元,和省级第一批补助资金188.09万元;云财社〔2020〕210号(德财社〔2020〕201号)下达省级第二批补助资金411.03万元;云财社〔2020〕270号(德财社〔2020〕235号)下达省级补助结算资金86.12万元(含代理发放费0.86万元、家庭医生签约补助1.11万元);德财社〔2020〕157号下达州级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资金41.5万元,中央、省级、州级补助资金全部足额下拨县级财政。另:云财社〔2020〕195号(德财社〔2020〕202号)下达计划生育宣传员省级补助资金57.75万元。(2020年县级财政应配套资金74.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预计兑现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资金932.94万元共惠及5013人(户),其中: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3079人314.02万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923人470.1万元;“少生快富”工程155户44.7万元;特别扶助(其它家庭)3人0.72万元;农村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励金8户0.4万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25户11万元;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820人92万元。代理发放费用0.86万元、计生特殊家庭家庭医生签约补助1.11万元。当年使用资金合计934.91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县财政局、卫健局和代理发放机构加强资金管理,对奖扶资金发放及时进行清算,确保资金高效使用。

(1)年初资金结余:300.09万元,其中:奖励扶助0.038万元,特别扶助32.774万元,特别扶助(其它家庭)0万元,一次性奖励金5.325万元,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53.547万元,少生快富工程188.25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20.156万元。

(2)年度各级财政项目预算:1454.68万元,其中:奖励扶助314.02万元,特别扶助470.1万元,特别扶助(其它家庭)0.72万元,少生快富工程44.7万元,一次性奖励金0.4万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11万元,“奖学金”9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519.77万元。代理发放费用0.86万元、计生特殊家庭家庭医生签约补助1.11万元。

(3)全州5个县市均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发放,按既定政策标准发放到位,发放时间:陇川县2020年12月18日共发放172.059万元,瑞丽市2020年12月23日共发放182.34万元,梁河县2020年12月28日共发放104.478万元,芒市、盈江县预计在2021年2月份前完成奖扶资金发放工作。并按照代理机构发放成功回执单进行入户核实享受对象收到资金情况,做到补助标准足额兑现。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培训。我州实施计划生育服务项目以来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年初州、县认真组织业务骨干专题培训,对政策规定、资格认定、工作要求等业务知识进行了全面培训,使广大计生干部对奖励与扶助政策的实施范围、对象应具备的条件、办理程序等要求更加清楚。同时深入乡村,广泛地宣传国家“三项制度”和省“奖优免补”资格条件,做到面上宣传不漏村,对象宣传不漏户,使全州广大群众都知晓奖扶政策。

(二)严把资格认定关,确保奖励对象资格确认准确。加强监督,实行政务、村务公开,将奖励与扶助对象的申报条件、奖励标准向社会公开,奖励对象确认结果向群众公告,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公开县、乡举报电话,畅通利益导向政策诉求渠道,确保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到国家优先和优惠政策。

(三)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2020年通过奖励与扶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核查,各县市始终把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开展入户调查、信息核实、审批及公示,对继续享受扶助的对象进行见面确认,能做到资格确认程序规范,资格认定准确,资金发放和管理规范、个案资料管理规范。

(四)计划生育家庭个案信息档案管理规范。严格按照云财教〔2011〕357号文件要求,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档案管理,各县市均建有档案室,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对象的资料建档并规范管理,做到享受对象都有纸质和电子档案。

(五)做实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双岗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提供优先便利医疗服务“三个全覆盖”,为714人计生特殊人员提供生活、养老、医疗及精神慰藉服务,建立社会关怀的长效机制。州、县利用春节、“5.29协会日”活动之际,由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卫健、计生协会组成慰问组开展慰问关怀活动,深入村社看望慰问计生特殊家庭275户,为他们送去慰问品及慰问金达5.65余万元。

(一)德宏地处边疆,经济欠发达,财政基础薄弱,要承担相应配套资金,地方财政压力困难巨大。辖区山区乡镇多,群众居住分散,在宣传实施各项惠民工程中,各级的工作经费开支较大,基层难以承受。

(二)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导致对辖区情况短期内难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开展符合条件享受政策的对象申报工作时出现迟报、漏报、重报情况埋下了隐患。

(三)奖励标准偏低,不能明显加快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的步伐,特别对于一些经济基础较差的贫困家庭,没有产生实质性的直接改变。

(四)对独生子女身患重大疾病(如白血病、肾衰竭等)尚未治愈,没有被残联部门认定为残疾人并依照法律规定发给《残疾人证》的,其父母希望能够纳入特别扶助制度。

(一)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提高国家和省级财政配套资金比例,同时配套一定的工作经费,缓解基层财政压力。

(二)进一步调整完善计划生育投入机制,将无退休工资或社保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城镇下岗、城镇待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纳入奖励扶助范围。

(三)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帮扶基金,为“少生”家庭上一份保险,待到养老时不愁不靠。

(四)建议将医学上认为不能治愈或即将导致终身残疾的患重大疾病独生子女的父母,及时纳入特别扶助制度范围。

(五)独生子女家庭为国家做出了贡献,由省级以上层面应制定对这些家庭在生活上、健康上、养老上、精神慰藉上的关怀扶助力度较大的政策。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总体情况。20xx年底我中心被国家人社保障中心批准创建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先行城市”之一。创建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先行城市”是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的方针政策、规章和制度,以及国家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和计划要求进行实施,特别是社会化管理和办公服务大厅的项目建设。20xx年我中心保险关系管理窗口被授予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xx—20xx年度保险关系管理窗口被评为优质服务窗口称号。五指山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xx年单位人员编制19人,年末单位实有人数17人,隶属五指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管辖,财务隶属关系为二级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主任):陈青芸,内设办公室、基金岗、档案管理岗、医疗岗、财务岗、城乡养老岗、工伤生育岗、社会保险关系岗、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岗、统计岗、社会化管理岗、稽核岗等12个岗位机构。

(二)分解下达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20xx年我中心社会化理预算资金29万元,财政部门批复29万元。对我中心开展社会化管理项目建设工作提供资金保障,为完善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工作打下了基础,不存在影响项目实施情况。

(一)前期准备。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是保险标准化建设项目的一项重点工作,我中心认真做好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建设实施规划,符合申报条件;做好资金分配,合理分配资金,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该项目建设促进社会保险规范化、专业化和信息化,达到了全面提升了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和社会化管理水平的效果。

(二)组织过程。一是项目组织情况:项目组织领导机构情况,主任:陈青芸(负责项目全面工作);副主任:李秋雅、卓焕昌(规划、监督、验收等工作);各岗负责人配合落实各岗位工作。做到分工明确,互相监督,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二是项目管理情况:为了更好推进20xx年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项目各项工作,确保按省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任务,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经常性召开班子会或党支部会议研究讨论有关工作,完善相关项目管理制度,中心领导每日都轮流监督检查,端正干部职工工作态度、改进工作作风。

(三)分析评价。我中心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财政资金的管理相关规定,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每项费用支出都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支出通过大会讨论以及一系列的流程审批,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要求,项目建设取得良好的成效。

我中心对项目资金管理综合评价结论为优。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20xx年我中心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预算资金29万元,五指山市财政下达资金(一般公共预算)29万元,到位率100%,不存在影响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项目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情况分析:支付社会化管理整理临时人员工资23092.82元;其他工资福利杂项支出8200元,日常办公用品5608元,书报杂志1188元,手续费50元,电费4000元,电话费4895.24元,出差补助费2320.60元,其他差旅费16276元,其他维修(护)费8005元,聘用人员工资38032.02元,工作误餐费2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952元,购置办公设备购置17948元;。20xx年该项目支出进度完成率60.84%。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支付社会化管理整理临时人员工资38032.02元;购置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彩色复印件等17948元;维护费8005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3952元。在资金执行过程中,我中心严格遵照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开支,坚决杜绝乱支错支现象发生,不仅保障资金的安全,也促进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对项目一次支出额超过5000元以上的.,都必须通过班子会或党支部会讨论,比如服务大厅的柜台装修、社会化设备购置安装、订购工作服装、各个服务区的建设等,不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我中心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财政资金的管理相关规定,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分工明确,每项费用支出都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支出通过一系列的流程审批,符合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四)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数量完成达60.84%.

(2)项目完成质量。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质量完成全部达到预期目标。

(3)项目实施进度。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如期进行,年底前已全部实施完成。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节约使用各项经费。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20xx年社会化管理建设项目工作按照国家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和省社保局计划目标,认真规划部署,为全省全面推行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做好示范作用。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项目实施有效提高了社保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提升服务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人性化服务。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创建,全面提升了我市社保服务工作水平。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项目实施坚持人性化管理,为参保人员查询档案资料提供优质服务,档案管理需要保持稳定的温度和湿度,所以在节能降税方面还要改进。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20xx年社会化管理项目实施后,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和业务审批流程,实现规范管理,为全省全面推行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工作起到示范作用。有效提高了社保工作效能,全面提升了我市社保业务工作水平,促使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更加规范、更加便捷、更加高效。

(5)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20xx年社会化管理项目实施过程和情况,自评满意度分数为100分。

98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经常性召开班子会或党支部会议研究讨论有关工作,主管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协调推进工作,主要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岗室与领导之间经常保持沟通、交流、协调,形成了对社会化工作的管理统一认识。在创建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中,互相支持配合,充分发挥社保部门整体合力,实现规范管理,为全省全面推行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工作做好示范。

(二)建立健全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和业务审批流程,实现规范管理。

(三)提升服务质量。加大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服务窗口人员的服务工作水平和管理能力,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服务窗口的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人性化服务。

社会化服务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该项目资金根据去年实际支出情况进行申报,报经财政局有关部门批准,并在年初对项目申报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主要用于依法依规落实《社会保险法》等政策法规的要求,减轻用人单位办社保业务负担,过渡到社会保障专门机构、街道、社区等专业机构的专业管理;提高社会保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从而提高社会保障的管理效率、管理质量,也可以有效地防范社会保障管理中的道德风险。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该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主要用于开展社会化服务管理的办公费、印刷费及工作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等。通过建立管理参保人员缴费记录和养老、工伤保险待遇权益记录。进一步增强参保人对社保工作的督导和推进作用,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保险服务管理。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年初该项目预算批复金额为12万元,截至目前资金到位12万元。根据时间进度来看资金到位率达100%。

2、资金使用。截至目前该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为12万元,参照财政相关支付标准执行,主要用于记录社会化服务管理的维修维护费,工作人员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等。支付依据合规合法,支付进度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针对该项目建立了专项内部控制制度,细化了报账流程,保证经费使用合规。成立了由股室股长牵头,专人负责的项目管理制度,随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对已发生的事项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性。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成立了专项巡查工作小组,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各股室股长牵头,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参与。日常巡查工作秉承分时段划片区包干工作制度,责任到人,专项检查实行随机抽调检查人员。通过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升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一)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计划目标,该项目实际投资完成额达到既定任务量。

(二)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减轻用人单位办社会保险业务(如发放养老金、社会救济金、管理伤残人员等)的负担,从用人单位兼管过渡到社会保障专门机构、街道、社区等专业机构的专业管理;二是提高社会保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从落后的手工式管理过渡到现代化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从而提高社会保障的管理效率、管理质量,也可以有效地防范社会保障管理中的道德风险。

(一)存在的问题。

财务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相关建议。

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加大对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培训。

托育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xx〕24号)文件精神,按照安徽省卫健委《关于印发20xx年安徽省卫生健康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卫财秘〔20xx〕267号)要求,依据《安徽省幼儿托育服务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现将我县20xx年实施幼儿托育服务民生工程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1.项目立项依据(自评得分3分)。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xx〕24号),及时印发了《金寨县幼儿托育、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之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项目立项符合规划要求。

2.绩效目标编制(自评得分3分)。县卫健委、县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县卫生健康系统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办秘〔20xx〕21号),制定了《金寨县幼儿托育、妇幼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之普惠托育服务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托育中长期目标,明确年度绩效目标,符合“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十六字方针四项规定相关要求。

3.绩效指标合理(自评得分4分)。县卫健委、县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县卫生健康系统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办秘〔20xx〕21号),设定了全面、具体、量化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包括产出和效益两类指标,设置较合理。

(一)资金落实(自评得分6分)

1.资金到位率(自评得分3分)。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民生工程资金筹措方案的通知》(金财预〔20xx〕89号)文件,政府承担幼儿托育服务建设主体责任,负责相关资金保障。省级奖补资金安排给完成新增托位分解任务的托育机构和卫建开展工作单位,不足部分县级补充。

2.到位及时率(自评得分3分)。20xx年在县卫健委备案的托育机构金寨县和美佳托育中心,是20xx年申报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普惠托育机构示范项目,该项目中央投资300万元,该项目资金在县发改委按项目管理要求和进度拨款到位;六安市卫健委奖补资金(六卫健〔20xx〕49号)11万元,其中对托育机构奖补6万元,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县保健院对托育机构卫生指导、培训、卫生评价,全部及时拨付到位。

(二)项目管理(自评得分8分)

1.任务分解落实(自评得分3分)。县卫健委、县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县卫生健康系统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办秘〔20xx〕21号),明确了目标任务为20xx年底新增托位150个左右。加强部门协同,明确职责。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指导意见》规定的职责要求,依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协调解决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重大问题,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围绕群众需求,坚持普惠优先,加大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培育发展家庭服务模式、社区服务模式、社会服务模式、托幼一体模式、单位服务模式、医育结合模式等多元化的普惠托育服务,通过新建、扩建、改建一批托育机构及设施,多种形式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在辖区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2.统计信息管理(自评得分3分)。按照民生项目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项目信息。

3.资料报送情况(自评得分2分)。按要求做好20xx年度民生工程信息、“图看民生”及“群众话民生”报送工作,报送相关资料及时,且齐全、真实、准确。

(三)财务管理(自评得分6分)

1.财务管理规范(自评得分2分)。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民生工程资金筹措方案的.通知》(金财预〔20xx〕89号)文件,精神,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民生工程资金管理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专账管理。

2.资金使用合规(自评得分2分)。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民生工程资金筹措方案的通知》(金财预〔20xx〕89号)文件精神,及县卫健委、县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县卫生健康系统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办秘〔20xx〕21号)文件精神,按照民生工程资金管理要求,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项目资金等情况发生。

3.资金发放管理(自评得分2分)。实施单位补助资金发放情况定期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1.新增托位目标任务完成率(自评得分50分)。20xx年市下达我县新增托位150个。和美佳托育中心中央投资项目建设新增300个托位,该项目20xx年上半年完成,已在卫健委备案,完成率200%。

2.省级现场考评估(自评得分10分)。

20xx年未被抽查,比照标准达到省评估要求。

1.社会效益(自评得分5分)。构建由卫健、教育、妇联、工会、计生协会等多部门合作、覆盖城乡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网络,规范开展科学育儿指导工作。卫健部门以妇幼保健机构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载体,依托妇幼保健服务、医疗卫生、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以及儿保专家、社区卫生、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员等人员,通过入户指导、健康讲座、“互联网+”等方式,开展适合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的喂养护理、预防接种、常见病防治、意外伤害预防等知识宣教普及工作,为家长和婴幼儿照护者提供科学照护指导。

2.社会满意度(自评得分5分)。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满意率达98%以上。

1.项目立项情况:自评得分10分;

2.资金落实情况:自评得分6分;

3.项目管理情况:自评得分8分;

4.财务管理情况:自评得分6分;

5.项目产出情况:自评得分60分;

6.项目效益情况:自评得分10分;

总评自评得分:100分。

计划生育自评报告

为了全面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处关于开展20xx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年中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我办事处的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状况。

苗寨镇现已纳入流动人口管理平台人员总数为1456人,成年育龄妇女为295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为52人。我镇流动人口以流出人口居多,基本上无流入人口。大多数流出人员以广东、浙江、等经济发达地区为主。

20xx年度流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100%,怀孕人员怀孕后均采取回到我镇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落实98%率。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财政资金投入增长呈现逐年增长的情况(其中免费技术服务经费比去年同期增长一万多元),机构设置为1、人员配备1。

二、工作情况。

面对流动人口这个特殊的群体,我镇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镇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要求各行政村坚持以人为本,关爱留守老人和儿童,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和学习,使流动人口没有后顾之忧,同时对返乡的育龄妇女进行宣传,发放避孕药具和宣传页,使广大流动人口由理解到配合,对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创造良好环境。

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和信息化工作情况。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由各村村委会对本村的全员流动人口个案信息进行采集核对,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使我办事处外出的育龄人员入库率大大提高。并通过流动人口系统中待办事宜模块,及时与流入地进行信息沟通,反馈情况。

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情况。简化办证程序,及时免费为外出务工的流动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

便民维权及相关优先优惠情况。为流动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环孕情服务、妇科病普查、生殖保健咨询服务等。通过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及时通报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情况等相关信息。逐步取消了由本人邮寄避孕节育报告单的方式,为流动人口减轻负担。

奖励优待政策出台及落实情况。为流动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相关奖励。

区域协作情况。我镇及时应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流出地及时准确地对流出人口进行完整的个案信息登记和更新,并通报流入地,不断增强了流动人口以户籍地与现居住地的互相配合,共同管理。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我办事处到现在还没有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的情况发生。

三、存在的问题。

婚育信息难掌握。流动人口构成的复杂性、就业行为的随意性、生育行为的隐蔽性,增加了管理服务的难度。

服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体制建设,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奉党发﹝20xx﹞10号)、《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事中绩效跟踪管理办法》(奉财政发﹝20xx﹞77号)文件要求,及时跟踪监控预算执行情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事中绩效自评工作。

1、建好用活健康档案。根据省四版规范要求,完善了社区卫生服务平台系统,加强了社区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建设,通过“浙里办”app向居民开放健康档案。开展了重复档案清理工作。

2、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区健康教育所和各医共体分院充分利用服务网络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健康水平。

3、积极落实预防接种依法依规实施,相关接种率达到规范要求。加大投入,全面推进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全区10家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全覆盖,扫码接种率达100%,后置打印率达100%,电子签核覆盖率100%,终端查询覆盖率40%。全面落实预防接种规范的要求,每季度对各预防接种门诊开展一次预防接种质量工作督导,督导结果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开展常规季度督导和专项排查整治。

4、全面落实儿童、孕产妇保健。全区开展规范的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做到保健工作部署到位、措施到位。及时掌握儿童人数,设立系管儿童花名册,对辖区内儿童按系统管理进行保健,开展辖区高危新生儿访视、儿童眼保健等服务。实施高危儿童及营养性疾病的筛查,对高危儿童及营养性疾病列入专案管理。

5、扎实开展老年人保健管理。结合年度城乡参保居民健康体检工作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对发现的重点慢性病人及时纳入社区慢病管理,进行定期随访。

6、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积极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社区综合防治工作,对发现的高血压患者和糖尿病患者进行规范管理,开展随访服务。根据国家、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省卫计委《高血压、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规范》(20xx年版)要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管理信息系统持续完善应用。

7、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动态管理。通过建档立卡、处方面诊、加强工作台账的动态管理,使我区精神疾病患者得到及时的治疗和管理。

8、做好结核病患者管理工作。通过及时转诊、规范结核病诊疗、建设维护运行结核病“一站式”结报系统、加强信息化建设,使我区结核病患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对所有纳入社区督导随访管理的结核病患者实施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健康管理服务。

9、稳步推进社区中医药健康管理。结合老年人体检和儿童保健门诊在全区推进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指导服务工作,利用中医药手段为老年人群和儿童进行保健服务。

10、规范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置。进一步健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报告体系,开展可疑传染病暴发和聚集性症候群主动监测,做到疫情及时、规范报告,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及时有效处置。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报告率、规范报告率、报告及时率均达到要求。

11、积极落实卫生监督协查。以镇、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生活饮用水单位、公共场所卫生单位均建立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根据《关于下达20xx年度二级单位预算的通知》(奉卫[20xx]26号)、《奉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奉卫[20xx]70号)要求,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进度、结算方式、使用范围、等规定,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的管理。

20xx年度,我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严格按照省市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和规范要求开展工作。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群主要健康指标得到明显改善。全区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乙肝疫苗、卡介苗、百白破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脊灰疫苗和含麻疹成份疫苗接种率达到半年度目标任务。全区0-6岁儿童系统管理率、新生儿访视率、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早孕建册率,5次产检率,产后访视率,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到半年度目标任务。全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受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影响未达到半年度目标任务。高血压及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均完成20xx年半年度省项目办任务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稳定率达到半年度目标任务。20xx年全区转诊率,系统管理率,规范服药率达到半年度目标任务。

受新冠肺炎疫情及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影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度有点迟缓。下半年疫苗接种常态化后,争取实施进度跟上计划进度。

计划生育自评报告

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学校圆满完成了20xx年计划生育专项目标任务,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保障。

在区教育局和尚隆社区的领导下,学校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各级成员明确责任,完善措施,确保了学校计划生育专项工作目标的贯彻落实。

1、完善和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制度,年度有总结。

2、目前在职职工109人,女教职工65人,男教职工44人。育龄妇女58人,其中未婚6人,丧偶1人,离异4人,怀孕1人,使用药具9人,使用节育环44人。

3、建立独生子女档案,但一直尚未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资金政策。学校有94位教职工领取了独生子女,根据《湖北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月领取不低于20元。

4、抓好宣传工作。利用黑板报,出了两期板报,宣传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和育龄妇女的保健知识及青春期青少年生理卫生知识。

三、存在的问题:

1、未能按政策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2、宣传力度不够,宣传资料少。

3、自实行新的婚姻登记政策以来,婚育证资料不全。

在今后工作中,学校将继续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工作,更加完善措施,确保学校计划生育专项工作目标的贯彻落实。

政务服务工作自评自查报告

20xx年,省地税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要点》要求,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在发挥社会监督、促进政务公开和宣传税收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推动。省局党组始终把政务公开摆到全局重要位置,定期召开政务公开领导机构会议或专题会,研究落实工作措施,解决实际问题。省、市、县局均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具体抓,各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印发《20全省地税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明确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目标,提出年度十二项主要工作任务。三是加强绩效考核。将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地税系统绩效管理,将政务公开目标任务量化成对省局22个处室单位和16个市局的政务公开考核指标,加强过程管理,推动持续改进,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限期整改,并实施责任追究。四是开展专业评估。连续三年聘请第三方社会机构,对地税系统网站和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业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规范管理,抓实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地税网站建设。一是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地税网站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加强地税网站管理体系建设、优化地税网站信息和服务功能、提升地税网站传播效能、健全信息内容支撑和保障体系四个方面提出网站建设具体要求。二是根据省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站普查的要求,迅速制定全省地税系统网站普查工作方案,各级地税机关均由分管领导直接领导,明确各级办公室作为网站普查的责任主体,所有部门单位均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网站普查和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工作。坚持边查边改,对原有的互动访谈栏目进行了升级,升级后能够以图文的形式展现访谈内容,实现现场直播,直播过程中可以即时接受网友的提问,并现场解答。新增《安徽地税》电子月刊,以pdf格式展现,方便网友下载阅读;新增纳税人学堂栏目,免费为纳税人辅导税收政策、普及税收知识。加强栏目更新。对税收政策发布实现了实时更新,表格下载更加便捷高效。三是出台“互联网+安徽地税”行动实施方案,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前台后台贯通、统一规范高效的电子税务局,形成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全联通的智慧地税生态系统。

(二)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按照“六个统一”标准,打造全省标准化办税服务厅。打破传统管理模式,整合优化办税服务厅管理,集中资源,拓展功能,促进办税服务资源集约化,提升服务和管理质效。年,又有33个办税服务厅达到省级标准,目前,全省地税标准化办税服务厅128个,占全省地税办税服务厅33%。

(三)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出台12366纳税服务中心建设方案,围绕实现税收现代化目标,运用“互联网+”思维,以12366热线为基础、以征管软件为核心、以业务知识库为支撑,以网线互通、服务主体多元化为特点,努力构建集纳税咨询、税法宣传、办税服务、投诉受理、需求管理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六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品牌化纳税服务综合平台。

三、突出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

一是加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建设。新增决策公开、审计监督、重大税收违法信息公开栏等栏目,更新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办税服务等栏目内容,细化行政执法栏目,下设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栏目。据统计,今年以来,省局互联网站发布政务信息1100条,其中,政策法规86条,人事信息37条,行政执法72条,办税指南111条。对规范性文件发布进行了规范,所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增设了文件有效性的标注,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管理,对失效文件及时清理。此外,充分利用新媒体,在新浪、腾讯开设安徽省地税局政务微博,发布信息。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公开行政权力清单,3月1日,市、县两级地税机关“两个清单”全部上网公布实施。同时,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同步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及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注意事项等内容。依规公开财政资金信息。3月6日,按规定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8月28日,公开了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包括全系统93个单位。此外,7月1日,公开了2015财政部专项资金分配情况。主动公开重大项目建设和政府采购信息。对“金税三期”、办公楼物业服务等招投标项目,在门户网站分项公告,依规公开项目名称、概算、投标人资格等全部信息。此外,我局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和问责工作,每年定期开展第三方社会调查评议。认真做好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和分析运用,加强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

四、准确答复,规范依申请公开。

一是畅通申请渠道。将各级地税机关办公地点、办公时间、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对外公布,并在门户网站开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网上受理回复系统,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二是严谨规范回复。对回复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做到用词准确、规范严谨、格式统一。三是严格回复时限。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15个工作日内不能答复的,经批准后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五、积极互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公众回应。

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

关注度高或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法规,要求必须制定解读稿,做到税收政策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公开。今年以来,同步公开了15份政策解读文件。二是积极回应公众问询。从加强局长信箱和访谈栏目建设分别入手,对纳税咨询,实行按业务内容归口答复,限定回复时间,设置网民评价打分功能,据此进行绩效考核,截至11月底,回复处理近1500条;对网民关心的税收政策问题,主动举办“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营改增相关政策”等3期访谈,网上现场解疑释惑,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做好12366纳税咨询热线和信息公开咨询电话的接听工作。据统计,截止11月底,全系统12366热线接听为16.7万人次.省局设立2部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截止11月底,接听咨询电话20次,并按要求进行答复。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质量不够高。信息公开主要集中在政务动态类信息上,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类信息发布和更新数量明显偏少;二是信息公开运行监督有待加强。虽然已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专业队伍,但网站日常运行监督工作还不到位,特别是在人员变动、工作交接等过程中,沟通不及时,信息衔接不畅,影响了工作质量。下一步,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的质量,大幅增加政策解读等办事服务类信息;二是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精心培养一批业务能力强的骨干力量。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优化网站栏目,充实网站服务功能,强化信息动态更新,为群众快速全面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政务服务工作自评自查报告

按照《关于开展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保障。

1、健全组织机构。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完善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关于政务服务窗口建设情况。

按照泾办发8号文件规定,和深化行政审批权“一设立、两集中、三到位”相对集中改革及上级考核要求,县科技局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正在积极沟通协调,争取尽快将“防震减灾”工作审批权限进驻政务中心窗口。根据上级精简调整审批项目落实情况,我局主动承接上级下放的'审批项目的对接。未有上级下放的审批项目事项。同时依据科技局权力清单,积极编制服务指南。

下一步,我局将在认真分析总结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快审批职能进驻进度,力争早日完成入驻运行工作,提高服务针对性,努力开拓我局政务服务工作新局面。

纳税服务保密自查自评报告

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单晨光为组长的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规划、重大事项、重要文件的审核与决策,全面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地税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同时,局内各单位均安排了专兼职人员担任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市、州地税局也相应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和统一指导,在系统内形成了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我局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切实维护纳税人利益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化的环节入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汇编》印发局内各单位。在各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办公室业务培训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培训内容。

大力加强内外网信息建设。内外网站是地税系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全系统统一使用内网信息编报平台并由专人负责编审,实现了省局处室、市、州局及扩权试点县、市局及时采编报送和信息登载,确保了信息工作的时效性,提高了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完成了外网改版,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全面地公开与纳税人及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截至2012年7月31日,外网共公开各类信息870条。

积极主动报送专报信息。围绕省委、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关注的重点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地税系统工作动态。根据新形势对信息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工作实践积极探索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改进信息服务方式,加大信息约稿力度,从会议、文件、新闻、领导讲话和批示中主动寻找、挖掘信息线索。高度重视信息编辑细节问题,做到信息编辑精细化,除严格把好信息编辑质量关,还对格式、标点、印刷精益求精,努力提升信息工作整体质量。截至2012年7月31日,共上报省委、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专报130余篇。其中,国办采用信息1条,政府采用专报累计达到33条。

着力完善外部公开平台。认真做好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总局地税频道等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保障和网络维护,及时更新发布信息。从优化公文处理流程入手,在公文处理环节增加政府信息公开选项栏,各处室在拟制公文时根据公文内容确定是否公开、公开时限及公开范围。公文正式发出后,由专人根据最终填报选项及时发布。同时,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政务动态、人事任免、总结计划、法规制度等信息。截至7月31日,我局共向四川省人民的政府的网站报送信息176条,向政府报送信息公开目录33条,向国家税务总局地税频道报送信息126条。此外,我局还精心策划了省局领导在线访谈节目,由局领导在政府的网站上就房地产税收有关问题与网民进行实时交流。

有效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广泛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渠道对外公开最新、最快的税收政策和征管改革各项举措,让广大纳税人及时、准确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理解并支持税务部门工作,为税收征管提供坚强的舆论保障。今年,我局已多次与四川电视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等合作播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政策电视片和广播节目。在《四川日报》、《中国税务报》、《四川经济日报》等报刊上刊载文章38篇。

充分利用其他公开途径。在机关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详细公开各处室职责、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实事求是编制了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在政府的网站上发布。每年及时向省档案局送交已公开的文件资料。

按照《四川省人民的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76号)要求,我局着力做好服务“两个加快”工作,突出公开重点,及时公开地税系统灾后恢复重建、深化行政效能建设、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等方面的信息。在具体分类上,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比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划分标准,积极主动公开应当公开的信息,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严格把关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例,已按规定程序圆满办结,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同时,严格按照《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行审核把关,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失泄密事件。

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必须切实做好监督考核。我局制定了《四川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聘请了28位各行业代表为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员,为地税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并反馈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

在省委、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的公开条例》,结合地税工作实际,纵深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