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心得体会范文 >正文

打击非法心得体会报告范文(15篇)

写心得体会是一种对自己成长经历的记录和回顾,它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和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如果你正在为写心得体会而苦恼,不妨阅读一下这些范文,或许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

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心得体会

非法营运是指在没有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以非法途径进行商业活动。非法营运不仅侵犯了正当经营者的权益,还威胁了公共安全。为了打击非法营运,保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利益,近年来,我积极参与了打击非法营运的工作,并在执行过程中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加强执法力度。

打击非法营运工作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首先,要加强执法力度。政府要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提升对非法营运的处罚力度。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落实好执法责任,确保不法分子无处可藏。而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打击非法营运的行动,宣传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第三段: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宣传教育是打击非法营运的重要手段。通过媒体、宣传栏、公众场所等渠道宣传法律法规,提醒广大群众防范非法营运的危害。同时,要加大对非法运营者、购买非法运输服务的处罚力度,通过有力的教育打击手段阻吓潜在的违法行为。还可以举办一些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座谈会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打击非法营运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第四段:建立举报机制。

建立举报机制是打击非法营运的重要环节之一。在打击非法营运的过程中,必须依靠广大群众的举报和揭发,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确定非法营运者的位置和行动轨迹,才能采取有效的行动。因此,建立举报机制非常重要。可以通过设立举报热线、建立举报平台等方式,方便群众随时随地举报非法营运行为,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五段:加强执法水平。

打击非法营运工作需要相关执法人员具备过硬的专业素质。他们需要熟悉法律法规,了解非法营运的特点和常见手法,具备调查取证能力,能够果断执法。同时,执法人员还需要注意自身形象和言行举止,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提高人民群众对执法机关的信任度。为此,需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总结:

打击非法营运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加强执法力度、宣传教育、建立举报机制和提高执法水平是打击非法营运的关键。只有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地打击非法营运,建设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作为一名积极参与打击非法营运的工作人员,我将继续努力,为打击非法营运贡献自己的力量。

打击非法心得体会

打击非法行为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非法行为严重损害社会的公平正义,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安定,影响了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活质量。对于打击非法的心得体会,我有以下几点认识和感悟。

第二段:提高法律意识。

要打击非法行为,首先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这包括了解国家的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并遵守法律。只有明确了自己的法律地位和权利,我们才能更加自信和有力地进行打击非法行为的行动。

第三段:加强社会监督。

除了个人的努力,加强社会监督也是打击非法行为的重要手段。社会监督能够有效地防范和制止非法行为的发生,为正义维护提供有力的支持。我们可以通过舆论的力量,对非法行为进行曝光,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警惕。同时,也要积极参与社会组织的活动,提高公民的参与度和责任感。

第四段:加强执法力度。

打击非法行为需要依法行政,必须加强执法力度。政府各级部门要加强法律自律,依法行使职权,不得滥用职权或者包庇纵容非法行为。对于民众的举报和曝光,政府要依法受理并依法处理,给予举报人足够的保护和奖励。同时,也要推进司法改革,加强司法执法力量的培训和专业素质的提升,使执法成为一种有力的武器,有效地打击非法行为。

第五段:加强教育宣传。

最后,打击非法行为需要加强教育宣传。通过教育宣传,我们可以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增强他们对非法行为的憎恶和反抗意识。教育系统要加大对非法行为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课程设置和教育教材,让学生了解非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后果。同时,媒体也要加大对非法行为的报道和宣传,引导公众正确判断非法行为的性质,并形成普遍抵制的社会风气。

总结。

打击非法行为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增强法律意识,加强社会监督,加强执法力度和加强教育宣传,我们才能够有效地打击非法行为,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平等和和谐的社会。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打击非法行为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打击非法心得体会

非法活动是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对社会秩序和正常生活有着严重的破坏作用。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宁和公平,我们必须加强对非法活动的打击。在这个过程中,我有幸参与了一些打击非法活动的工作,并得到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与体会。

首先,打击非法活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非法活动往往蔓延在社会的各个角落,如果只靠政府的力量难以彻底消除。全社会的参与是至关重要的。政府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构和群众都应该共同努力,形成战斗合力,才能够有效地打击非法活动。在参与打击非法活动的行动中,我深刻地体会到了我们只有齐心协力,才能够真正取得胜利。

其次,打击非法活动需要法制的保障。非法活动之所以能够存在和猖獗,一方面是由于缺乏足够的法规和法律手段来对其进行打击,另一方面是由于一些非法活动分子对法律的威慑力不够。因此,建立和完善法制是打击非法活动的基础。我们应该加强对非法活动的立法工作,同时也要加强对公众的法治教育,让大家都明白法律的重要性和作用。只有当法律得以恰当地实施,非法活动就会遭到有效的打击和纠正。

再次,打击非法活动需要充分的情报支持。情报是打击非法活动的眼睛和耳朵,是决定行动成功与否的关键。无论是反贪腐斗争、打击黑恶势力,还是打击走私、盗版等非法行为,都需要可靠的情报信息。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情报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完善情报的收集、分析、利用和保密机制。只有当情报工作得到了充分保障和支持,才能够更好地指导我们的打击行动,提高打击非法活动的效果。

最后,打击非法活动需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改变人们观念和行为的重要手段。我们应该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对非法活动的宣传力度,让公众充分认识到非法活动给社会和个人带来的巨大危害,增强全民的打击非法活动的意识和决心。同时,我们还应该加强对非法活动的警示教育,让公众了解非法活动的手段和手法,增强自己的防范能力。只有当公众充分认识到非法活动的危害并积极参与到打击行动中时,才能够形成强大的合力,真正地实现打击非法活动的目标。

通过参与打击非法活动的工作,我深刻领悟到打击非法活动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任务。要想取得真正的成果,我们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完善的法制保障,需要可靠的情报支持,更需要积极的宣传教育。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消除非法活动带来的种种危害,建设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我深信,只要我们始终矢志不渝地坚持打击非法活动的方针和政策,相信我们一定能够打击非法活动,为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安居乐业做出积极贡献。

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心得体会

打击非法营运是维护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的重要任务,也是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的责任。作为一个交通执法人员,我深入基层,与非法营运斗争,积累了一些心得体会。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分享我对打击非法营运的心得体会。

首先,打击非法营运的关键在于加强宣传教育。许多人不了解非法营运的危害,甚至一些乘客对他们并没有警觉。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大众广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和影响,提高公众的警惕性。此外,我们还可以在学校和社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特别是对青少年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的方式,让更多人了解非法营运的危害,自觉抵制和举报非法营运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非法营运的氛围。

其次,打击非法营运需要加强执法力度。非法营运屡禁不绝,与执法力度不够强有一定关系。我们要加大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打击机制,确保非法营运者无法逃脱法律制裁。在打击行动中,我们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比如视频监控和大数据分析,加大对非法营运的监管力度。同时,还应加强协作配合,与公安、交通和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提高打击非法营运的效率和成效。

第三,打击非法营运要注重预防和治理结合。非法营运的背后往往有复杂的利益链条,我们不能只看到表象,而需深入调查研究,并从源头上加强治理,防止非法营运问题再次出现。与此同时,我们要做好预防工作,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提供多样化的公共交通选择,减少市民对非法营运的需求。只有从源头治理,才能真正消除非法营运的滋生土壤。

第四,打击非法营运需要齐抓共管。由于非法营运活动涉及到的部门繁多,光靠交通执法部门难以解决问题。因此,我们要深化跨部门的合作,共同打击非法营运。比如,应当加强与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开展执法行动。同时,我们还应与社会各界、居民小区等建立紧密联系,发动群众参与执法活动,形成打击非法营运的合力。只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我们才能更好地打击非法营运。

最后,打击非法营运需要持之以恒。非法营运属于长期性、复杂性问题,我们不能临时抱佛脚,只做一次打击行动就了事。我们要深入群众,摸清情况,建立长效机制,持之以恒、韧性打击非法营运。每个执法人员都应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时刻保持警惕,发现非法营运线索及时处置。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我们才能彻底消除非法营运的隐患,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交通环境。

通过多年的执法实践,我深刻认识到打击非法营运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我们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认知和防范意识;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非法营运者受到应有的惩处;注重预防和治理结合,从源头上杜绝非法营运问题;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非法营运;持之以恒,建立长效机制。只有全面、坚决地打击非法营运,我们才能确保人民群众的交通出行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打击非法心得体会

非法活动是社会秩序的威胁,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和困扰。为了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打击非法行为成为了每个公民的责任。我曾经参与打击非法活动的行动,通过与非法行为相关人士接触和寻找证据,收集并上报给警方。在这个过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打击非法的重要性,也获得了一些经验和体会。

首先,打击非法活动需要明确的目标和策略。在我参与的打击行动中,我们首先确定了目标,明确了要打击的非法行为以及需要收集的证据。然后,我们制定了详细的策略和计划,包括通过调查、监控和线人等方式获取证据,并确保证据的真实可信。这些明确的目标和合理的策略,为我们的打击行动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其次,打击非法活动需要团队的合作和配合。在打击行动中,每个人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有人负责调查,有人负责监控,还有人负责与警方沟通和协助。只有团结合作,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最好的效果。而且,在与非法行为人员接触的过程中,团队的配合和默契也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一举一动都可能影响到整个行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打击非法活动需要坚持原则和法律。在处理非法行为时,我们始终坚持道德的底线和法律的原则,不偏不倚地处理每一个案件。无论是非法的经济活动还是违法的人身伤害行为,我们都坚决予以打击和制止,维护社会的正义和公平。正是因为我们始终如一地遵守原则和法律,才能让非法行为人员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同时也为人民群众树立了榜样。

第四,打击非法活动需要保持耐心和毅力。打击非法行为往往需要长时间的追踪和调查,甚至需要面对困难和阻力。在我参与的打击行动中,我们常常要在枯燥的工作中坚持,面对可能的风险和挫折。然而,正是通过我们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毅力,才最终取得了打击非法行为的成功。因此,我们应该保持耐心和毅力,始终坚持下去,直到达到我们的目标。

最后,打击非法活动需要广泛宣传和教育。除了直接行动,我们也应该通过媒体和社会宣传,增加公众对非法行为的认知和警惕。通过宣传和教育,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参与到打击非法行为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非法活动的合力。同时,也可以提高人们对非法行为的警惕性,避免成为非法活动的受害者。

在打击非法活动的行动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打击非法的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一些经验和体会。明确的目标和策略,团队的合作和配合,坚持原则和法律,保持耐心和毅力,以及广泛的宣传和教育,这些都是我们打击非法行为的关键。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我们才能为社会的稳定和安宁做出自己的贡献。

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心得体会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交通需求的不断增加,非法营运问题逐渐凸显,给城市交通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交通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的出行安全和权益,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成为当下急需解决的社会问题。

第二段:加强执法力度。

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执法部门的积极参与。政府应当加大对非法营运行为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增强公众对非法营运的鄙视和抵制。同时,执法部门要严肃执法,加强对非法营运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对违法违规营运的车辆和从业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打出执法的震慑效果。

第三段:建立科学的监管机制。

打击非法营运工作还需要建立科学的监管机制。首先,要建立健全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对交通运输行业的监管能力。通过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实现对非法营运行为的精确定位和追踪,为打击非法营运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其次,要建立健全的巡查制度,加强对交通节点和重点路段的定期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此外,还要加强对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减少非法营运行为的发生。

第四段:加强协作机制。

打击非法营运工作需要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非法营运。交通、公安、城管等各部门要建立联合行动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打击,形成合力,实现打击非法营运工作的全覆盖和无死角。

第五段: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打击非法营运工作还需要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加大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曝光力度,增强公众的警示和警觉。同时,要加强对群众出行安全知识的普及,提高市民的反诈骗和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非法营运的浓厚氛围。

结论:

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市民出行安全和权益的重要举措。要加强执法力度、建立科学的监管机制、加强协作机制和开展宣传教育等方面下功夫,形成多方合力,共同打击非法营运,为城市交通管理和市民出行提供更好的保障。同时,也要加强对非法营运背后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调查和打击,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非法营运问题。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自查报告

来山。

自2014年3月24日我镇〔2014〕8号文件成立“仪征市xx镇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来,全镇上下高度重视,相互配合,积极按照仪征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处置办)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大体如下:

一、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防范和化解的方面工作。

储、销售和兑换服务名义,以及假借公益之名误导公众,涉嫌非法集资等等的一系列情况。此举,有意提高我镇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投资理念,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

二、充分做好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和宣传的并举工作5月份按上级有关《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后,我镇处置办结合宣传月活动,及时布置相关工作人员与各成员单位、各村及驻镇单位联系,进行全方位的情况了解排查和宣传工作。由于我镇行政区域的特殊性,招商引资项目工作在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的情况比较多,而我镇又是化工项目建设重点区域,各村拆迁户比较多,家庭经济比较活跃,因此,我们把重点排查的对象集中到拆迁的五个行政村和三个拆迁的社区,因为拆迁工作的需要,在拆迁户居住还没有完全入驻到集中安置区之前,大部份拆迁户居住相对分散,信息撑握不能够及时,禁止和涉嫌非法集资的宣传和控违控险工作相对较难。为了把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和相关宣传工作做到实处,结合了多种形式排查和宣传工作并举方式:

1、通过打电话了解排查和宣传;

2、民间随机走访了解进行排查和宣传;

3、对街道和农贸市场及周边进行口头排查了解和宣传;

4、向机关相关科室进行了解和排查、并利用各种会议问询排查和宣传;

5、利用网上多媒体渠道进行宣传和问询;

6、运用本镇多种q群的渠道进行排查和了解和宣传;

7、利用政府信息群发放平台进行宣传式的了解排查;

8、重点被排查的村委会和居委会还利用召开各小组长会议进行排查和宣传,有的村居还利用公示栏进行书面材料张贴宣传。使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都有所提高,获得了一举多得的效果。

(一)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二)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三)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四)参与非法集资,钱财难以保全。

(五)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六)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七)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九)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十)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我镇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有声有色开展,由于宣传工作搞得面广量大,因此,我们将宣传工作过程中的部分资料已拍照留存。社会上有关非法集资者假借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名义,用土地抵押的情况在我镇通过排查,我镇没有发现有类似的任何情况和现象。

三、有效排查和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根据仪征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文件(仪政金〔2014〕23号)和镇政府有关领导的精神要求,我镇处置办及时向十二个成员单位、九个村委会、蚕种场、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都传递了相关信息和工作要求。在关于排查和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工作中,我镇处置办领导重视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按照上级有关工作方法和时间上的要求,在正常防范涉嫌非法集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同时,结合我镇8至9月份创建省级卫生镇复查工作时机,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能,在近两个月内突击排查和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

房比较多,我们通过社区要求小区保安正常做到巡查盘查一些可疑喷图、张贴类似于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进出人员,一旦发现立即禁止和批评教育,如已喷图、张贴在楼梯台阶上、墙头上、等共公资源设施上则罚他们当场铲除清理,并要求记录在案。这样,防范和禁止涉嫌非法集资的防范宣传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传播受到控制和防范。不仅如此,由青山镇“处置办”成员单位之一的城管中队组织并付之于实际行动中,在排查和清理的过程中,涉及到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共清理过街的、过马路的横幅广告16条、户外张贴的小广告117张、喷图在不显明公共区域位置小广告通过刷白清理35处。同时利用网上多媒体渠道进行宣传,劝导大家不要相信和轻信户外小广告、手机短信、移动媒体、传单、等等各种网络传媒不良的有关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用真实的官方正确的宣传资料与不良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作比较。用政府信息群平台对镇村干部和辖区内重点企业负责人所用手机发送青山镇处置办的友情提示,劝导其不要轻易相信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努力做到了引导大家理性选择投资渠道,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维护青山金融市场。

肃查处”,我镇虽然经过内外上下排查没有发现问题,但是,为了慎重对待,重新在本镇机关内的各个部门梳理排查,然后延伸到各个村部,经过一番过程排查梳理后,都未发现有任何部门和领导、党员干部所组织的、或从事、或参与非法集资或为非法金融活动提供便利和保护的情况。

总之,我镇有关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和化解,以及有关各项宣传工作,我们都从源头上做到预防,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的案件,为维护我镇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出不懈的工作努力。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二日来山。

课件ww5kj.om5。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株洲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有关精神,切实加强处非宣传教育,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取得较好成效。

一、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

1价办法,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内容,规范约束辖区各级领导干部参与民间经济金融活动。细化考核内容,建立健全了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运用综治考评、通报约谈、挂牌督办、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手段,推动责任落实。四是信息报送和调研创新更加准确全面。及时、全面报送了案件统计信息,半年报送了辖区非法集资形势分析和工作情况报告。认真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了相关调研、督导、研讨等工作。

二、监测预警进一步加强。

进一步强化检测预警机制是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抓手,我市从多个方面做好了预警检测工作。一是加强信息整合。加强资源信息整合,统筹整合人员信息、经营信息、资金信息、舆情信息、线下信息等。明确了牵头部门,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分析。二是加强平台建设。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建立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平台,落实“一线把关”的责任制度,建立统计报告等。三是加强线索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处置线索,检测并及时发现重大线索,打早打小取得明显成效。

三、案件处置进一步加力。

一是强化跨地区案件处置。对我市牵头的跨区域案件,牵头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及时制定处置方案,主动协调涉案县区开展各种案件处置、属地维稳等工作,定期向涉案地区通报宣传口径、2整体处置进展;跨区域案件涉案县市区切实做好涉及本辖区案件处置工作,并积极配合牵头县市区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协助做好案件整体处置、属地维稳等工作。如,我市协助省、株洲市做好了木兰列那投资人稳控、陈利君国玺公司核查和“e租宝”涉嫌违法经营处置等工作。二是强化本地区案件处置。积极核查案件线索,已发主动立案;相关部门积极协作,同步上案;案件侦查诉讼、资产处置、集资款清退等工作进展迅速、高效。如,今年3月,我办接到群众举报,我市建设西路易创咖啡吧涉嫌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举报人提供的一张手写收据显示,2月29日周飞平收取了何清秀现金伍万元,收据加盖了北京九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据说用于购买原始股票。当天,我办商请人民银行***支行、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联合执法,并到现场检查。公安机关将该企业周飞平、文建平等5名负责人及相关票据账本等资料带回公安机关询问调查。经了解,该企业从70余名不特定对象中共收取了一定数额资金,向海长星集团公司投资,用于购买所谓新三板原始股票或项目投资。经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集体研究,并请示株洲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公安机关认为,该企业的经营行为涉嫌非法集资违法行为,但未造成较大社会影响,尚不构成犯罪,勒令该企业立即终止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工作落实。按照市处非办要求,按时报送案件核查、处置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大对陈案的处置力度,推动尽快结案。认真执行公安部关于跨区域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报备的有关规定等。

3四、互联网金融及其他处非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

一方面,深入推进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制定了《***市民间投融资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清理整治方案》对互联网领域金融安全进行专项整治。明确牵头部门,基本摸清辖区内风险底数,按照株洲市金融办的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情况,核查各种互联网金融企业。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对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及时采取措施依法查处。另一方面,不断加强其他处非专项整治。在不断推进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同时,我市还狠抓其他处非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细致的工作方案。明确落实各部门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对工作成果进行量化统计,按时、按要求报送工作进展和总结报告。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整治成效明显增强。

五、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

牢牢把握处非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是持续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一环,我市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处非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一)深入开展处非宣传月活动。《***市2016年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并按照部际联席会议和省处非办、株洲市处非办统一部署安排,5月份协调组织各镇(街道、示范区)积极开展了处非宣传月活动。在市区广场摆摊设点,发放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单,开展金融、防非知识宣传咨询,在新闻媒体开展了专题系列报道等。

4(二)认真编印发放宣传手册。编印《***市防范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宣传手册》30万份,做到进机关、工厂、学校、家庭、社区、村屯,发放到全市28.53万户家庭,做到每户1册。在编制宣传手册时,集思广益、多方征求意见,突出重点、结合实际,提炼了观点鲜明、通俗易懂的处非口号,选登了影响较大的处非案例,深入浅出地宣讲了处非知识。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主要形式;明确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买者自负、风险自担”意识;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同时,还制定了防范电信诈骗犯罪专项宣传工作方案,设立了打击和防范电信诈骗犯罪专题宣传栏,营造了良好氛围。

5翻阅。进职能部门办证大厅。将处非宣传手册发放到工商、税务、房产、国土等成员单位办证大厅3000份,在营业厅内醒目位置进行宣传。

(四)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广泛运用报纸、电视、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宣传效果,确保取得实效。在《今日***》报刊开辟了专栏进行宣传。特别是在***电视台黄金时段进行“处非”公益广告滚动播出,春节期间播出三分钟“处非”专题和9条“处非”公益标语每晚各12次。

(五)切实加强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各成员单位和行业主(监)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有计划、分阶段对全市范围内的广告发布(经营)单位、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互联网站以及户外广告、手机短信和宣传单等方式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开展了自查自纠、监测跟踪和执法检查,确保了排查清理活动覆盖面广,延展度深,使广告排查清理活动有效推动和深入开展。

同时,认真完成了省、株洲市打非办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我院根据市卫生局会议有关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对本辖区内的医疗服务市场情况进行了认真清查。现将清查情况报告如下:

二、认真开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与教育,通过墙报、标语、宣传单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三、为了使杨木乡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卫生院对我县医疗市场进行了详细的摸底调查,对全乡非法行医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了两个整治和打击重点。一是无证行医,对我市医疗市场表现比较突出的“游医”行医、中医师家庭行医、药店“坐堂行医”、地下性病诊所等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二是获证医疗机构非法行医,对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依法监管,对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医师跨类别和超范围执业、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

五、为做好打击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医疗市场氛围,我院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事实真相,并在医疗机构悬挂张贴横幅,对非法行医人员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

六、通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就卫生院还存在以下问题:一部份医护人员无执业证从事医疗执业活动,部分见习医生未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开展执业活动;二是村级医疗机构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未进行无害化处理,未按要求毁形和消毒。今后我们一定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配合上级部门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伤病员服务,坚决杜绝一切“不正医疗之风”的发生和蔓延。

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年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对邪教组织的鉴别力、防范能力以及防邪、反邪意识,促进平安建设,近日,__镇联合村、社区,在辖区人流密集场所、沿街店面、宗教场所开展防邪、反邪宣传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入户走访,向居民发放宣传材料,为居民讲解邪教的危害等形式,教育辖区居民远离邪教,自觉抵制邪教,增强居民群众预防和抵制邪教的能力,并号召居民对邪教歪理邪说不听、不信、不传,一旦发现邪教人员违法活动,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不少群众表示,邪教害人不浅,坚决不参加邪教、反对邪教、抵制邪教,遇到邪教宣传品将积极举报打击邪教分子。

活动期间,工作人员还为居民发放《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口袋书,共同学习《宗教事务条例》,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让“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理念深入人心。

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受到各族群众的一致好评。现场共发放反邪教宣传单100余份、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手册60余册,受教育群众600余人,有效提高了反邪教警示教育的受众面,营造了“民族团结一家亲”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__镇将继续联合村(社区)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反邪教工作,普及邪教的本质和危害,为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年

一、统筹安排、有序推进。

统统安排,将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工作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有机结合,重点对40余家涉企收费的社会团体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在讲解涉企收费的政策时,一并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法律法规进行讲解。

二、排查的基本情况。

结合年检工作,对我市近400余家社会组织进行了集中排查,并对非社会组织的危害、发现举报渠道、非法社会组织的特性,重点涉及领等进了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起到了震慑效果。截至目前,未出现非法社会组织开展任何活动的问题。

三、下步工作措施。

在下阶段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通知要求,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认真开展好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清理规范社会组织的各项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以社会组织年检为契机,进一步掌握各社会组织种类、数量、活动领域、活动地域、重点人物、活动方式等,做到底数清、问题清。

二是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非法社会组织,将给予弹力打击,坚决取缔,对给予非法社会组织支持或提供方便的已登记社会组织,视情节依法予以警告、限期停止活动、责令撤换直接负责人、撤销登记等行政处罚。三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良好社会氛围。我局将加强与我市主流媒体、自媒体的合作,广泛宣传社会组织的甄别方法,发挥警示宣传作用,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监督意识。

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医疗服务市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按照县卫生局《关于转发州卫生局转发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玛卫字[20xx]200号)精神,在全县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7月24至27日,县卫生监督所在所长的带领下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活动的“黑诊所”、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及其他诊疗活动的“地下诊所”等非法行医活动、打击生活美容院开展医疗美容的违法行为、打击医疗机构聘用非医务人员行医、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等行为。

县卫生监督所根据日常掌握的全县医疗市场状况,并集中精力,采取拉网式摸底排查方法,对全县个体诊所从业人员资质、医疗许可执业范围进行了检查;同时检查了各个诊所的传染病登记、治疗室消毒管理、医疗废物处置等情况,检查中取缔无任何行医资格非法从事拔牙镶牙的“游医”一处。此次共检查医疗机构12家,出动车辆4台次,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0人次。

通过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了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年

自3月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以来,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22部门《关于响应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和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相关要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将我局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统筹开展工作。制定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长效机制,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执法人员任成员的工作小组,每周开展一次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一是组织社会组织继续对市区内17条主干路两侧门店进行排查。二是执法人员对全区进行了全面排查。三是结合社会组织排查的信息资料、执法人员提供的资料和利用高德地图搜索出的全区不规范社会组织,我局通过公众号中国社会组织动态进行了认真梳理比对。

(二)加大整治力度。通过公众号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比对出的未进行登记注册的非法社会组织,我们进行了劝导、解说。对非法社会组织的危害、发现举报渠道、非法社会组织的特性,重点涉及领域等进了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起到了震慑效果。截止目前,共劝散取缔8家非法社会组织。

(三)强化教育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一是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参加有关社会组织活动前,要先查询核实该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积极向区民政局进行举报。二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宣传页等,及时发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公布的非法社会组织信息,拓展曝光深度和广度,形成对非法社会组织“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我区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具有隐蔽性、随机性、分散性等特点,目前获取的线索过少,打击整治工作进展缓慢。加之由于我局缺少执法证件、执法程序和执法人员,严重影响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进度。

(二)目前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人员只有2人,监管力量相对单薄,并且缺少专业技术人员,难以完成对社会组织业务活动、制度建设、党建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全方位进行监管。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加大舆论宣传监督力度。一是印制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宣传页,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让广大群众都参与到监督行列中来;二是组织动员各镇(街)在沿街led屏、宣传栏、重点区域拉横幅等方式宣传,使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深入人心,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有效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的生存空间。

(二)加强线索摸排,全面掌握情况。下一步,我局将动员各镇(街)基层民政部门,组织工作人员上街、入户巡查,对街道小区内的社会组织登记造册,核实登记注册情况,深挖细查非法社会组织,发现一家取缔一家。

(三)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加大对社会组织履行监管的职责,及时提醒、警示、劝诫社会组织纠正不当行为。在必要时将采取约见、谈话等方式,指出问题,提出改正意见,督促、建议、指导社会组织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活动,把非法社会组织扼杀在萌芽状态。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心得体会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非法集资犯罪问题日益突出。不法分子为了轻松获取暴利,通过各种手段骗取人们的钱财,严重侵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了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我们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自身防范意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下面,我将就这一话题阐述自己的心得体会。

非法集资犯罪对个人及社会的危害是巨大的。从个人经济角度来看,非法集资犯罪会让人们陷入虚假的投资骗局,失去血汗钱财,不仅耗费精力,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还可能引发经济危机。从社会角度来看,非法集资犯罪的增加会导致社会信任度降低,影响政治稳定,破坏国家金融秩序,损害社会的正常运转。因此,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是保障个人及社会稳定的必要措施。

三段:提高警惕,预防非法集资骗局。

预防非法集资犯罪,加强自身防范意识至关重要。首先,要尽量避免听信所谓的“高收益、低风险”等虚假宣传。其次,要对投资公司进行详尽的调查研究,不要轻信所谓的投资契机。如果遇到投资风险,一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最后,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和财产,避免泄露信息,较少交易风险。

四段: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全民防范意识。

加强教育宣传是提高全民防范意识的必要条件。要加强对非法集资犯罪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要加强金融知识的教育,提高对投资的了解和认识;要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强化对非法集资犯罪的预警提示,使全民知晓非法集资犯罪带来的风险和危害。

为了杜绝非法集资犯罪,我们必须加强执法力度,积极打击非法集资犯罪。首先,要加强协调合作,形成多部门合力打击非法集资犯罪;其次,要完善法律制度,规范金融市场,打压非法集资犯罪的空间与生存环境;最后,要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非法集资犯罪防控系统,及时发现、预警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结尾:

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努力,需要我们每个人的积极参与。只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自身防范意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才能有效维护社会安全和财产安全,为建设一个繁荣稳定的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自查报告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行为。一般要具备以下四个特征: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活动的常见种类和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三、

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电子商务等新名词迷惑社会公众,承诺稳定高额回报,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骗取社会公众投资。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4、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四、非法集资活动的社会危害性。

非法集资活动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一是非法集资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通过欺骗手段聚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转移或者非法占有,参与者很难收回资金,严重者甚至倾家荡产、血本无归。二是非法集资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三是非法集资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严重影响社会和谐。非法集资往往集资规模大、人员多,资金兑付比例低,处置难度大,容易引发大量社会治安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五、有关法律法规常识。

社会公众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二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四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我国规定,超过国家规定贷款利率4倍以上的不受法律保护,可作为判断回报是否过高的参考。天上不会掉馅饼,高收益和高风险是并存的,犯罪分子的目的是骗取钱财。一个企业正常的年利润一般不会超过20%,超高利投资回报分配不可能维持太久。其中必有非法诈骗行为。

七、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法律处罚。

1、集资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3、非法经营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合同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5、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