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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读后感受(通用14篇)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加深对作品内涵的理解,提高阅读的深度和广度,对于培养文学素养和审美能力有重要的作用。接下来是一些读后感范文的片段,这些片段具有独特的观点和深刻的思考,可以帮助我们写作时拓宽思路和观点。

《故乡》读后感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到乡翻似烂柯人”

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月是故乡明”

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

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

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故乡》读后感

他叫鲁迅,他叫闰土。他是高高在上的少爷,他却是少爷家忙月的儿子。

闰土和鲁迅其他的朋友不一样,他是乡下的孩子,他给鲁迅讲了很多鲁迅不知道的稀奇事。

如怎样捕鸟,在那下雪天扫除一块地,放上秕谷。有怎样看瓜,过客摘一个西瓜吃这不算偷,可以看出乡下人的热心肠。还有海边的五色贝壳,还有很多很多。

我相信,这一定是鲁迅童年中最美好的时光。

可是数年后的再次相遇,那时的封建却打破了他们美好的友谊。鲁迅见到已经长大了的闰土叫出了那声久违已久的“弟弟”迎来的却是闰土的一声老爷。

谁知鲁迅那时的心情?一定是从天上落到地下。

《故乡》读后感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许多种悲伤。

鲁迅最早写的是童年时和润土一起养瓜田、捉麻雀的故事。我的思绪不知不觉回到了童年。但是当闰土来的时候,“先生……”打断了他所有的记忆,在他和闰土之间,似乎有一个不可逾越的鸿沟在他和闰土之间,似乎有一个突如其来的无法刺穿的足够的滑动。童年早已过去。鲁迅对这种封建制度,对这种“中国式”的迷你主义,是愤恨的,是悲哀的。

可笑,刚刚够,却持续了几千年。这只是一个缺口,但从来没有人想填补它。

这时,鲁迅又写道:“很难。第六个孩子可以帮忙,但他总是吃得不够.这不是和平.金钱在任何地方都没有规则.收成不好。种东西摘出来卖的时候,总要捐几次,叠好钱;不卖,只能烂掉……”“妈妈说,杨二的妻子是豆腐美人,自从我们家收拾好东西后,她每天都要来。前天伊在灰堆里拿出了十几个菜。经过讨论,说是埋在闰土里了。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起搬回家;当杨二发现这一事件时,他认为这是一个伟大的成就,所以他把狗杀了(这是我们这里的养鸡用具。木盘上有栅栏,里面装着食物。鸡可以伸进脖子啄,狗不行,只能看着伤心)。他像苍蝇一样飞走了,而伊拉克用这么高这么低的脚跑得那么快。”

这篇看似平凡而啰嗦的文字,其实是在展示中国人的愚昧与悲哀。对此,我真的不想多说什么。大家都能理解。

最后,鲁迅老师说:“我在昏暗的灯光下,一片海边的绿色沙地展现在我面前,一轮金色的满月挂在上面深蓝色的天空中。我觉得:希望什么都不是,什么都不是。这就好比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会变成路。”

这真的是一种无奈的叹息,一种苍凉。也许,我们永远也体会不到。

《故乡》读后感

这个风俗不仅闽南人有,我们江浙人也有。

记得十八九岁头一次出远门,是去四川德阳。是因为舅舅他们在那边,我是跟小姨夫一起去的.出发前的头一天晚上,妈妈就是准备了老家的泥土,不过不是装在瓶子里的,是用一张白纸包起来的,就那么一小撮而已.我不要,说妈妈迷信,妈妈就偷偷地给塞在包里了,还是千嘱咐万嘱咐的,好象女儿一去不回似的。其实只不过去小住一两个月而已啊。老妈叮嘱我,到德阳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将这家乡的泥土放入德阳的水里,这样就不会水土不服了。

因为是头一次出门,还要去那么久,我的心情快乐无比,老妈的话我就当了耳边风,一点也不没放心上。

可能我这人命贱,或许注定就是漂泊的命,无论走到什么地方我都能随遇而安,而且很快会融入当地的生活习惯.可是不管我去什么地方,老妈照例会给我包上一包故乡的泥土。其实,这以无关乎水土的问题了。

这包土有着涓涓的母爱,有着故乡的情怀,在我客居他乡失意和失落的时候,给我力量,还有我对故乡和老母无尽的思念!

《故乡》读后感

季羡林先生是当代的大家,在中国古典文学、语言学、佛学、教育学等领域都有极深的造诣。只有自己深入了解,才能给学生传递最恰当的知识。查阅有关他的资料时,我翻阅清华大学校史,看到了我们未曾知道的一些故事,了解越多越肃然起敬。

1935年,清华大学进行第一批德国交换研究生的选拔,有季羡林、曹禺、张骏祥、田德望、李长植、乔冠华、任华、朱庆永等18人申请,最终只录取了季羡林、乔冠华、敦福堂三人。这些人清华最优秀的人才,能从这些人里脱颖而出,更是不容易的。

季羡林的家境并不好,能够坚持读书,是经历了好些困难的。到德国留学,还是打败了一众优秀学子才取得的机会,他对学习的态度自然是珍惜而热爱的。

然而当时有很多人,家庭条件好的人都到德国留学,却并不是都像季羡林三人一样的学习态度。在《初抵柏林》中,季羡林写道:“当时在柏林的中国留学生,人数是相当多的。原因并不复杂。到德国来镀的是24k金,在中国社会上声誉卓著,是抢手货。所以有条件的中国青年趋之若鹜。……这里有吃,有喝,有玩,有乐,既不用上学听课,也用不着说德国话。”这些人只图一个国外留学的美名,以此换取一些实际的利益。而这些人,没有什么求知的`真心,白白浪费了绝好的学习机会。

“读书无用论”的横行之下,学习既不是唯一的出路,生活中又有各种各样的诱惑,学生的求知欲已不知道被消磨了多少。又如“文科无用”的观念,从何而来?——挣不了大钱。

“学习”在现代社会是普遍缺失的。每当看到人人手中拿着手机沉迷其中,真如同宗教里面吸人心魄的“邪术”一般,就感觉到一种绚烂的荒芜。综艺、影视、娱乐、论坛,段子横行,所有的人都用这一样的句子、一样的方式来表达自己,还生怕自己跟不上时代,学不会新兴的词句。这是网络的时代,是消费的时代,是娱乐至死的时代。

花花世界,令人沉醉,可是关上手机之后呢?只剩下疲惫的双眼,和转不动的大脑。学习的能力已经被人们丢弃了。

一边读这本书,一边对照现实。直让人感叹——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正是如此,越读下去越是让我感怀深刻——德国的老师们,严厉与严谨到不近人情的地步。

《我的老师们》一文中,季羡林引用这样一段话:“德国19世纪的伟大东方语言学家埃瓦尔德说过一句话:‘教语言比如游泳,把学生带到游泳池旁边,把他往水里一推,不是学会游泳,就是淹死,后者的可能是微乎其微的。’”

季羡林的老师瓦尔德施密特,就采用这样的教学方式。把梵文的基础教给学生后,季羡林觉得很简单,没什么压力。谁知第二堂课,老师根本不讲解枯燥的语法知识,而是直接开始带领学生练习繁难的语句。一开始练习,季羡林便冷汗涔涔,磕磕绊绊,说不出来,颇觉吃力。

这一课给了他当头棒喝。怎么才能理解这么难的东西呢?季羡林开始了预习,为了两个小时的课,他足足努力了两天,他说:“我自己觉得,个人的主观能动性真正被充分调动起来了。”

自己懂得什么不懂什么,只有自己最清楚,依照自己的学情,充分预习,学习才有了最大的收获。他的老师在无形中,给了他压力,让他在压力中形成了自觉求知的习惯。多么优秀的老师,多么有效的教学方式。

今天这样的时代,对老师的要求实在可以称得上苛刻。但是,春秋时期礼乐崩坏,才有孔子存在的意义。时代日新月异,孩子学习的欲望和能力都在被剥夺,这大概才显得出教师存在的意义。

北宋教育家张载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不敢说自己有如此能力,但是总可以尽一己之力,在浮躁嘈杂的世界里,带着孩子们寻一方宁静,踏上求知的旅程,感受纯粹的“乐知者”的乐趣。

《故乡》读后感

我认为鲁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多种悲哀。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齐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中国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坚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十分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能够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我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那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头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能够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平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终,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头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故乡》读后感

故乡是是每个人快乐的回忆地,但鲁迅写的《故乡》这篇文章中的闰土,许多人都是知道的,以前也学过一篇叫做少年闰土的课文。他小时候与长大后那是截然不同的。

小时候的鲁迅,因为家境不错,是个小少爷。他虽然吃不愁穿也不愁,但却不快乐的,童年的闰土家境不太好,所以必须要去看瓜田。他生活虽然艰辛,但充满快乐。鲁迅与闰土的童年是相反的。

在《故乡》这本书中,鲁迅的童年没有自由。我觉得没有自由和无穷无尽的学习的生活,就跟机器人差不多。大人总觉得吃得好,穿得暖,学习好就是一个最好的人,而这些想法我们不敢苟同。书里讲的和现在的我们体会相仿,我们与父母之间代沟是一样的。

《故乡》,这是一部令我回味无穷的书。鲁迅先生把他一生所经历的那些让他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的人、事、物全部都记录到了这本书中,让我们一起去感受他的人生经历。这本书非常好看,希望大家也去看一看,了解了解,里面的一些哲理到了现在可能还有用。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变化之大:从一个开朗、乐观的孩子,变成了一个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看出了颓废的人,不再有小时候的开朗。

我们也有可能像闰土一样,被环境、社会影响着,变化着……。

《故乡》读后感

小河清幽,流水潺潺,当春风吹起,一股股淡淡得花香就会扑鼻而来,顷刻间让人心旷神怡。温暖得阳光,洒满了大地,我取其中得一缕,蕴开了回忆得花园,那里有我美丽得故乡,那里有我童年得过往。

故乡得春天,朝气蓬勃、充满希望。

春天,花红柳绿,莺歌燕舞,一块块翠绿得庄稼地,犹如一幅幅美丽得图画,把整个小山村装扮得格外美丽。

故乡得春天,朝气蓬勃,既繁华又热闹,处处散发着清幽迷人得气息。到了谷雨前后,也是我们农忙得时候了。人们提前去集市购置种子,置办农具,购买化肥等,要准备开始新一年得春种了。大家都在田间地头,开始忙碌,有种玉米得,有种葵花得,有种土豆得,处处都是春耕忙活得景象。到了周末,我和二哥也去地里帮忙干活。我们一家人分工明确,父亲和母亲拿锄头在前面挖坑,二哥在后面端着盆子上化肥,而我在最后提着篮子撒葵花种子。虽然那时候干活辛苦,但我们一家人都很快乐,父亲喜欢开玩笑,常常把大家逗得哈哈大笑,我比较顽皮,喜欢偷懒,有时也会唱一些跑调得民歌,讲一些有头无尾得故事,也会把大家惹得哭笑不得。大哥从小就跟着爷爷奶奶去了城里,每到过年得时候才回家和我们团聚,所以我得童年,大多时间都是二哥陪我一起度过得。

记得有一次,我们放学回家,母亲让我和二哥去地里挖野菜。我们一人拿着一把小铲子,提着一个篮子,向田野深处走去。当来到了一块地头处,发现上面长有很多野菜,哥哥干活一向老实麻利,小小得铲刀在他得手里显得格外灵活,他在地头上蹿下跳,就像一只啄木鸟一样,不一会得功夫就把地上得野菜“啄”个精光。而我不光速度很慢,还时不时得抓几只蛐蛐玩耍,完全没有把心思放在挖野菜上。看着二哥篮子里得野菜越来越多,我心里不由得焦急起来,不过,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聪明得办法,嘿嘿!我趁着二哥不注意得时候,偷偷得把他篮子里得菜抓到我得篮子里,这样我就和他得野菜差不多一样了。我知道,其实那时候二哥早就已经发现了,只是他是当哥哥得,总是让着我这个不懂事得小弟弟,也就假装没看见罢了。

过了农忙得时候,我还常常带上伙伴们去山上得古城堡里玩。听大人们说,这座古城堡有些年头了,是为了抵御外敌而修建得,以前还在上面打过仗,也在里面住过人。还有人说,城墙上面有两条大蛇,是专门看护这里得,还叮嘱小孩子千万别上城墙。我们刚开始听了还有点害怕,但后来,我们几个调皮鬼聚在一起,商量着一起爬上城墙一看究竟,最后大家意见统一,鼓足了勇气,手里都拿着棍子,一起爬上了可怕得城墙,但并未见到大人们所说得守城大蛇。城堡中以前是我家得苹果园,尤其花开得时候,特别漂亮。我最喜欢和伙伴们一起在果园里追蝴蝶、抓蜜蜂了。当抓到蝴蝶得时候,我们特别兴奋,那就是我们得得“战利品”。有时候我们还在这里做“过家家”得游戏,有时也会借着花开得美艳,模仿电视剧中,举行一场浪漫得“婚礼”······那时候别提多高兴了!

《故乡》读后感

说到家乡,在大家心目中一定是一个快乐的地方,但在鲁迅先生的小说中,日夜牵挂的家乡却极其悲凉。

文章中的“我”回到家乡时,发现家乡变成了几个萧索的.山村。“我”小时候有个好朋友叫闰土,他们当时无拘无束。

当时的闰土无拘无束,充满活力,可爱朴素的少年,二十多年后,闰土再次与我见面,两人就像隔了一堵墙。闰土曾经和“我”兄弟相称,但现在却被称为“我”老爷。闰土有六个孩子,但他没有能力,到处都要钱,种东西卖,还要捐几块钱,折本。在生活的压力下,闰土变得衰老和拘谨。因为政府苛税、多子、饥荒、兵、土匪、官员、绅士,他真是个穷人他已经像木偶人一样受苦了。我为闰土感到难过,那轻松而年轻的他消失了,生活折磨着他。

故乡读后感

最近,读了一篇鲁彦所写的《故乡的杨梅》,作者爱极了他记忆中的杨梅,心有灵犀,我的记忆中也曾有一片遥远而宁静的杨梅林。每当夜深人静,一片遥远而宁静的杨梅林就牵动着千里之外少年的心。

自儿时起,父母就打趣我是一个“吃货”,现在回想起来,感到是那么的自然而贴切,从少到大,由于爸爸工作的原因,我回老家的次数屈指可数,老家的许多风土人物都已经模糊,然而最能勾起回忆的,仍然是在家乡各种“吃”的风景,一幕一幕,如在眼前。

那是爸爸带我和妈妈回老家探亲休假,一个盛夏的清晨,旅途的疲惫还未完全消褪,我与妈妈就被窗外清脆的鸟鸣声叫醒了,睁眼远眺窗外,奶奶家对面自北向南群山绵亘—那就是传说中的南岭,在太阳的照耀下,一路逶迤向南,仿佛在数说着当年的历史和沧桑。绿是这个季节的代表,遮不住的是南国那郁郁葱葱、勃勃生机。在离奶奶家一里地左右山脚下,有一大片颜色格外深绿的杨梅树林,而在那一簇簇深绿和浅绿中,又隐隐似洒满了玛瑙,点缀着繁星似的,满目翠绿之中那一点点红、一点点黄白格外耀眼,就像一幅山水画映入眼帘。看着枝头上那一颗颗红红的、黄黄的杨梅果,我忽然想起苏东坡老先生那“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名句,此情此景,倒是可以借用一下。

“故乡的杨梅林,我来啦”,伸手从翠绿的树叶丛中摘下一颗带着露滴的红果子,一种清香扑鼻而来,让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入口,入口后那甜甜的略带一点点酸的感觉沁人心脾,让人久久回味,这时,爸爸从树上采摘下一颗略微泛黄的杨梅,这跟在市场上买的可是两种颜色,我一把抢过来,送入口中,还没反应过来,口水顺着腮腺涌向了口腔,长这么大,我头一次真正体会到酸的感觉是那么真切,曹阿瞒的“望梅止渴”在我身上得到了体现,我再也不敢尝试了。家乡的杨梅,让我又喜又怕,那浓浓的滋味,很像长辈们的关爱,很像离家少年的成长之路。

又是一年探家时,为了能陪奶奶过春节,我们选择了冬天回去,故乡的许多人都到城市中买了房,过年也不回村里了,年的味道显然少了许多,吃着没有用过农药化肥的新鲜蔬菜,甜脆多汁,满口溢香,我又想起了故乡杨梅那香甜和酸酸的味道,抬眼望去,杨梅林还在,青翠依旧。

我总归是失望的,因为没了杨梅在枝头,尽管有甜有酸,那片杨梅林只能是鲜活于我的记忆里了,让我倏忽间有了停留在儿时不要长大的想法。

然而,我知道,无论我是否停留在儿时,那些记忆中的滋味是再也无法尝到的了。

《故乡》读后感

最近,在妈妈的要求下,我看了鲁迅先生写的小说——《故乡》。

1、文中有些字和我们现在的不太一样,如“哪里”写成了“那里”;

2、有些事物是我没碰到过的,如胡叉、秕谷之类;

3、有些字词是作者自己编造的,如“猹”、“弶”等;

4、当然最主要的是我不知道当时的历史背景,不能体会文章背后所要揭示的深刻含义。

作者笔下的故乡那么凄凉、那么黑暗,居然能把一个如此活泼的人变成一个麻木不仁的人,我无法想象那就是我从小成长的地方,那就是我美丽而亲切的外婆家。幸亏我生活在现在这样幸福美好的时候,不用为生活担心。我的生活如此多娇!

故乡读后感

“乡愁是一杯酒,乡愁是一碗水……”一首《乡愁》勾起了我对家乡的回忆,也让我想起了学习一篇研究关于《二十年后回故乡》的作文。

这首诗描述了作者在离开家乡二十年后回到家乡时所看到和听到的一切,以及他家乡的美丽。

作者在家乡修改了一些东西,写了一篇优美的散文。作者在这首歌的开头使用了大量的歌词,使他回忆起自己的家乡,回到自己的家乡,这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引起了以下的问题,并指出了歌词的主题、开头和结尾应该是,更多地写出自己对家乡的回忆。从顺序上讲,内容清晰,不含糊,不混乱,这些都是结构的美。例如:“家乡的山,家乡的云...”一个“家乡”让我想起了我家乡的美好回忆。

在文章的写作间,作者用的常用语,隐喻和修辞的化身,好词好句,我觉得他的家乡家乡的情感和美感。修辞才得以一件事或一个人的家更生动,形象出的具体表现,让人感觉仿佛在这件事面前,生动,这就是语言的美丽,如水晶般清澈的小溪潺潺的脚通过,然后专门值班,所以没有遗憾。

文章我们还有一个情感美,比如说,“天地君,亲师”,“张老师,您是我唯一标准不能忘的人。您用辛勤的汗水把我培养学生成人,您永远是我的老师,永远是给我提供指引发展方向不同的人”,我从这句话可以体会学习到了很多作者对张老师的情感很深。

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详略得当,还要注意三个美丽的,美的语言,美的结构,美国的情绪,还必须正确使用修辞手法。

故乡读后感

所以“优根性”与“劣根性”的对立,就从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社会的黑暗与否:当奴性大于抗争,就是“麻木黑暗”的社会;当抗争大于奴性,就是天翻地覆、改朝换代的“新时代”,历史就是在这样的交替中前进的。

很庆幸,我们生活的时代似乎是一个抗争大于奴性的时代。但其实似乎也没有可庆幸的,说不定何时它就会像美好的“故乡”一样轰然破碎,或者说它早晚会像“故乡”一样崩塌......

看,在当今社会,人们仍旧有“劣根性”的表现么?高铁霸座、围观打架、造假碰瓷、文物刻字......这些事情的本质,与所谓的旧社会“围观鬼子杀同胞”又有何区别?悲观来说,我们根本无法摆脱黑暗......

故乡读后感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到乡翻似烂柯人。”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回想起旧时代的荒凉,眼前便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幅景象,若近若远,若即若离。恍惚间,把我带回了那封建社会的黑暗——“叫,老爷”。闰土的一席话,不仅让作者,也让读者深感悲哀;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月是故乡明”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平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近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习作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