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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奖惩管理制度大全(16篇)

规章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是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益的关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规章制度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思想工作,深入推进“人才强校”主战略,增强教职工“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开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新局面,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形成持续激发人才内生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的制度环境,激励广教职工为学校早日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学的奋斗目标做出贡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全校教职工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传承交精神,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坚守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学术品格和优良师风,努力做到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第三条学校对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与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四条教职工奖励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坚持及时奖励与定期奖励相结合,按照奖励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教职工集体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积极承担人才培养任务,在教书育人、思想工作中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努力开展科研工作,在服务国家重需求或引领世界学术前沿方面取得重突破的';

(四)为学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与支撑,取得突出成效的;

(五)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应该予以奖励的。

第六条学校对教职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等,对做出重贡献的教职工予以重奖。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以发给一次性奖金。上级部门及社会团体设奖,相关部门按奖项要求推荐上报。

第七条校级奖励项目包括以下四类:

(一)教书育人奖。主要面向工作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一线的教学科研并重、教学为主、专职教学、思政等教师,表彰师德高尚、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乐疆教、深受广学生爱戴、在推动人才培养“教育增值”工作中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的优秀教师。

(二)科研成果奖。主要面向教学科研并重、科研为主、专职科研等团队及个人,表彰其在学术研究、服务国家重需求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三)管理服务奖。主要面向全校管理、服务、支撑、教辅等岗位教职工,表彰其立足本职岗位,在服务学校发展稳定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四)其他专项类奖。面向在其他领域起到表率作用或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如“优秀员”、“三八红旗手”等奖项。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提名奖五个等第。

第九条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全面负责校级奖励体系建设,统筹校级奖励的立项、评审、颁奖等环节,党教师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奖励的设立和评选等工作。

第十条由学校党教师工作部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指导员会和教学发展中心等参与,制定“教书育人奖”评选实施办法;由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建设处牵头制定“科研成果奖”评选实施办法;由人力资源处牵头制定“管理服务奖”评选实施办法;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授权的相关部门负责其他专项类奖的评选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评选实施办法经过党教师工作员会审定通过后正式生效,并根据评选办法设置财务专项经费。评选程序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学校原则上不再另行设立其他校级奖项。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新设校级奖项的,相关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精神,提出奖励方式建议及方案,经过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十三条校级奖励的评选,一般由奖励实施部门依照评奖办法发起,尊重二级单位的推荐意见。按照各奖项实施办法的程序和标准(条件)进行推荐、申报、评选或认定;由牵头部门将各奖项的初步名单提交学校党教师工作员会初审,上报学校党常会审议通过后,将拟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形成最终获奖名单。

第十四条对获得校级奖励的教职工集体或个人,在教师节会宣布奖励决定,予以表彰。表彰形式应当隆重、节俭,积极倡导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爱岗敬业、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党教师工作员会按规定程序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或违奖励程序,骗取奖励的;

(二)获奖集体或获奖个人的核心成员有违道德品质或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有法律、法规规定或其它应当撤销奖励的情形的。

第十六条要发挥奖励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注重奖励结果的馈和应用,奖励结果将作为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职级晋升、长聘体系与荣誉体系评聘、个人职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校工作的教职工(含医学院)。

第十八条各院(系)设立的院(系)奖励或新增的专项奖,应符合本办法精神。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教代会联席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党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设备奖惩管理制度

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设备基础管理工作

第一条 各厂技术人员及时更新、整理(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备润滑制度),各级巡检记录,设备检修记录,检修计划表,检修工作票,隐患记录,事故及故障统计表等技术资料,发现一项不合格罚责任人50元,连续3个月未查出问题,各厂给相关人员奖励50元。

第二条 动力科组织的每月两次设备卫生检查,无故迟到或早退扣当事人20元,无故不参加扣当事人50元,设备卫生检查结果汇总发送给各厂,限期整改,整改结果及时反馈没有按时整改的每项罚款100元。

第三条 零件或部件由于装配、加工、图纸错误、采购质量、检修等原因造成损失的,损失1万元以下的按损失金额3%处罚责任人,1万元以上按设备事故处理,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 设备及备件计划上报出现一次错误扣当事人20元,备件上报不合理造成积压的,视情况一次扣责任人50-100元,连续3个月未查出问题奖励责任人50-100元。

第五条 二级库存不合理,摆放不整齐,台帐与实物不相符,

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0元。

第三章 设备日常管理工作

第一条 设备运转平稳,轴承等处温度符合标准,基础平稳;无异常振动及噪音;静设备零部件及防腐保温等完好,达不到要求扣责任人50元,全部合格奖励相关工序100元。

第二条 设备文明卫生,符合5s管理标准(第一次整改期内不处罚,从第二次开始处罚,第三次加倍处罚)

1、设备跑、冒、滴、漏一台次扣责任人20元,严重泄漏一台次扣责任人50元。

2、设备整洁、干净,达不到一台次扣责任人50元

3、未在线设备摆放指定地点、规范,达不到一次扣责任人100元

4、5s管理达到管理手册标准奖励相关工序200元。

第三条 设备润滑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五定”“三过滤”原则润滑设备,否则违反制度规定一次扣责任人50元

3、设备油塞、标尺完整、油窗清晰,达不到一台次扣责任人20元。

第四条 设备巡检必须遵照(设备巡检制度)相关规定

1、设备巡检不按时、不按规定次数、记录不填写处罚50元。

2、因巡检不到位,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故障或事故的,经事故分析确认后,对责任人进行如下处罚:损失1万元以下的按损失金额3%处罚责任人,1万元以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处理。

3、因一级责任人巡检、保养不到位造成设备故障,相应二级责任人应负连带责任,视情况进行处罚。

4、机修工作为二级责任人每班至少巡检设备两次以上,并做好记录,对当班不巡检的或当班当次巡检后出现故障的,或只签字不巡检的,没发现一次扣50元;对替他人签字的每发现一次双方各扣50元;只巡检不签字视为未巡检。

5、设备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未完成的扣责任人50元,拒不整改的处罚100元,并纳入月绩和年终考核。

第五条 计划检修及故障抢修

1、各专业技术人员及工段长根据生产情况及设备运行情况适时制定计划检修项目(机、电、仪、工艺分别制定),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计划检修,否则扣相关责任人50元。

2、专业技术人员在检修前,明确施工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及具体的检修任务、时间、技术、安全要求,否则扣责任人50元。

3、各工段在检修前一天班组开检修会,将检修项目落实到

人头,否则扣责任人50元。

4、非重点设备检修完,机修工、岗位工、电仪工、技术人员在岗试车,保证设备运行正常,否则扣责任人50元。

5、机修过程中因方法不正确,出现设备损坏或延长检修时间,扣相关人员50元,情节严重另作处理。

6、检修中,因组织人员不利影响检修进度,扣班长100元。

7、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遵守“首闻必办”的原则,故障未处理不得离开,并及时通知上级责任人,否则扣相关人员50元。

8、正常生产检修时开下列作业票,未开的发现一次扣50元,检修工作票、动火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证动土证。

10、设备发生故障时,备机不起备机作用,扣责任人50元/处。

第三章 目标完成情况

第一条 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公司月绩考核制度执行(设备完好率、运转率、静密封点泄漏率)。

第二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无重大设备事故出现

1、出现重大设备事故,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各厂负责申报事故报告单,并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否则处罚50元。

2、一般设备事故,由各厂组织召开分析会,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填写事故报告单,否则扣责任人30元。

第四章 奖励情况

设备动力科

设备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更好地加强设备管理力度,提高设备完好率,能够保证生产正常、有序地运行,现对设备使用、保养、维修等提出以下奖罚制度:

1、技术人员应及时更新、整理冷库机房、电力设施的《设备档案》、《设备台帐》、《备品备件台帐》、《设备润滑表》、各级巡检记录、设备检修记录、检修计划表、隐患记录、事故及故障统计表等技术资料。如部门内部检查时,发现一项不合格项罚责任人5元,连续3个月未发现问题奖励责任人20元;部门外部检查时,发现一项不合格项罚责任人10元。如果部门内部检查小组连续3个月未查出的问题,而外部检查时却发现,每出现一项不合格项罚相应检查小组成员每人20 元。

2、值班期间,严禁擅离岗位,如因擅离岗位影响生产的,扣责任人5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5、由于公司供电线路、供电设备、配电房、冷库机房出现故障需要抢修,无论职责如何必须遵循“首闻必办”的原则,在故障未排除前不得擅自离开,并及时通知上级责任人,否则扣相关人员50元。如果因此出现冷库原料、或者成品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损失价值的5%以上扣罚责任人。

设备设施管理奖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设施设备管理制,提高设备设备的完好率和运转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各厂技术人员及时更新、整理(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备润滑制度),各级巡检记录,设备检修记录,检修计划表,检修工作票,隐患记录,事故及故障统计表等技术资料,发现一项不合格罚责任人50元,连续3个月未查出问题,各厂给相关人员奖励50元。

第二条 动力科组织的每月两次设备卫生检查,无故迟到或早退扣当事人20元,无故不参加扣当事人50元,设备卫生检查结果汇总发送给各厂,限期整改,整改结果及时反馈没有按时整改的每项罚款100元。

第三条 零件或部件由于装配、加工、图纸错误、采购质量、检修等原因造成损失的,损失1万元以下的按损失金额3%处罚责任人,1万元以上按设备事故处理,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 设备及备件计划上报出现一次错误扣当事人20元,备件上报不合理造成积压的,视情况一次扣责任人50-100元,连续3个月未查出问题奖励责任人50-100元。

第五条 二级库存不合理,摆放不整齐,台帐与实物不相符,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0元。

第三章 设备日常管理工作

第一条 设备运转平稳,轴承等处温度符合标准,基础平稳;无异常振动及噪音;静设备零部件及防腐保温等完好,达不到要求扣责任人50元,全部合格奖励相关工序100元。

第二条 设备文明卫生,符合5s管理标准(第一次整改期内不处罚,从第二次开始处罚,第三次加倍处罚)

1、设备跑、冒、滴、漏一台次扣责任人20元,严重泄漏一台次扣责任人50元。

2、设备整洁、干净,达不到一台次扣责任人50元

3、未在线设备摆放指定地点、规范,达不到一次扣责任人100元

4、5s管理达到管理手册标准奖励相关工序200元。

第三条 设备润滑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五定”“三过滤”原则润滑设备,否则违反制度规定一次扣责任人50元

3、设备油塞、标尺完整、油窗清晰,达不到一台次扣责任人20元。

第四条 设备巡检必须遵照(设备巡检制度)相关规定

1、设备巡检不按时、不按规定次数、记录不填写处罚50元。

2、因巡检不到位,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故障或事故的,经事故分析确认后,对责任人进行如下处罚:损失1万元以下的按损失金额3%处罚责任人,1万元以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处理。

3、因一级责任人巡检、保养不到位造成设备故障,相应二级责任人应负连带责任,视情况进行处罚。

4、机修工作为二级责任人每班至少巡检设备两次以上,并做好记录,对当班不巡检的或当班当次巡检后出现故障的,或只签字不巡检的,没发现一次扣50元;对替他人签字的每发现一次双方各扣50元;只巡检不签字视为未巡检。

5、设备巡检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未完成的扣责任人50元,拒不整改的处罚100元,并纳入月绩和年终考核。

第五条 计划检修及故障抢修

1、各专业技术人员及工段长根据生产情况及设备运行情况适时制定计划检修项目(机、电、仪、工艺分别制定),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计划检修,否则扣相关责任人50元。

2、专业技术人员在检修前,明确施工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及具体的检修任务、时间、技术、安全要求,否则扣责任人50元。

3、各工段在检修前一天班组开检修会,将检修项目落实到人头,否则扣责任人50元。 4、非重点设备检修完,机修工、岗位工、电仪工、技术人员在岗试车,保证设备运行正常,否则扣责任人50元。

5、机修过程中因方法不正确,出现设备损坏或延长检修时间,扣相关人员50元,情节严重另作处理。

6、检修中,因组织人员不利影响检修进度,扣班长100元。

7、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遵守“首闻必办”的原则,故障未处理不得离开,并及时通知上级责任人,否则扣相关人员50元。

8、正常生产检修时开下列作业票,未开的发现一次扣50元,检修工作票、动火证、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证动土证。

10、设备发生故障时,备机不起备机作用,扣责任人50元/处。

第三章 目标完成情况

第一条 目标完成情况按照公司月绩考核制度执行(设备完好率、运转率、静密封点泄漏率)。

第二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无重大设备事故出现

1、出现重大设备事故,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各厂负责申报事故报告单,并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否则处罚50元。

2、一般设备事故,由各厂组织召开分析会,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填写事故报告单,否则扣责任人30元。

第四章 奖励情况

一、目的:

建立设备维护保养的实施细则,使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降低维修费用,以最佳状态满足生产需要;同时建立相应的奖罚制度,保障奖罚分明制度的实施。

二、适用范围:

凡有关生产机械、电气仪表 、公用设备等的保养维护、均依本办法规定办理:

三、责任:

1、每个员工在日常工作中要真正做到爱岗敬业,切实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2、操作人员负责自己操作设备设施的维护工作,接受设备巡查人员监督。

3、车间维修人员每天对设备进行检查,在巡查期间操作人员有问题要及时汇报巡查人员,并做好记录,维修人员对汇报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把设备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并在维修记录上详细做好记录。

4、车间维修人员及电工每周总结机械设备及电机的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并计算设备故障率,上报车间办公室。

5、车间主任组织人员对设备保养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根据设备维修明细和设备故障率进行岗位工人的考评与管理,定期通报奖罚。

四、设备的维护保养要求

1、操作人员对自己使用的设备要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保持完好状态,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降低设备故障率。

2、每周六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保养,并根据设备性能定期更换设备机油和清洗液。

3、设备在作业时,当班操作人员要集中精力,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密切注意各种仪表,发现异常及时处置,严禁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4、操作人员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消除,对不能立即消除的障碍要及时反映给设备巡查人员或维修人员,维修完成并正常使用后在设备运行记录本上做记录。

5、对本岗位的设备、管道、操作台及周围环境,要每班清扫,做到环境干净、整齐、产品与零部件摆放整齐、无杂物,做到文明生产。每天下班前对设备进行一次清洁和擦试,保持设备周围干净整洁。

6、车间领导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向操作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协调设备维修人员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并做好记录。

7、维修人员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设备维修及保养工作。

8、车间维修人员同生产人员定期共同针对设备的使用与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并每月把设备维修记录存档。

五、奖惩制度

(一)奖励细则

2、凡能够按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保持机械设备正常运行,无大修,没有给生产造成任何损失的,每半年奖300元。

3、能认真学习相关机械知识,技术业务精湛,独立完成机械设备中、小修,并为公司节约维修、维护费用的奖50元。

4、对浓密机耙子加油及时,未发生事故的,每半年奖励100元。

5、在车间的检查中,连续两次及以上符合维护保养要求,在车间设备故障率考核中排名第一的,奖励各个设备的操作工100元,并对相应班组长进行适当奖励。

6、另外对在提高生产设备保养或遇到危险时采取重大措施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操作人员,实行特别奖励200 元/人。

注:上述奖励金额以现金支付方式发放,并全车间嘉奖通报。车间支持自荐和他人推荐,一经核实,根据奖罚制度,对相应操作人员进行奖励。

(二)处罚细则:

1、检查发现设备脏、乱、差,不按时清洁擦试的,第一次提出 批评警告,第二次对该设备操作工罚款 10 元。累计三次罚款 50 元, 屡教不改者,停止工作,向公司建议调换工种或辞退。

2、检查发现不按时加注润滑油的,不按时清洁维修改造后的废料的,第一次提出批评警告,第二次对该设备操作工罚款 10 元。累计三次罚款 50 元,屡教不改者,停止工作,向公司建议调换工种或辞退。

3、因违章启动和操作设备,私自更改设备的速度,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损坏的,经确认属实的,罚款50元。

4、机械设备因螺栓松动、缺少润滑油造成机械磨损至使设备、损坏的,经确认属实的,罚款 50元。

5、机械设备、泵、电机因螺栓松动、缺少润滑油造成机械磨损至使设备损坏的,罚款50元。

6、不文明操作设备或野蛮操作的,一经发现罚款10元;因违章使用机械设备、泵造成安全事故的,罚款50元。

7、不能及时发现设备带病运行或超负荷运行或者事故隐瞒、没有及时上报的处以罚款20元,造成事故的罚款50元。

8、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及各类设备表格,或者点检内容不属实的处以罚款10元。

9、操作工操作设备时,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在旁边与其聊天。违者罚款10元。

10、浓密机道轨滑动面及齿轮要经常加润滑油,不得生锈。违者罚款10元。

11、维修人员维修设备不认真,造成机械设备不耐用的,对相关维修人员处以罚款50元。

12、设备电控箱、变频器及换气扇等设备必须每周清扫一次,对清理不及时造成设备损坏的,对电工罚款50元。

13、设备的盖板、护罩等安全配件不得随意拆卸,违者罚款10元。

13、车间主任和班组长负有教育员工正确操作使用设备的义务,对在一定时间段内同种违章现象多次发生的,也将追究车间主任和班组长的责任。

注:上述各项考核金额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并全车间处罚通报。 如造成事故损失价值较高的,操作者应赔偿其损失价值的15%。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工资最低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此条例自2015年4月20日起施行

奖惩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1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35号)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xx〕42号)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滨尔哈石油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逐步形成“领导负责、部门协调、学院主抓、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格局,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特制订滨尔哈石油学院就业工作奖惩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高就业指导与服务水平为重点,全面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着力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高效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不断提高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一)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各学院把抓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当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树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学校的生存、稳定和发展”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

(二)认真贯彻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各二级学院院长为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就业工作负总责。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将就业工作纳入学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层级责任制,推动就业工作全员化进程,发挥二级学院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主体作用。

(三)完善就业工作制度。各二级学院根据自身特点、专业特色、毕业生的主要就业行业与区域等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年度就业工作计划、目标考核办法及保障措施等,完善就业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实现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立学校、学院、专业三级就业工作统计制、实行统计月报制,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四)认真做好对外宣传与交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各种会议和广大校友等多种途径及手段,做好就业宣传工作,让社会和用人单位充分了解我校的学科、专业和学生,为毕业生就业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努力开辟就业渠道,拓宽就业市场。主动为毕业生拓市场、挖信息、找岗位,搭建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双向选择”的平台,广泛收集和及时发布毕业生招聘信息,增加学生就业机会,为毕业生就业提供优质服务平台。

(一)毕业生就业工作将作为二级学院年终考核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

系,对就业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没能完成目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二)将毕业生就业率作为学校调控教学资源、制定招生计划和申报新专业的重要依据。对就业率未能达到要求的专业将减少招生计划或暂停招生。

(三)学校根据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公布的就业率统计情况(时间截止到每年8月30日),对学院及个人实施以下奖惩:

1.毕业生就业率达95%(含)以上,其中协议就业率达到80%以上(含),且高质量就业率不低于10%的二级学院,按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每生30元对辅导员奖励。

2.毕业生就业率在90%(含)---95%(不含),其中协议就业率达到。

75%(含)以上,且高质量就业率不低于10%的二级学院,按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每生20元对辅导员奖励。

3.毕业生就业率在85%(含)---90%(不含),其中协议就业率达到。

70%(含),且高质量就业率不低于10%的二级学院,按已就业毕业生人数每生10元对辅导员奖励。

4.毕业生就业率排在全校前三名的二级学院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6000元。奖金奖给院长(或副院长)以及对就业工作贡献大的本学院教职员工,具体分配比例由院长决定。

5.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省平均就业率基准线的,无其它责任事故出现的情况下,该学院的院长(或副院长)及带该届毕业生的辅导员在当学期考核按照实际考核成绩降一等级评定。

对于就业材料弄虚作假者将严肃追究其责任,错误率达到省厅问责标准,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将对该学院第一责任人进行行政记过处分,对具体负责人进行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原岗位,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将原奖金悉数退还学校。

奖励给辅导员的奖金按照辅导员所带学生的`年限发放,带四年全额发放奖金,带三年发总奖金的3/4,带两年发总奖金的1/2,带一年发总奖金的1/4。如辅导员所带毕业生时间不足一年,按实际所带毕业生时间占全年工作时间比例发放。

《办法》中的第三(7)中的四年指带当届毕业生的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年级;三年指带当届毕业生的大二、大三、大四年级;二年指带当届毕业生的大三、大四年级;一年指带当届毕业生大四年级。

《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招生就业办。

注:

就业率认定办法同省教育厅认定办法(升学等同于就业),学校将委托第三方进行阶段性就业率核实工作。

协议就业签约单位性质包含:党政机关、科研单位、高等教育单位、中初等教育单位、医疗卫生单位、事业单位聘用、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艰苦行业企业、部队、国家基层项目、地方基层项目。

高质量就业包含考研、出国留学、征兵、国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可依照省教育厅认定高质量就业标准做调整)。

奖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宿舍的`安全管理,强化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意识,创建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使宿舍管理常规化。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东方双冠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德麦特捷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体内宿员工。

奖励标准:每月评选优秀标兵一个,并给予奖励5分。

处罚标准:对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违反情节较轻的一次说服,二次警告,第三次情节严重者扣除5-10分。

3.1、发现烟头,有人承认每根扣5分,无人承认集体均摊,宿舍长双倍。

3.2、不叠被子,床铺凌乱,随意悬挂衣物占用空床扣2分。

3.3、床下鞋子未在线内,摆放凌乱扣2分。.

3.4、桌椅摆放凌乱,桌面脏乱扣2分。

3.5、地面脏,堆积杂物扣2分。

3.6、博物架、衣架、鞋架等摆放凌乱扣2分。

3.7、私拉电线,离开时未关闭电器扣2分。

3.8、外宿人员不通知管理员自行留宿,扣2分。

3.9、在宿舍内赌博、斗殴、喧哗、酗酒、大声播放音乐影响他人正常休息,每人扣5分。

3.10、宿舍长负责安排轮流值日并进行监督,住宿人员如多次违反上述制度,经说服无效者,取消其住宿的资格。

本制度由综合部负责监督和检查。检查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1分等于10元。请大家自觉遵守本制度。

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建设进度管理,确保各项目能保质保量地按计划完成工程任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有项目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工程技术部在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工程进度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合同条款及公司与项目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制订各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年进度计划,对各项目各阶段的施工进度进行检查、考评、督促。

2、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制订进度奖罚制度,通过对工程全面检查评比,奖励先进,处罚落后。对施工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公司采取更换项目经理等强硬措施。

第四条项目部应根据公司总工办下达的阶段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施工段落、施工部位、施工队伍、施工时间。

第五条各项目部必须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进度的各种保证措施,从而保证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

1、认真做好工程的'统筹、计划工作,科学组织,合理安排,编制施工进度计划,绘出总体计划网络图、横道图,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效率,加快施工进度。

2、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进度计划要求,分别编制季、月、旬施工进度计划,并上报总工办及分管领导审批。以在实施中对照检查,指导施工,完善管理,促进工程进度。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制订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资金等各种资源保证措施,科学组织,均衡生产,确保计划任务按期完成。

4、加强合同管理,及时计量,确保施工足额用款的需要,为工程施工提供资金保障。

5、用现代科学手段管理,运用网络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种台帐数据库。用电脑分析、处理工程数据,以便正确决策。

6、密切加强同地方政府、监理、施工单位的联系,为工程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外部氛围。

7、在雨季或遇到洪水等恶劣气候条件时,采取调整分项工程施工等措施,力争将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六条总工办随时对项目部以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其作为进度管理的一项常规工作。如果发现有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应以书面要求限期整改。

第七条各项目部及时向公司总工办上报工程进度统计旬报、月报、年报,公司工程技术部进行核查、备案。工程进度统计报表要以科学的态度认真填写,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第八条凡未完成旬报、月度、年度(包括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的项目部均需进行专题“进度情况分析”,“进度情况分析”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未完成进度计划的主要工程项目和工程数量。

2、未完成进度计划的主要原因。

3、能否保证合同工期。

4、赶上某个阶段施工进度计划的具体时间和实现这一目标计划的保证措施。

第九条施工中公司将按照相关目标任务及奖惩办法的文件规定进行考核评比,通过奖励先进、处罚落后、抓两头、带中间来促进工程的圆满完成,奖惩6个月兑现,具体办法参照相关文件分别执行。

第十条为促进度、保质量,要求项目部内部要积极开展劳动竞赛活动,采取树典型、立样板、学先进、促后进,以及“比、学、赶、帮”等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创优和工期目标的实现。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总工办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二条公司下属各项目部遵照本办法制订相应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自颁布之日起,其他同类条款同时废止。

工程进度奖惩办法

1、严格按照甲方、合同条款和项目部的计划工期完成施工任务,未按期完成的要进行经济处罚,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2、周进度每延期一天予以500元的处罚,月进度每延期一天予以1000元的处罚,季进度每延期一天按照20xx元予以处罚,年度进度每延期一天按照5000元予以处罚,总进度每延期一天按照10000元予以处罚。

3、周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300元进行奖励,月进度每天提前一天按照500元进行奖励,季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1000元进行奖励,年度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20xx元予以奖励,总进度每提前一天按照5000元进行奖励。

4、工程所需材料,各施工单位必须在三天前报到项目部,否则由此造成工期的延误由各自承担。

5、由甲方或其他不可抵抗的因素造成无法完成进度的则不予以处罚。

6、施工单位的每个控制点(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网络图中的相应控制点)每推迟1天罚款1000~20xx元,关键控制点每推迟1天罚款20000元(合同中进度考核款不足20000元的按20000元扣罚)。施工单位不服从项目部协调,而影响其他施工队伍施工进度者,每次罚款20xx元。施工单位每周六、每月25日前不报周、月工程进度计划及本周、月完成工程量报表者罚款5000元。

奖惩管理制度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

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诗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诗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1。行为规粪: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

(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

(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诗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奖惩管理制度

为了营造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要求,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规范安全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1、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年度无死亡、重伤事故,全年轻伤事故控制在5‰以内,轻微伤控制在月5‰以内。完成全年目标的,年中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奖3000元,成员奖20xx元。

2、安全工作纳入月考核之中,考核针对公司(部门)和个人进行,每月中旬由安全保卫部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上月考核数据。

3、全公司月工伤控制在5‰以内未超标的,安全保卫部部长奖300元,副部长、安全员各奖200元;每超一起工伤事故,分别扣罚部长、副部长、安全员50元。

4、公司月工伤应控制在2起以内(按400人计算),每超过一起,扣除公司车间月奖金500元,每减少一起,奖励分厂500元。单起事故费用超过一万元或当月总费用超过一万元的,另扣1000元。

6、各级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员工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对员工开展操作技能方面的培训,公司每季度、车间每月、班组每周必须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并有记录。公司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凡无记录或弄虚作假的,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责任人分别为生产副总;主任;班组长)。

7、凡出工伤事故的,每起事故,所在班组班组长罚款50元;所在车间车间主任(科长)罚款50元。部室发生工伤的,每起部门负责人扣罚50元。

8、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公司(部门)、车间(科室)领导每人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1000元,完成全年安全目标(具体目标签定责任书)的.,年底2倍返还,未完成的,不退风险抵押金。

9、公司在各车间设立专职安全员,在车间设立兼职安全员,在事故多发岗位或危险源点聘请安全监督员。兼职安全员和安全监督员公司每月分别给予200元和100元考核奖。

10、各级安全员和管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纠正和报告各种违章违纪行为,对屡教不改的由公司作出处罚或处理。

11、公司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评比活动,并对安全工作有特别贡献和突出事迹的单位和员工进行奖励,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利和安全工作不重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年终,公司对安全工作进行评比表彰。

12、工伤事故的确定:凡医疗费用超过100元或休息一天以上的工伤均属工伤事故。重伤事故的界定:工伤鉴定为1—4级;轻伤事故界定:工伤鉴定为5—10级;轻微伤事故界定:无级别的工伤。

13、工伤事故发生后,必须5日内填报工伤报表和相关资料,逾期不报的每次罚款100元(由生产副总或部门负责人认定责任人,未上报或分不清责任人的,由生产副总或部门负责人承担)。

14、身兼多职领导的考核按其职责分别考核,月奖罚不叠加,奖罚实行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

15、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

奖惩管理制度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一条、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b)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即时奖金;

c)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奖励性旅游;

e)参加外部培训;

f)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奖惩管理制度

环保奖惩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督管理,规范员工环境保护行为,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落实环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市、区环保部门的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1、本厂安全环...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督,规范员工环境保护,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落实环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市、区环保部门的有关文件,制定本。

1、本厂环保科要认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教育,深刻理解搞好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的重大意义,增强环保意识,保护环境。

2、环境保护处罚的种类:。

2.1警告;。

2.2罚款;。

2.3开除;。

2.4发生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要取消事故单位的先进称号和当月职工的单位,一次性罚款20xx-10000元,发生一般污染事故的单位一次性罚款500-20xx元。发生较小或小污染事故的单位,一次性罚款100-500元,罚款额从事故单位年度扣除。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污染事故的`人,由国家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给予一次性奖励:。

3.1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目标,单位环保指标得到有效控制,经取得优异成绩的;。

3.2在安全竞赛等专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现的;。

3.5对于及时发现、避免重大事故或在事故事故初期处理果断、及时,奋勇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

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教育、引导员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鼓励先进弘扬正气,惩罚违纪抑制错误,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营造良好的组织环境,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员工奖罚制度。

第二条公司坚持奖罚分明、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原则,奖励上物质与精神结合,惩处上先教育后处罚,旨在通过员工行为的正确引导和榜样激励,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一支德才兼备的员工队伍,增强公司防范风险和对外竞争的实力。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节奖励

第四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8)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9)领导有方,带领员工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第六条对以上事项,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与表扬或现金奖励。

第三节惩罚

第七条惩罚包括批评、罚款或降职、辞退。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8)团队意识差,各自为政,未能很好配合其他人员或其他部门工作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降级或辞退处理:

(1)上班迟到提出警告,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每次罚款20元。

(2)旷工1天,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再罚款50元,旷工三天以上者予以开除。

(3)下班后不关电灯以及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提出警告并处以罚款20元/次。

(4)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100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5)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视情节处罚金50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100~500元,并警告一次。

(6)绩效考核不合格者(100分为合格),扣发当月薪金的.30%。对所在岗位不称职者,首先调离该工作岗位,调离后在新岗位仍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处以罚款并解除其劳动合同,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8)员工违反公司制度后,给予警告处分,对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严重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直接给予开除处分,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相关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9)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10)销售部门奖罚措施按销售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附则

第十条各部门可本着因地制宜、有效激励原则,根据本制度汇编制定本部门的相关奖惩办法,报公司综合办公室备案后经总经理签字后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由总经理签字后公布执行,由人事行政管理部门监督。

奖惩管理制度

为保证工程进度合理运行,满足业主对工期进度的要求,特制定该进度奖罚制度,明确工期进度管理责任,同时对延误工期及工期提前的各班组进行奖罚措施。

根据我项目部制定的年前施工进度计划,各班组年前需按时完成计划内施工内容,如有延误工期或工期提前情况,具体奖罚措施如下:

1、各楼号标准层施工节点为5、5工作日,其中钢筋工墙柱钢筋绑扎为24小时;木工支设墙柱模板、顶板,并进行平板材料清运,垃圾清理,整修及验收合格交予钢筋工绑扎顶板钢筋,合计2.5工作日;平板大梁及底板钢筋绑扎为24小时;水电安装预埋跟随底板钢筋铺设进度同期施工,不得影响钢筋工盖筋的铺设;平板上层钢筋铺设及墙柱套箍筋合计24小时;墙柱模板及排架加固必须于顶板上层钢筋绑扎完成前同时完成,合计2工作日;钢筋及模板验收必须于3小时之内完成;达到混凝土浇筑条件后混凝土工随即浇筑混凝土,24小时作业,24小时内必须完成。

奖惩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为激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励。

(一)奖励条件。

1、模范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且成绩突出的;

3、提出有效的技改项目、合理化建议,对于节约原材料有显著成绩的;

4、经营、管理有方,使公司取得良好社会和经济效益的;

5、忠于职守,认真负责,态度积极,工作业绩突出的;

6、其他事迹突出的。

(二)奖励种类。

1、嘉奖:

2)多次嘉奖的员工可以给予“优秀员工”称号。

2、优秀员工:

1)在完成本职工作中,事业心强,敢于创新,遵章守纪;在生产、技改、安全、质量与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2)每月(季)终,由公司组织、评选先进员工;对评比出的先进员工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奖励办法。

1、凡给予嘉奖者,发给奖金或奖品,并记入本人绩效考核档案;

3、根据奖励种类,其奖金标准为:

嘉奖:xx。

优秀员工:xx。

此外,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和生产、技术改进的奖励,可以按贡献按比例给予奖励。

三、处罚。

(一)处罚的条件。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4、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5、滥用职权,损公肥私,使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6、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7、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的。

(二)惩处种类(行政处分)。

1、警告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者:

1)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但未造成损失者;

2)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规范,不听劝阻造成轻微后果者;

3)不听劝阻乱扔烟蒂、杂物,随地吐痰,不遵守公共秩序者者;

4)在工作时间内饮用任何含酒精饮品后上班,影响较轻者;

5)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轻者;

2、记过对于屡犯或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者;

1)疏于职守,影响工作进度者;

2)未经公司许可,在工作时间内办理私人事务者;

3)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者;

4)其他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5)已有警告记录,又触犯公司规定的;

3、开除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对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者,给予开除;

触犯刑律被逮捕、判刑、劳动教养者一律开除。

1)连续旷工满5天或当年度累计旷工满15天者;

2)擅自涂改或藏匿财务报表、单据、账目及其他欺骗公司行为者;

3)故意损坏公司财物或产品,或偷窃公司、员工钱物者;

4)在公司区域工作时间内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

5)仿用上级领导签字或盗用印签者;

6)已经有过处分又违反公司规定,应当处分者;

8)因失职而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者;

9)违反国家法律、法令而被公安、司法部门处罚者;

10)其他严重违反公司守则、公司规章制度和违法乱纪者。

4、惩处标准。

3)造成严重损失的(损失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予以开除并处以罚金xx元。

4)员工因违纪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损失赔偿金(罚金)由公司在其工资中扣除。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上班时间:早上8:30—11:30下午13:00—17:00办公室人员,上班之后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反者罚10元。

(2)迟到或早退,每次罚10元。

(3)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按规定着装。

(4)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

(5)不得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6)禁止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7)对上级指示或者有期限的命令,要如期完成。

(8)禁止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9)矿工一日,罚款100元,每月累计三次,扣除奖金,并罚一个月的工资,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终止合同。

(10)休假实行轮休制度,每周一天,由副总批准。

(11)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12)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13)公司每周一开列会一次。

奖惩管理制度

生产制造企业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公司各级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员工的工作纪律,表彰奖励先进,惩罚违章行为,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生活秩序,结合公司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总经理、副总、钢化玻璃厂厂长、副厂长、工艺玻璃厂厂长、助理、生技部、行政部:负责对员工奖惩进行调查、决定、公布和执行。

1、奖惩有据:奖惩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成文的各项规章制度。

2、奖惩及时:及时表彰和奖励员工对公司的'成绩和贡献,及时纠正和处罚员工的违纪违规行为。

3、奖惩公平、公正、公开:有功必奖,有过必惩,奖惩结果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4、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在精神鼓励的同时,视其情形给予物质奖励,或在一定期限内提高其工资报酬。

消防奖惩管理制度

1、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表彰或奖励:

(1)模范执行和遵守防火安全规定有显著成绩者。

(2)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整改火险隐患有显著成绩者。

(3)发现不安全因素积极整改,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火灾事故有显著成绩者。

(4)及时发现火灾报火警和扑救火灾,积极支援邻近单位和居民扑救火灾,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5)敢于揭发、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者。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追究行事责任:

(1)损坏消防设备或将消防设备挪作他用者。

(2)在火灾危险场所违章用火、用电者。

(3)拖延整改火险隐患者。

(4)谎报、不报或故意延误报告火灾情况者。

(5)违反建筑放火设计规范,未经消防部门审批,擅自乱搭乱建者。

(6)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

(7)其他违反消防法规者。

3、对需要表彰或处罚的,由保卫部门组织材料,提出表彰或处罚的意见,报防火负责人审批;对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中铁十八局集团金童路南段道路及配套工程

一、发现或报告火险隐患,及时排除,避免火灾事故发生时,给予通报表扬,奖励5-200元。

二、对违反防火制度、操作规程而冒险作业的行为,应进行坚决制止,及时报告有关领导的,在救火中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奖励5-100元或记功晋级。

处 罚

一、对国家有关消防法规、指示不及时认真地传达贯彻执行的,违反防火安全合同条款、防火安全工作保证体系、防火安全教育制度、防火检查制度的:不能认真履行自己职责的,对厂或本车间、部门存在的火险隐患不能(定期)整改的,根据情节,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罚款1-60元。

二、违反防火安全管理措施,违反锅炉、化验室防火安全制度的,根据情节,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罚款1-60元。

三、违反用火管理制度,电气管理防火制度,高、低压配电室防火安全制度,根据情节,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罚款1-80元。

四、违反仓库、油库、危险品库以及消防器材防火管理制度的,根据情节,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罚款2-100元。

五、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擅离职守,根据情节,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罚款1-50元。

八、故意制造火警、火灾、爆炸万元发上事故的,进行严肃处理或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违反一至五条规定,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给予行政处分。

违反六至七条规定,造成火警、火灾,根据情节逐级追查处理,除罚款外,给予行政处分。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四川省消防条例》,切实做好我公司的消防工作,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 全公司消防设施和器材一律由公司专业管理部门实行监督管理,各分厂(科室)具体管理。

2. 凡本公司职工、家属和外来工作人员,有违反消防制度,妨碍消防管理,损坏消防设施的,均按本制度进行处罚。

3. 对于违反消防安全有如下行为者,均给予处罚:

4.损坏消防器材、设施之一者,处罚如下:

4.2:故意损坏或将消防器材用于寻欢作乐,乱开乱放的,除按价赔偿外,另罚款原价100~300%。

5.对妨害消防工作的,处罚如下:

5.1:除固定动火外,在禁火区内无证动火者,每人次罚款30-100元,因此给生产造成后果的,按《消防法》和“消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4:在住宅内和一些木工房私接电源、照明灯泡的罚款10元。

6.对违反条例严重者,加倍处罚,直至送交保卫处或公安机关。

7.有如下表现者,给予奖励:

7.1:抢救遇险人员和国家财产表现突出者;发现消防隐患及时报告并积极处理者;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意外事故处理正确果断者;减少事故损失等有功人员,可由所在分厂写出申请报告,并报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后,给予表扬,记功或50-1000元的安全生产特别奖。

7.2:挽回损失10000元以上或避免多人伤亡事故发生者,可发给奖金400-1000元,主要有功人员由公司办记大功一次,并报市府或主管部门给予通报奖励。

7.6:无法计算挽回损失,但表现突出者,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和给予表扬。

7.7:因制止违章行为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或反违章表现突出者,可参照相关规定进行奖励和给予表扬。

一、对在消防工种中有突出贡献和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和晋级,提职。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或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处罚。

三、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

1、防火工作年度考核为标兵、先进称号的单位。

2、防火工作被评为先进称号的个人。

3、制止违章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有功单位和个人。

4、监测、检查及时发现早期重大火灾隐患,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或采取可靠措施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

5、热爱消防工作,组织参加防火安全活动,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同违反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做斗争。

6、认真贯彻消防法,开殿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防火责任人和专(兼)职防火工作人员。

7、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英勇顽强,奋不顾身,积极参加抢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四、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2000元。

1、对存在火灾隐患有条件整改而不按《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时整改的。

2、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及占道挖沟、暂设等未经消防审核、批准擅自开工和工程竣工后,未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参加验收而投入使用的。

3、埋压、圈占、损坏、擅自动用消防设施、器材或消防设施器材被盗的。

4、不顾火灾危险性,盲目生产、施工、运输、贮存、动火及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用途的。

5、有章不循或无章可循造成一般火灾损失不足2000元的。

6、公共场所管理混乱发生火灾,尚未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损失的、

五、违反消防安全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责任者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各工种及要害岗位人员在操作、管理中违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不履行职责的。

2、在禁止动火的单位、部位、岗位、地点、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的。

3、谎报火警、阻碍火灾扑救造成后果的。

4、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占用室内外防火通道,经通知不按要求整改的。

5、司乘、更夫、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及造成一般后果的。

6、指使或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未经批准、私拉乱扯电器线路,使用电器采暖设施,违反用电管理规定的。

8、消防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9、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10、造成火灾损失10000元以上的,按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的10%,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或予以拘留。对失火单位防火责任人按直接经济损失5%进行处罚。

七、对防火安全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处1000----2000元罚款。

八.对矿业公司内部员工和单位的罚款,由消防部门出据《罚款通知单》,从单位工作款中扣出,作为消防安全奖励基金使用。

为贯彻落实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调动消防安全管理的积极性,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消防安全,特制订本消防安全考评奖惩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运行监督

1、消防主管每日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

2、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季度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责令相应部门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据酒店规定予以处罚。

3、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半年组织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对各项制度中不适应实际之处进行修改、补充、不断完善控制方案。

二、奖罚权限及程序

1、奖励金额100元以下,罚款200元以下时,由消防主管提出意见,经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即可,高于上述额度的,须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

2、奖励权一般结合年度消防评比使用,特殊情况例外。

3、奖励、处罚的金额应在奖罚后次月发工资时兑现。

三、消防管理奖励制度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奖励50元。

2、及时排除火险事故,积极扑救火灾,使人身安全,财产免受损失或小受损失的,奖励100元。

3、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奖励200元。

4、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事迹突出,奖励200元。

5、对消防器材、设施、能坚持经常检查和保养、使用灵活有效,奖励50元,

四、消防管理处罚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

1、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施、自动报警装置,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报告而未报告的。

2、对消防器材不实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洁不好影响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灾事故的。

3、不按操作规定,野蛮操作,造成火灾事故的。

(二)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200元500元罚款。

1、违反用火审批制度,擅自使用电、气焊或动用明火的。

2、对本部门、本部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能解决不解决或超过整改日期的。

3、埋压、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而影响和延误了消防工作的(火灾后果不严重的)。

4、私自挪用消防器材造成损失而隐瞒不报的。

(三)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

1、未向保安部申报、登记、私自使用、安装电炉等电器的。

2、不能及时按照消防部门、保安部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见进行及时整改的。

3、因整改火灾隐患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火灾事故但损失不大的。

4、非电工人员,乱私拉施工电源线、照明线、安装电器设备或因此而造成事故引起火灾,但损失不大的。

5、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引起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6、擅自拆卸烟感、温感器或用物品包裹探头影响正常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50元罚款

1、不符合电、气焊防火安全要求而进行焊割作业。

2、考核消防知识不合格者或组织消防培训无故不参加者。

3、在非吸烟区吸烟和在吸区乱扔烟头、火柴梗或将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投入垃圾桶的。

奖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与规范餐厅管理,切实把餐厅服务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充分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制度如下:

2·创作出新菜品,并给餐厅带来良好效益者,奖励200元;

3·连续一个月,卫生检查全优者,奖励50元;

4·及时发现隐患,例如下班前发现煤气阀门没关,避免危险发生者,奖励20元;

10·修旧利废,降低成本费做出显著成绩者奖励50元。

1·不带工作帽进操作间,罚款5元一次;

2·在工作间内吸烟,喝酒者,罚款20元一次;

3·在操作间打骂嬉戏,罚款20元一次;

8·打荷报错桌号或传菜员报错桌号,造成本店损失的,按菜谱价格50%赔偿;

9·热菜出菜时不加任何修饰的,打荷者罚款5元一次;

10·丢失工具者按工具价格赔偿;

13·卫生检查不合格者,罚款5元一次;

14·下班前不关灯,不关煤气或不关抽油烟机,究其责任人责任,罚款20元一次。15·顶撞上级,没有责任心和执行力差,视情节轻重予以20-200元罚款或开除处理。

16·迟到早退者(5分钟内)罚5元,以此类推,半小时按旷工半天,一个小时按旷工一天计算。

执行方式。

违反条例或受到表扬奖励时,由部门主管开取奖罚单,并由主管与当事人在奖罚单上双方签字确认,如当事人拒绝签字,主管核查属实此罚单生效,并以工资形式罚款或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