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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汇报(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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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自全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县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鲁政发[2008]31号精神,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乡实际,于2008年7月至1月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具体情况向各位领导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

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迅速组织成立了由祝琼副乡长为组长、刘波涛(综合办主任、安监站站长)马达(劳保所所长)为副组长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劳动保障等九部门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共同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及计划,办公室于2008年7月5日将行动方案转发到各部门、各村、各社。要求各部门、各村、社高度重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召开会议,要求全乡在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政府的分管领导为组长,派出所、劳动保障、国土、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抽调精干力量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工作。三是全面排查到位;对辖区的用人单位排查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四是依法查处到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求各乡镇建好台帐工作,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从而达到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讲究实效,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的良好局面,我乡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我乡在用人单位较为集中的地方张贴和散发,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宣传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宣传在全乡大力营造维权氛围,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执法取得实效。

认真组织排查、建立检查资料台帐,各村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对各自辖区内的采石厂、冶铁厂、水泥厂、磷化公司,所有用人单位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摸底调查,共排查登记户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人,检查中我乡采取逐户上门实地检查的方式,通过调阅单位的相关证照、工资表、花名册、询问单位负责人及部分职工,确定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填写《情况登记表》,并做好资料数据的汇总,建立了检查资料台帐,对有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我们提出了整改建议。

四、存在问题。

通过专项检查,我乡用人单位普遍存在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个别砖瓦厂还存在工资按比例发放、年底一次性结清的工资发放方式,这种做法虽然是单位与职工双方协商约定好的,但实际上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证照齐全经营单位涉及劳务用工人数:130人,其他小矿山违法案件,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件,私营辖区内工有石灰(石料)厂:5个,辖区内共有小冶炼:1个,辖区内共有小作坊2个,检查单位数:8个,涉及职工人数:130人,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案件总数):2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未依法办理录用登记):0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使用童工):0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未依法签定劳动合同):2件。

**乡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七月七日。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迅速组织成立了由祝琼副乡长为组长、刘波涛(综合办主任、安监站站长)马达(劳保所所长)为副组长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劳动保障等九部门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共同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及计划,办公室于2009年7月5日将行动方案转发到各部门、各村、各社。要求各部门、各村、社高度重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召开会议,要求全乡在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政府的分管领导为组长,派出所、劳动保障、国土、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抽调精干力量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工作。三是全面排查到位;对辖区的用人单位排查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四是依法查处到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求各乡镇建好台帐工作,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从而达到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

本站[]。

二、精心组织,讲究实效,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的良好局面,我乡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我乡在用人单位较为集中的地方张贴和散发,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宣传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宣传在全乡大力营造维权氛围,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三、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执法取得实效。

认真组织排查、建立检查资料台帐,各村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对各自辖区内的采石厂、冶铁厂、水泥厂、磷化公司,所有用人单位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摸底调查,共排查登记户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人,检查中我乡采取逐户上门实地检查的方式,通过调阅单位的相关证照、工资表、花名册、询问单位负责人及部分职工,确定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填写《情况登记表》,并做好资料数据的汇总,建立了检查资料台帐,对有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我们提出了整改建议。

四、存在问题。

通过专项检查,我乡用人单位普遍存在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个别砖瓦厂还存在工资按比例发放、年底一次性结清的工资发放方式,这种做法虽然是单位与职工双方协商约定好的,但实际上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派出所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汇报

为了进一步整治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重点行业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根据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年税收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局税收工作实际,我局确定了具有针对性的方针,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积极的行动,扎实深入地推进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部署,明确工作意义和方向。

我局接到市局开展工作的主要精神后,局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为加强对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实施,我局对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又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检查人员全员参与的专项行动工作小组,在日常稽查工作中做到查税必查票,并设专人负责专项行动的信息资料数据的收集、汇总、上报、分析等日常管理工作。通过组织干部认真学习通知精神,使广大干部深刻领会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意义。根据市局的具体要求,重点打击制售假发票、非法非法出售发票、非法代开或虚开发票、非法取得发票等各种发票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二、抓住重点,扎实有效开展工作。

今年我局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征管秩序,我局有针对性地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从自选的重点行业进行入手,有效地打击和规范了发票使用行为。一是我局根据商品销售发票违规违法行为较为集中的特点,重点加强了对零售业的发票专项检查工作,突出检查发票的开具、取得、使用和保管各个环节;二是在企业日常取得假发票作为费用税前列支行为普遍的特点,广泛地将查处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融入到检查中,同时加强了对开票纳税人的检查,详细检查纳税人有无虚假开具发票现象;三是加强检查力度,重点对未按规定使用发票情况进行认真排查。截至?月?日,查处发票相关违规企业五户,查处违法发票?份,涉及金额?3万元,查补税款?万元,加收滞纳金?万元,罚款?万元,没有移送公安机关案件。

三、分析趋势,把握发票违法案件的特点。

在我局查处的案件中,其中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有两户,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有两户,另有一户是从省外购买假发票开具给xx地方税务局。从案件的具体情形等多角度分析,我市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存在非主观故意即善意取得居多的特点:例如吉林省都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张非法发票,均为该企业从其他企业购进货物所要发票的情况下发生的。这表明一些企业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在购货方所要发票时,采用开具假发票、作废发票等非法票据以达到隐瞒收入逃避税款的目的较为普遍,而开具的发票多为发票代码为?、?的商品销售统一发票。随着?年?月?日旧版发票的作废及新版通用发票的规范化管理,此类发票违法案件将会得到有效遏制。

四、扬长避短,致力解决前工作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还存在如下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纳税人的税收法制观念还比较淡薄,使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利用发票进行偷税;二是税务部门在税务征收管理和查处涉税违法案件方面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普通发票检查的措施手段落后,传递速度慢,发现问题滞后,一些违规企业在发现起违法行为时已经注销;三是国税机关与地税、公安、审计等部门协作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效果,有针对性地对特定行业发票的取得、开具、保管等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涉及开具和取得的另一方存在发票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建立与地税、工商、银行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信息反馈、情报交换,及时掌握涉税违法活动动态,各尽职责,相互配合,更好地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

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简报

长春市公安局、长春市环境保护局日前印发《全市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决定从现在起到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保护生态环境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确定六项整治重点,包括钢铁、水泥熟料生产、平板玻璃制造、燃煤等重点涉气行业;重点流域涉水排污企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单位;科研院所、医疗卫生等行业机构实验室、化验室,及其它产生、贮存、运输、处置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废物的企事业单位;在农作物禁烧期间,违法焚烧农业废弃物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行为;被上级部门通报或约谈、媒体曝光,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产业、区域。

另外,明确了三个打击重点:偷排偷放、非法处置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废物,故意不正常使用防治污染设施造成超标、超总量排污等恶意违法行为;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以及污染源在线监控、防治污染设施运营维护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拒不执行环境违法行政处罚决定,阻碍或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环保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恶劣行为。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为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的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于月日至月日,以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镇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据统计,全市共检查“三小”企业户,其中小砖窑户,小矿山户,小作坊户,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户,涉及劳动者万人,没有发现重大违法案件。现将专项行动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这次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接到上级通知后,迅速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区),同时,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成立了以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责任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抓紧进行贯彻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我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项行动检查小组,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区)也积极行动,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全市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及时到位。

为努力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市和各县(区)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活动,媒体宣传、悬挂横幅、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将主动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广泛宣传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教育法》、《职业病防治法》、《刑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各县(区)充分发动和依靠乡镇、村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利用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平台等,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加强组织协调,组成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明确工作区域和工作责任,对所辖区域内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矿山、小作坊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将主动检查、受理举报投诉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力争做到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据统计,全市共检查“三小”企业418户,其中小砖窑户,小矿山户,小作坊户,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户,涉及劳动者万人。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拖欠职工工资、违反职业健康与卫生管理规定、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等问题,依法作出责令改正案件件,为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为名职工办理了社会保险,为名劳动者补发工资万元,取缔无证无照小作坊户,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件,罚款万元,没有发现涉嫌拐骗、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待伤害以及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等重大违法案件。

我市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特别是乡村“三小”企业,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法律意识还不强。“三小”企业的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晓率相对较低。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不规范,缺乏必要的管理人员。劳动者多为粗壮工,文化水平不高,缺乏必要的保护意识。二是无证无照经营的“三小”企业依然存在。有的企业工商登记证,资源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不具备、不齐全。三是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疏于审核劳动者的身份,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者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加班加点现象较为严重,劳动条件相对较差,有的企业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四是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不断加强。

为巩固这次专项行动成果,谋求长期效应,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对确因企业经营困难,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领导作汇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将跟踪管理,强化宣传教育,促使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对排查过的用人单位加强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实行定期回访制度;对于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记录的用人单位,将进行重点监察,加强日常巡查。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自全县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为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xx县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乡实际,于20xx年7月至1月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具体情况向各位领导总结如下:

我乡领导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迅速组织成立了由xx副乡长为组长、xxx(综合办主任、安监站站长)xx(劳保所所长)为副组长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劳动保障等九部门的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共同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及计划,办公室于20xx年7月5日将行动方案转发到各部门、各村、各社。要求各部门、各村、社高度重视,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召开会议,要求全乡在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以政府的分管领导为组长,派出所、劳动保障、国土、民政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二是责任落实到位;抽调精干力量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开展工作。三是全面排查到位;对辖区的用人单位排查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进行拉网式的全面排查。四是依法查处到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求各乡镇建好台帐工作,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从而达到长效管理的工作机制。

为切实搞好专项行动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做到上下互动的良好局面,我乡紧紧围绕《实施方案》要求,我乡在用人单位较为集中的地方张贴和散发,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宣传法律、法规政策,通过宣传在全乡大力营造维权氛围,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认真组织排查、建立检查资料台帐,各村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对各自辖区内的采石厂、冶铁厂、水泥厂、磷化公司,所有用人单位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全面摸底调查,共排查登记户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人,检查中我乡采取逐户上门实地检查的方式,通过调阅单位的.相关证照、工资表、花名册、询问单位负责人及部分职工,确定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认真填写《情况登记表》,并做好资料数据的汇总,建立了检查资料台帐,对有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我们提出了整改建议。

通过专项检查,我乡用人单位普遍存在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社会保险的违法行为,个别砖瓦厂还存在工资按比例发放、年底一次性结清的工资发放方式,这种做法虽然是单位与职工双方协商约定好的,但实际上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证照齐全经营单位涉及劳务用工人数:130人,其他小矿山违法案件,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2件,私营辖区内工有石灰(石料)厂:5个,辖区内共有小冶炼:1个,辖区内共有小作坊2个,检查单位数:8个,涉及职工人数:130人,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案件总数):2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未依法办理录用登记):0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使用童工):0件,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未依法签定劳动合同):2件。

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简报

近日,七里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医疗市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七里河区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无证“黑诊所”和游医、假医等非法行医行为集中整治,特别是对学校周边200米内的非法行医或开展终止妊娠、性病治疗业务的诊所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2人次,执法车辆7辆次,检查有证医疗机构23家,跟进监督检查“黑诊所”4家,取缔3家无证行医“黑诊所”,没收查见药品12箱、器械4箱。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了全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了群众就医安全,确保辖区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

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简报

为有力打击非法倾倒固体(危险)废物环境犯罪行为,根据省环保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全省整治非法倾倒固体(危险)废物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东营市环保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整治非法倾倒固体(危险)废物专项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包括三项重点工作:一是对于产生危险废物的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检查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档案建立情况,纳入管理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与环评的一致性,申报登记、管理台账、转移联单、处置协议等资料的真实性,危险废物贮存过程的规范性以及企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等情况。二是对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自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单位,重点检查企业接收危险废物种类与经营范围的符合性,经营情况记录簿、入场分析记录、转移联单等资料的真实性,贮存及利用处置过程的`规范性,利用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情况,应急预案针对性并定期演练情况以及企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等情况。对于自有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的,要检查车辆运行记录与接收记录一致性等情况。三是对于近年来各级环保部门检查发现危险废物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企业,重点检查原来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通过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过程的全面排查,查找突出问题。摸排一批环境违法犯罪线索,予以严厉打击,遏制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环境安全。

专项行动期间,将加大与公安部门的联勤联动,集中摸排一批环境违法犯罪线索,集中查处一批违法犯罪案件,集中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此次专项行动时间为年5月31日至7月31日。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一是及时召开会议。20xx年11月28日,由县委常委王慧君主持召开了由林业、公安、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粮、森林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和各乡(镇)主要领导参加的全县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工作。

二是及时组织机构。为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工作,县里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常委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林业局长任副组长,林业、工商、公安、农粮、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县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各乡(镇)政府也同时成立了乡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的专项整治行动。为了提高专项整治行动效果,专门成立了由森林公安局长任组长,森林公安干警、林政稽查人员、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工商执法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行动小组,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

三是及时制订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章可循,实现专项整治行动目的,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制订下发了《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寻办发电[20xx]59号)。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部门工作职责、整治范围和重点、整治时间和整治工作要求。

1、宣传发动。20xx年11月29日—12月4日期间,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分成3个宣传组,采取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利用新闻媒体、发放通知等方式进行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性和驯养、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有关规定。宣传发动期间共在集贸市场、酒店等人群聚集区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横幅200余条、电视游字广告、公益广告1200余条次,发放整改、禁止经营、暂停驯养等各类通知300余份,宣传工作到位,效果明显。

2、调查模底。在宣传发动的同时,县城组织3个工作组、15个乡(镇)各组织1个工作组对县城和乡(镇)辖区所有野生动物经营、加工及驯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重点是野生动物繁衍地、迁徒停歇地、迁徒通道、药店、集贸市场、花鸟市场、宠物市场、驯养繁殖场、餐饮店、药店、汽车站、货运场等。总共调查以上涉及野生动物生活、驯养、经营等场所619个,从调查情况看,涉及场所有些存在经营、加工、驯养野生动物现象,但没有发现违法行为。

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联合执法行动组不定期组织了4次重点突击检查行动,未发现违法行为。

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和不定期突击检查,全县群众,特别是相关经营业主对保护野生动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有了充分认识,专行整治工作达到了目的要求。

1、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基础薄弱、缺乏专业人才、监测设备、资金投入等问题无法满足正常的野外巡查,救护、监管等保护管理工作。

2、野生动植物产业缺乏资金投入及政策的扶持,发展规模小,抵制市场风险能力很弱。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活动,继续贯彻落实好我县的全封山政策,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形式长效机制,并以苏区振兴发展为契机,争取国家的项目扶持,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提升、客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引进科学技术,促进野生动植物的产业发展,以达到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双赢的目的。

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区域的非法组客、强行拉客、色情骗客等违法现象的整治工作,一直以来是我所的工作重点,通过三年时间的不间断整治,成效比较明显,**区域的治安状况已有了较大的改变。

我们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 。

1、专门成立汽车西站警组,严厉打击非法组客现象。我们在警力紧张的情况下,专门抽调3名民警成立汽车西站警组,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围绕汽车西站,对非法组客、霸王餐、色情拉客和坑蒙拐骗等行为进行查处和打击,特别是去年上半年,民警们经常是凌晨二点上班,查处了一批霸王餐快餐店的业主。对非法组客现象我们也一直加大力度查处,仅今年上半年,该警组就查处扰乱车站秩序案件23起,抓获违法人员31人,其中拘留26人。

3、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探索**区域治理的长效机制。我们加强同铁路派出所、市行政执法局**分局、出租车治安管理处、旅馆业管理站、市运管处、工商、卫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合力开展对**广场区域的联合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接客、骗客、倒卖车票的违法人员;清除在**广场的非法摊点和强讨恶要人员;对于汽车西站周边几家经常宰客、开霸王餐的饭店,多次进行暗访,会同工商部门上门督察。同时,积极牵头召开多部门的联合会议,集思广益,认真探索综合治理的思路,制定管理措施,共同构建防控体系,发挥联合管理功效,合力打造文明**。

4、注重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查结信访案件。针对旅客对**区域被骗、被偷案件投诉较多的实际,我们一方面加强辖区的巡逻,制止和减少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对来信来访案件一律由一名所领导牵头负责查实、报结,尽量做到让当事人满意。对人大、政协等部门的议案、意见、建议等,所班子予以高度重视,全力以赴予以落实和办理,做到不拖不推。

二、规范执法,从多方面提升民警队伍的整体形象。

在分局党委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所于2016年9月搬入了造价270万元,面积2000多平方米的新办公大楼。我所以搬迁新办公大楼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归结起来主要做好三方面的工作:

首先,从直观印象上来提升派出所的形象,增强群众的认知感。

一是威严感。一走到所大门,就会看到醒目的派出所标记,有清楚的警务公开栏和办事指南,有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庄严承诺,让人自然会感受到这是一个执法部门。

二是整洁感。进入**所大门,两边是错落有致的绿化带,整个大院卫生干净、整洁,办事大厅宽畅、明亮、干净,让办事群众真实感受到派出所环境的整洁。

三是有序感。值班民警着装规范,办公区块规划合理,象接待室、调解室、审查室、留置室等标志明显,让办事群众进入派出所能找到办事的人或办公室。其次,从工作言行上来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减少信访、投诉率。一是提高服务质量。我们倡导民警做到五个不:

即不让工作事项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工作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不良风气在我这里出现;不让公安形象在我这里受损;不让群众在我这里受冷遇。

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简报

为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和流动人口的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明电〔〕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于月日至月日,以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镇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据统计,全市共检查“三小”企业户,其中小砖窑户,小矿山户,小作坊户,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户,涉及劳动者万人,没有发现重大违法案件。现将专项行动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协调。

我市高度重视这次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在接到上级通知后,迅速将文件转发至各县(区),同时,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成立了以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为组长,相关部门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责任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抓紧进行贯彻落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我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项行动检查小组,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调度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县(区)也积极行动,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全市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及时到位。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为努力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市和各县(区)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活动,媒体宣传、悬挂横幅、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将主动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广泛宣传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义务教育法》、《治安管理教育法》、《职业病防治法》、《刑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排查。

各县(区)充分发动和依靠乡镇、村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利用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平台等,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加强组织协调,组成专项行动联合检查组,明确工作区域和工作责任,对所辖区域内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城乡结合部和乡村企业,特别是乡村小砖窑厂、小矿山、小作坊等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将主动检查、受理举报投诉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投诉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力争做到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据统计,全市共检查“三小”企业418户,其中小砖窑户,小矿山户,小作坊户,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户,涉及劳动者万人。对检查中发现的未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未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拖欠职工工资、违反职业健康与卫生管理规定、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等问题,依法作出责令改正案件件,为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为名职工办理了社会保险,为名劳动者补发工资万元,取缔无证无照小作坊户,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件,罚款万元,没有发现涉嫌拐骗、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待伤害以及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参与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等重大违法案件。

四、强化分析研究,完善长效机制。

我市专项行动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特别是乡村“三小”企业,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法律意识还不强。“三小”企业的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晓率相对较低。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不规范,缺乏必要的管理人员。劳动者多为粗壮工,文化水平不高,缺乏必要的保护意识。二是无证无照经营的“三小”企业依然存在。有的企业工商登记证,资源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不具备、不齐全。三是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疏于审核劳动者的身份,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者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加班加点现象较为严重,劳动条件相对较差,有的企业缺乏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四是劳动保障监察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不断加强。

为巩固这次专项行动成果,谋求长期效应,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区)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关制度,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对确因企业经营困难,短期难以整改到位的,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领导作汇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将跟踪管理,强化宣传教育,促使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对排查过的用人单位加强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实行定期回访制度;对于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记录的用人单位,将进行重点监察,加强日常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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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简报

为打击无证行医行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4月27日至29日,德阳市旌阳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集中所有执法力量开展了以城乡农贸市场、城乡集合部、城乡街道为重点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是全年打非专项工作的第一阶段,事前大队就检查目的、检查内容、检查要求、工作安排和人员分工都进行了具体布置。第一阶段专项行动共出动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5人次,车辆12台次,共计检查非法宣传疗效售卖保健食品、非法宣传疗效售卖自制药酒、补牙镶牙等流动摊点等29家,其中取缔非法游医摊点25家、规范零售药店不规范经营行为4家,收缴牙科诊疗器械、针灸针、火罐、血压计、听诊器等器械22件(套),药品62盒(瓶),没收非法宣传疗效条幅26幅,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份,张贴“珍爱他人生命,严禁非法行医”的举报投诉电话及宣传标语102张,拟立案处罚2件。

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

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8〕124号)精神,决定在全省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围绕假发票的印制、倒卖、使用和发票的非法出售、购买、虚开行为,以及传播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相关信息等环节,实施全过程治理,建立完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一)工作目标。发票违法犯罪多发势头得到遏制,发票违法信息的传播得到阻截,兜售假发票的高发区域得到整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使用虚假发票进行财务核算、报销的问题得到制止,依法使用发票、自觉抵制虚假发票的守法、诚信意识增强。

(二)工作任务。集中力量对印制、兜售假发票,以及虚开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开展整治;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军队等使用虚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进行整顿规范;完善发票的管理监督机制,强化对发票印制、运输、存储、使用和缴销的管理;采取有效手段,阻截发票违法信息传播。

三、

各相关部门职责和分工为保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综治办、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法制办、省军区政治部、省军区后勤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税局,具体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使用环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发放购物卡的商业机构的发票管理;依法严肃处理开具和使用虚假发票的机构;积极探索普通发票等凭证的稽核方法。

省公安厅:会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继续加强发票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等职能部门做好发票违法犯罪法律适用方面的工作。

省通信管理局:会同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公安厅共同建立阻截发票违法信息的日常工作机制,具体负责运用技术手段对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站等传播的发票违法信息进行阻截。

省财政厅:加强财政票据管理,严格监督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查处违法违规制售、使用财政票据的行为。

省审计厅:加强对审计监督对象使用发票等凭证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对明知是虚假发票而购买或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依照有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涉嫌税收违法问题的,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税务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省监察厅:加强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非纳税单位执行财经纪律使用发票等凭证情况的监督工作。对明知是虚假发票而购买或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省工商局:依法查处利用虚假注册公司从事虚开、代开发票和制售假发票、假证件活动。

人行南京分行:依法严格监测大额现金交易,加大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力度,减少现金使用。会同税务部门研究建立银行、税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

省法制办:会同省公安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及时研究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法制问题,做好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省法院:指导各地法院做好发票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从快从严审判发票刑事案件,推动并提高案件审判效率;严格执行发票等涉税刑事案件的定性、量刑标准。

省检察院:指导各级检察院加强发票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做好并指导各级检察院查处隐藏在发票犯罪活动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

省军区政治部、后勤部:加强对军队及军队所属单位使用发票等凭证情况的管理及财务监督工作;依法对明知是虚假发票而购买或使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法律责任;对违反规定取得使用假发票或其他不合法凭证涉嫌犯罪的,依法侦查并移送起诉。

省综治办:指导各级综治组织做好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综合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行业进行整治;逐步将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整治工作纳入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体系。

省委宣传部:组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开展依法使用发票的宣传教育;组织媒体配合做好发票违法犯罪案件的曝光工作。

四、方法步骤根据“全面开展、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分步实施”的要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分为五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阶段(2009年4月—5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各地成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工作职责、人员分工,确定工作重点及方法步骤。二是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意义。三是抽调人员组成调研小组,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调研,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及形成原因,提出整治工作意见和建议。

抽调人员到部分地区和重点单位指导自查自纠工作。

(三)重点检查和打击处理阶段(2009年7月—10月)。按照“明确重点、分类整治”的工作思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充分运用各种手段,重点查破一批大案要案。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发票犯罪案件,由省、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挂牌督办,层层落实办案责任。打掉制造、贩卖发票的职业犯罪团伙;整治车站、码头和广场等假发票集散地;捣毁制售假发票以及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等通信工具发布销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信息的窝点。二是以餐饮服务、商业零售、建筑安装等行业为重点,坚决查处购买、接受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军队等使用虚假发票的查处力度。三是对发票承印厂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检查发票防伪专用品购、存、用以及发票印制各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整改建制阶段(2009年11月)。各市协调小组办公室归集、分类、汇总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核算,加强报销原始凭证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预防发票涉税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各级国税、地税机关要结合税源监控,严格纳税人发票领购和使用环节管理,保证发票的使用和流向依法、规范、有序。

(五)。

总结。

表彰阶段(2009年12月)。各市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案件查处情况等,形成专题报告,及时报送省协调小组办公室。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要抓紧成立相应的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协调机构,确定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于2009年5月底前报送省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开展工作。

(三)把握重点,严厉打击。省协调小组办公室确定打击活动的重点对象是制售假发票及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站、散发名片、小广告等方式传播发票违法信息的行为;重点行业是餐饮、劳务服务、建筑安装、交通运输、商业零售、外贸等行业。各市要根据本地情况,确定重点对象、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并报送省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区别情况,分类治理。对自查认真、纠正及时、效果明显的单位,视情节从轻或免予处理;对自查自纠敷衍塞责、避重就轻的单位,由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依法查处。对使用虚假发票虚列支出、报销情节严重的,依法按贪污公款、侵吞国家资产从严惩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财会人员的相应责任,并通报曝光。各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要积极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着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加强协作,部门联动。一要统一指挥。全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由省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各地、各成员单位要服从调度和指挥。二要统一行动。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协调小组及办公室的安排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三要统一政策。国税、地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统一案件取证标准与政策口径,并对参与行动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查处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四要统一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存在争议的,逐级上报省协调小组办公室,统一定性处理。五要督查督办。各市要建立督查督办制度,重大案件24小时内报告省协调小组办公室。省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各市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开展督查督办。

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简报

简报一:

现在电信诈骗不仅仅要钱,更可怕的是要了受害者的命。针对近期电信网络诈骗引发的系列命案,5日,河源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部署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形成23个部门联手共同维护河源电信网络的安全、打击违法犯罪的新格局。

为贯彻落实我省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及河源出台的相关专项行动的方案,9月5日上午,我市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据悉,河源仅发生130起电信诈骗案,此后发案率逐年上升,至前8个月,已立案450起,今年来,龙川、连平先后成功侦破多起影响恶劣的电信诈骗案。针对连年攀升的`电信诈骗违法犯罪活动,常务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彭定邦指出,主要是犯罪手法多变,防范打击难、侦查难度大和打防工作机制不全,打击合力效果不佳。

下一步,针对电信网络新型犯罪的蔓延趋势,要求各部门要强化认识,坚持打击、整治、管理、防范、宣传、建设一起抓,努力实现“案件和群众损失明显下降,破案和抓人明显上升”的“两降两升”目标。各级公安机关要以此次行动确定的12类重点违法犯罪人员为打击对象,依法惩治犯罪分子。公检法三家要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犯罪分子。人民银行、银监、通管以及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全力支持配合,最大限度为止付挽损和侦查办案提供便利。

彭定邦指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不是一家能完成的,而是要依靠23个联席成员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来维护我市电信、网络的安全。

简报二:

9月1日,记者在全市打击治理“盗抢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上获悉,按照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从现在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治理“盗抢骗”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防范专项行动。

近年来,经过各级政法综治部门的不懈努力,我市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治安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态势,特别是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侵财、销赃犯罪和电信诈骗、“伪基站”、“黑广播”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和隐患。本次专项打击行动以“打侵财、破小案、保民生、暖民心”为目标,重点打击涉及盗窃、抢劫、抢夺、诈骗和销赃等犯罪活动的跨区域系列团伙犯罪、地域性职业犯罪群体、销赃犯罪、街面犯罪和惯犯累犯等五类犯罪,力争多破案、多打处、多追赃,最大限度挽回群众的经济损失,把保障民生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简报三:

9月1日,双峰县正式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攻坚行动。

双峰是列入全国7个电信诈骗重点整治地区之一。ps图片敲诈和电信网络诈骗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危害范围广、影响程度深,严重损害了双峰的形象。为拔除“两诈”犯罪这颗毒瘤,该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定决心,压实责任,推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为达到全面摸排管控的目的,该县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将人员摸排管控责任压实到乡镇,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组的分块包干负责制。县里抽调专人组成联合工作组进驻乡镇督导专项工作。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干部包干到户,责任到人,深入开展摸排、清理、教育、帮扶、管控工作,全面澄清外出务工人员、历年来被打击处理人员和现在可能从事违法犯罪的重点人员底数,建立数据库,对重点嫌疑对象实行动态管控。至今年8月底,共摸排出以来被打击处理人员1315人,疑似嫌疑对象39947人,重点嫌疑对象18483人,录入数据库9998人。对辖区内宾旅馆、出租房屋、金融通信网点等场所进行全面核查;对进出城主要路口和全县交通要道不定期设关堵卡;对网吧系统加强监管,多管齐下,挤压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

在打击治理中,他们坚持以打开路,铁腕整治,形成高压态势。公检法司等部门密切配合,深挖细查,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3年的专项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839人,其中刑拘待捕73人,逮捕407人,移送起诉385人,追回逃犯313人,打掉犯罪团伙72个,破获案件1607起,缴获手机、电脑、银行卡等作案工具4300余件,追赃挽损止付1200余万元。全县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逐年下降。

此次攻坚行动,将集中侦破一批案件,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摧毁一批团伙,铲除一批窝点,实现20全年案件数同比下降90%以上,退出全国重点整治地区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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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二)宣防工作全面铺开。积极开展“反诈集中宣传月”活动,集中开展反诈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乡村等“五进”活动,大力推广“国家反诈中心”app和国家反诈中心政务号,各部门开始动员起来,形成了“大水漫灌”的宣传氛围。

二、当前存在问题。

调研发现,当前基层普遍存在“两难两低一弱”问题。

(一)两卡治理难。

1、信息不共享。银行、通讯运营商各自能较好落实“十条举措”,但在落实过程中,银行、运营商、公安三家各自掌握的涉诈“两卡”数据未能相互共享,导致风险人员在一家银行或运营商的卡被采取管控措施以后,其他银行及运营商无法对该人员开展同步风险排查和管控。

2、群众投诉多。“十条举措”施行以来,银行、通讯运营商按要求增设了新开卡的条件,这与“放管服”改革政策的便民利民要求有所冲突。对大量客户采取限制非柜面业务交易、关停电话卡等措施,尚无行业内法律法规的支持,引发群众大量投诉。在处理群众投诉中,缺乏统一的受理处置流程,无规范的解除步骤与所需材料,公安、银行、通讯运营商三家责任不明,群众一些合理投诉短期内无法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