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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应急预案范文(12篇)

应急预案的制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包括人员、物资、设备等各种资源的调配和分工。应急预案的编写和执行需要不断总结和反思,以下是一些案例分析和实践经验的分享,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实际工作有所启发。

物流运输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

为认真做好春运期间全区客货运输工作,确保达到平安、和谐、有序,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春运期间发生自燃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保障公路畅通和运输安全,制度本预案。

成立潘集区交通运输局春运突发事件处置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处置小组对全系统春运期间出现突发事件负总责,并领导督促成员单位落实各项措施。如遇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发生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处置小组统一指挥协调救险抗灾并进行事故调查,指挥应急救援等工作。

1、运管所负责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严把“三关一监督”一旦发生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及时发布停运决定,负责抢险运力的统一调度指挥,维护应急状态下的运输市场秩序。

2、综合室负责掌握收集春运期间有关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成员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客运企业及时掌握道路信息,如遇自然灾害、客车停开,要提前告知旅客,及时调整运力,疏散滞留旅客。

4、县乡办负责建立公路安全防患机制,发现隐患按程序及时上报,对险情地段设立指示标志和警示标志。

5、局办公室负责组建公路抢修应急分队,落实清障人员、设备,组织力量抢修、清理路障,保障公路畅通。

6、各成员单位确保做好春运突发事件预防处理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

1、应急客车:(平电公司抽调备用)。

2、应急机械:(潘一实业公司抽调各用)。

1、统一领导指挥,按照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作战。

2、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物流企业应急管理预案范文优选

二〇一五年三月一日。

一、目的:

对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响应,减少损失,消除负面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二、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4、三级预案(一般)客户投诉,快件延误,快件丢失,快件短少,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

四、应急处置报告程序:

4、发生特别严重事件,采取特级预案,报告给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副组长、组长,组长、副组长、成员临时成立处理分队,现场处置,在24小时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上报给相关管理部门。

五、处置措施:

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仓库发生安全事故,为确保人财物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制定本应急预案。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

灭火组:xxx

通信联络组:xxx

安全防护组:xxx

救护组:xxx

成员:xxx、xxx、xxx、xxx

1、无论任何部门(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向公司保卫部联系(xx-xxx-xxx)和向公安消防队报警(119)。

2、报警时要沉着冷静,应向消防队“119”接警人员讲清楚以下几个内容:

(1)报警人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2)失火的准确地理位置;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员的询问;

(5)打完电话,应组织人员到各个路口等待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同时报告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灭火前的必要准备工作,及时记录火灾情况。

(6)安全防护组及时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

(7)门卫值班人员在火灾事故期间,严格控制出入车辆和人员。

疏散引导组在发生火灾时,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其次在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同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己的安全,疏散后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车通道和利于火灾扑救的安全地点,物资的放置点要留有1至2名人员看守,防止疏散后有物资形成新的火点。

1、在疏散时,要先疏散容易起火物资和贵重物资。

2、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

1、报警后,灭火组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听从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在总指挥未到达的情况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2、灭火组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周围,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3、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子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

4、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1、通信联络组

(1)通信联络组在报警后,立即通知公司保卫部和各小组成员到达火灾现场;

(3)将火场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给消防队,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

2、安全防护组

(2)派一名人员到路口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3)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阴然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协助对火场进行现场调查。

3、救护组

(2)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处理,必要时拨打120救护。

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1、当仓库遇火灾时,安保或仓库人员向仓库主要负责人报告仓库火灾情况,有仓库主要负责人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公司法人代表,并立即拨打“119”报警,由公司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根据情况立即组织实施消防应急预案和应急抢救。

2、仓库主要负责人在等待救援时,应根据情况立即组织义务消防人员进行灭火和人员疏散。

3、仓库安全主管,物业安保部经理等主要负责人,在接到报警通知后,在短时间内立即赶到现场,根据应急预案流程进行实施。

1、火警电话:119。报警内容:单位名称、路名、交叉路口路牌、起火部位、燃烧物品、燃烧情况、报警人姓名、联系电话、并派人在交叉路口等候。

2、仓库消防器材储备

二氧化碳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黄沙,消火栓

3、消防器材使用:

1)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电子,电器产品,办公用品等,达到冷却效果。

2)abc干粉灭火器适用于各种商品,达到覆盖窒息效果。

3)泡沫灭火器,黄沙适用于油类等各种液体危险品,达到覆盖窒息效果。

4)火灾面积过大应使用消火栓,油类物品燃烧应禁止用水。

4,灭火器使用:

1)右手拔去保险销。

2)左手拿住喷头。

3)左手按下手柄,对准火焰根部频频扫射。

遇到火灾事故时,要先判明灾情和自己的实际处境,能灭则灭,不能灭则迅速撤离或躲避,开展自救或等待救援。

1、当出现火警时,各岗位员工应立即放下手中的工作,关闭自己管辖区内的电源。

2、按照消防应急预案的疏散指示图进行紧急疏散,在规定的区域内从最近的安全通道迅速撤离,在疏散过程中不要奔跑。由于烟雾中存在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对人体毒性较大。因此,在撤离过程中不要奔跑。由于烟雾中存在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对人体毒性较大。因此,在撤离时一般不要逆烟撤退,用湿毛巾等物品捂住口、鼻、弯腰、压低重心,低头快速前进,烟雾大时,应贴着墙壁,摸着通道、管道等快速撤退。

3、库区着火后,位于火源内侧的人员,因尽一切可能穿过火源撤至火源外侧,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灭火或撤退方法。

4、所有人员撤离到临时集合点报到,由各部门主管清点人数后向仓库主要负责人报告,仓库负责人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后,向公司法人汇报。

1、双休日、节假日及员工下班后遇警,由值班保安队长迅速判断报警,同时尽快通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安保负责整个仓库的财产安全、防止失窃。

2、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接通知后因迅速赶到事故现场,配合安保部经理、仓库安全主管组织义务消防队员与安保进行灭火。

3、安保应及时开启火灾现场的消防安全门,并协助仓库主要负责人进行人员疏散

4、安保队长负责在火灾区外进行搜索,直至确认在灭火区内没有人员留下。

5、维修部应立即切断库区内所有非消防电源,并保证各类消防电源正常供应。

6、单证部或财务部等重要部门员工应将自己负责的重要文件及帐目等凭证带出火灾区。

7、操作部经理应指挥叉车司机将库区内所有叉车开出仓库,并停放到远离火灾现场不影响消防车辆进出的通道上。

8、办公室负责人,内勤,汽车司机应及时备好急救药品和车辆,随时准备急救和运送伤员到医院抢救。

9、各部门经理必须承担起管理和保护自己区域内员工的责任,并帮助他们安全而迅速火灾区。

物流企业应急管理预案范文优选

一、目的:

对突发性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减少损失,消除负面影响,尽量恢复正常生产。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四、应急处置报告程序:

五、处置措施:

六、处置要求:

防患为主,保障有力,果断迅速,处理有力;

七、善后处理工作:

1、对每一次应急处理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2、对每一次处理的过程结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抒定防患措施,避免事故再发生;

3、及时上报,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4、群体事件,顾全大局,将事件控制到最小范围,避免事件扩大;

5、接受相关部门和媒体的监督、检查,明确公示;

6、下面报道、宣传,弘扬企业文化形象;

八、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联系方式:组。

物流运输企业春运的应急预案

20xx年春运时间从1月10日起至2月18日结束。为应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因各种突发性事件导致大量旅客滞留和群体性的事件等情况,及时、妥善采取处置措施,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结合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安监科,郑远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海军、刘立军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春运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联系电话:xxxx。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市农村处、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市海事局及市运输总公司、市公交公司、迅达运输公司要分别成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应急事件。

(一)负责春运应急预案启动,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二)研究制定应急处理公路、水上交通突发事件以及紧急运输保障的措施。

(三)研究制定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处置对策和措施。

(四)接收上级应急指挥部指令,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交通部门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五)应急处置因雨、雪、雾等恶劣天气或冰冻等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阻断,公路、水路交通发生安全事故时,快速排除险情和障碍,并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六)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急需调用的大宗物资、旅客运输所需的车辆、船舶等。

(七)应急处置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的新闻媒体宣传组织等。

(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本辖区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

(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农村处、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处:因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造成交通阻断或人为破坏造成道路中断时,及时组织人员、机械、物资进行抢修保通,保障公路畅通。

(三)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根据全市营运客车总数的5%预留机动运力,将应急车辆的单位、驾驶员姓名、车号、座位数等情况登记造册。在运输高峰时段,按照应急客、货运输的要求,及时调配车辆,满足各类道路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需要。

(四)市海事局:负责水上交通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发布航行警(通)告,特殊情况下采取停航、封航等措施。

1、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上报市局应急指挥办公室,随时报告事件动态。

2、全力维护运输秩序,保障救援工作有序开展。

3、发生旅客大量滞留时,为旅客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保障。

4、预留一定数量的客、货车辆作为应急抢险运力。

(一)公路发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公路应急预案,公路部门应迅速开展工作,成立临时指挥小组,研究制定处置方案,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2、出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造成公路通行困难时,协调交警部门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对造成公路阻断的路段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和抢修,必要时开辟绕行线路。

(二)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1、在突发事件中,需要调集车辆等运输保障力量时,运输部门立即开展工作,启动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及行车安全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预备车辆,进入紧急状态,随时听候调遣。

3、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安排运输力量,在最短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抢运紧急物资。

4、确保运输安全有序,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不确定性事件的发生,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三)水上交通应急处理。

辖区水上出现一般险情时,启动水上运输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发生特别重大事件时,在上报局应急办公室的同时,上报市安全生产应急中心。

(四)新闻宣传应急处理。

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发生后,事发单位经确认后要第一时间向市局报告有关情况,市局将按有关规定,遵循实事求是、准确及时的原则,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各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公布突发事件报告电话,保证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畅通。

各单位请于20xx年1月10日前将各单位春运应急工作预案、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联系电话和应急值班人员表报送局应急办公室。

(一)各单位要按制定的相应应急方案或措施,合理安排人员,确保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并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按照“谁值班,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接到紧急任务指令时,要认真、负责、冷静、及时的开展工作。

(三)接到应急任务安排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任务,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的有关单位的领导、直接责任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对执行任务中作风散漫、贻误时机、未能及时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将按上级规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物流应急预案策划

20__年上半年,我司在集团公司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下,以“大力夯实贸易业务,全力推进产业多元化”两大发展主题,紧密关注市场动态;积极扩张业务规模;精心寻求新产业突破;不断细化内部管理;有效执行项目绩效奖励制度;切实改善员工工作环境。全体员工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公司主营业务呈规模发展,产业多元化探索有收获,超额完成了上半年目标任务。现将20__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主要业绩指标完成情况。

半年来,赣铁物流全体员工秉承“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优良作风,克服人员少、资金紧等困难,广开营销渠道,严控内外成本,确保利润最大化,上半年,我司实现主营业务销售收入1.66亿元,同比增长174.06%,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106%。实现利润188万元,同比增长53.46%,完成年度利润目标的70.6%。上交税金58.5万元,人均利税3.66万元;分摊新办公楼房租与物业管理费共计39.06万元。

(四)上半年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完成情况详见下表: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力夯实贸易经营业务。

上半年,贸易业务业务得到规模发展。共完成钢材销售。

2.8万吨,化工产品产品销售4749.169吨,实现收入1.64亿元,利润352.42万元。

1、积极扩张钢材供应业务规规模。

的;三是客户队伍实现了从铁路工程领域向其他领域客户转变;四是业务开拓实现了从完全以领导为中心向部分以员工为中心的转变。公司的经营能力,员工的业务能力都得到了空前的提高。

2、化工产品经营业务。

化工贸易业务实现销售收入4410.53万元,较去年同期降低,实现利润55.7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1.6%。同时帐面利润拟向集团分流60万元的经营利润。

(二)其他经营业务。

1、车辆租赁业务。

实现毛利润14.8万元,公司现有用于租赁业务的车辆仅四辆,两辆由征迁办承租,两辆由赣铁投租赁。上述四车均为09年购买的。之后集团公司内部再无车辆租赁要求。

2、咨询服务业务。

服务实现毛利润70万元,有效降低了企业税赋率。

(三)多元化产业发展探索。

1、成品油经营业务(加油站业务)。20__年,物流公司提出了发展成品油经营业务的思路,一年来,围绕成品油经营业务最主要的环节,加油站土地的取得做了大量的工作。目前,高安市初步落实了两地块,土地价格暂定为45元/亩。其他县市的工作推进阻力大。

高安土地的初步落实一是由于我们集团在高安进行了大量的投资,有力的支持了高安的发展,与陶瓷交流中心项目打包在一起商谈的,这一方式可以限制一部分人来参与竞拍。二是我们采用了自己去解决加油站布点土地规划,再拿地的方式,因此土地布点规划必须我们跑下来的,且不占用当地的加油站布点指标,地方政府才同意以普通商业用地的价格成交。

项目推进阻力主要原因:近年来,由于中石油、中石化为了扩大各自的市场份额,在各县市大力扩张加油站的布点工作,造成加油站供地紧张,价格飙升,从而引来了更多市场力量追逐,又进一步加深了加油站土地价格的攀高,现在各地级市加油站用地的价格高于当地商住用地价格,因此,价高且竞争激烈是当前加油站土地供应市场的现状。

2、物流园区项目。

20__年按照领导的部署,物流公司与赣铁投公司共同运。

作新余、高安两地的物流用地项目,目前项目用地正在报批之中。高安1200亩土地项目中,其中200亩位于八井镇,为工业仓储用地,高安政府有用地指标,所以不需要报国土资源厅审批,也不需要省方解决用地指标,近期就可以开展该地块的报批和购买。经初步双方协商,该地块价格按5.5万元/亩执行。按我司的初步规划该地块拟依托八井的建陶基地专用线建设集“汽运、货场、仓库、配送”等功能的物流基地。

3.收购银行不良信贷债权项目。

按国家政策,四大国有银行在经营中形成的不良贷款都是打包给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如长城、华融,信达等。这些公司会把上述债权进行对外拍卖。因为浙江铁投介绍他们在这块做得较好,所以我们想学习和尝试一下,目前已和长城、华融公司接触了,其他工作有待深论证。

(四)对外投资情况(江西省南方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我公司唯一的对外投资就是投资南方能源公司,现金投资135万元,占45%的股份,是大股东之一。由于物流公司对加油站土地的运作尚在进行之中,因此公司尚未开业经营,经股东商议,公司决定先开展化工产品经营业务,化工产品经营许可证正在办理之中,近期获得批准。今年上半年尚未取得营业收入,开办支出为3.5万元,利润—2万元。

四、融资情况。

供热企业应急预案

有效应对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以下简称供热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供热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或发生在行政区域外但影响我市集中供热,应由我市处置或参与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政企联动,专业处置;军地结合,公众参与;公开透明,正确引导等。

1.5风险评估。

城市集中供热目前总体形势严峻,我市供热发展较早,供热设施年久老化现象严重,因综合管位路由选址难等问题制约了改造的进度,致使目前部分老旧供热锅炉和管网尚在运行。

城市集中供热运行过程中,受行业自身和外界因素影响,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风险因素:热源点锅炉、换热站等压力容器存在爆炸风险,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导致供热中断;老化的蒸汽管网和高温水管网存在破裂泄漏风险,容易引发人员伤亡和导致供热中断;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热源供应不足,导致供热中断;自然灾害、煤炭不足、停水停电、施工破坏、人为因素、其他行业事故等导致供热中断。

1.6事件分级。

供热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划分为4个级别: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

1.6.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供热突发事件:

(2)造成1千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1.6.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供热突发事件:

(2)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1.6.3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2)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1.6.4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2)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的。

2.1市城市集中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分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青岛银保监局、市通信管理局、青岛供电公司、青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各区(市)政府分管领导。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供热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组织指挥较大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给予支持;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负责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的建设管理及应急管理宣教培训等工作;根据供热突发事件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指导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做好一般供热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承担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2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市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落实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有关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市级供热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与实施;建立供热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依法依规报告信息;负责组织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负责供热应急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协调区(市)政府做好一般供热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供热突发事件有关新闻报道、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等工作。

市委网信办: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分析和舆论引导等工作,指导事发单位及时正面发声。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供热设施的应急抢修;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报抢修信息;负责收集、报送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参与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处理;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处置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协调事发地区(市)对受损道路及其他工程设施进行抢修恢复;参与有关供热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市发展改革委:协助主管部门做好限制、暂停有关工业企业用热的组织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必要时可依法实行交通管制。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施现场管制。

市财政局:负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落实及使用监管和评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为突发事件中遭受伤害的职工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为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协调事件现场人员和物资的运送;按指挥部命令,开辟高速公路应急救援“绿色通道”。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医疗救治及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事故期间,污染事件处置的统筹协调、监督及调查。

市应急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供热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现场处置人员餐饮等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协助当地区(市)政府组织群众安置,视情组织救灾捐赠、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及其监督使用。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调控。对发生火灾、伤亡事故的突发事件,负责组织参与救援。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监测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

市总工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善后处置工作。

青岛银保监局:负责协调保险机构做好灾后保险理赔工作。

青岛供电公司: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相关的供电保障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负责协调通信运营商做好供热突发事件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青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本集团职责范围内供热突发事件的信息研判、先期处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规程组织抢修;按照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参与其他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应急供水、排水保障工作。

各区(市)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同相关企业做好较大及以上供热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工作;负责抢修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受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疏散、转移、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工作。

其他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职能,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必要时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参与救援抢险。

3.1预防。

各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监测。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各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气象、地震、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发布预警后,应对重点部位、危险源进行持续性监测,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工作要求。

3.3预测。

在信息监测的基础上,各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监测信息的分析、汇总情况,及时对隐患信息进行预测判断;对于外地已发生的突发事件,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4.1预警分级。

依据供热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结合城市集中供热实际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4.1.1蓝色预警级别(四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蓝色预警:

(1)可能造成1千户以上1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2)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一般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情形。

4.1.2黄色预警级别(三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黄色预警:

(1)可能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2)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较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情形。

4.1.3橙色预警级别(二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橙色预警:

(1)可能造成3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24小时以上的;

(2)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情形。

4.1.4红色预警级别(一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红色预警:

(1)可能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热48小时以上的;

(2)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集中供热突发事件的情形。

4.2预警发布。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橙色、红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预警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网站、微博、内部专用网络等向社会发布或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4.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单位)、区(市)人民政府应密切关注形势的发展态势,及时作出响应;加强职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4.3.1蓝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落实24小时带值班制度,加强信息监控、收集;

(2)向受影响用户发布有关信息;

(3)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4)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5)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3.2黄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4)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供热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

(6)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4.3.3橙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受影响范围居民应急供热的准备工作;

(2)做好限制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量的准备工作;

(3)组织市级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协同处置;

(4)做好省、国务院领导或工作组来青指挥的相关准备工作。

4.3.4红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做好停止公共建筑和工业生产用热的准备工作;

(2)做好启动应急热源等其他应急供热措施的准备工作。

4.4预警变更与解除。

预警信息发布部门(单位)要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

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的部门(单位)应立即宣布解除警报,或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报告责任主体:事发单位、各级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是受理报告和向上级政府及其部门报告供热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接报的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单位)要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属地政府、上级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报告。特殊情况下,基层单位可以越一级上报,并同时报告所在区(市)政府。

报告时限和程序: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应立即核实并应于2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5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中心、市政府报告有关初步情况。对于核报的信息,也应于2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5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报告,严禁出现迟报、漏报、瞒报等问题。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依据《青岛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置规程》(青政办发〔2020〕2号),经研判确定为敏感突发事件的,不受突发事件分级标准限制,也应于1小时内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应急指挥中心、市政府相关领导报告。

报告内容: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也应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分别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市政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82879534。

6.1先期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接报的市、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6.2分级响应。

(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由事发地区(市)政府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区(市)政府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根据区(市)政府的请求和实际需要,市有关部门(单位)启动部门应急响应配合处置。

(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区(市)政府,以及供热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

(3)重大供热突发事件: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单位、区(市)政府,以及市综合、专业、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4)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度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6.3指挥与协调。

(1)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区(市)政府分管领导或区(市)政府部门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对于一般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区(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进行协调处置。

(2)较大供热突发事件:区(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对于较大突发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多的事件等,区(市)政府主要领导,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进行协调处置。

(3)重大供热突发事件:区(市)政府主要领导,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

(4)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

涉及我市两个以上区(市)行政区域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的,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协调处置。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省、国家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6.4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视情设置若干工作组,建立现场指挥部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1)综合协调组: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资料收集归档,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及其他专业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2)设施抢修组: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参加。负责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和现场指挥部的指示,制定应急处置具体措施,按照预案和事件处置规程迅速组织力量、设备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3)交通治安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事发地区(市)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事件现场警戒、依法维护突发事件现场及周边区域社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对已死亡人员进行身份检查、验证等工作。

(4)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事发地区(市)政府等组成。主要负责组织协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应急运输保障,确保抢险救援物资、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5)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区(市)政府牵头,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通信管理局、青岛供电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应急处置经费拨付,应急物资、设备等的筹集、调拨,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提供应急所需通信、电力保障及其他应急处置保障;提供应急救援现场人员办公、食宿的后勤保障等。

(6)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网信办、事发地区(市)政府、市城市管理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新闻报道计划,协调、安排新闻报道、新闻发布会、现场媒体记者管理等工作;负责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研判、引导,宣传公众自救防护知识等工作。

(7)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医疗救治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国家规定的单位牵头,应急、公安、工会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9)专家组: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召集相关领域专家、部门(单位)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各单位上报和现场收集掌握的信息,对整个事件进行评估研判,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决策建议,视情向社会公众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等工作。

6.5处置措施。

6.5.1一般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1)通知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先期处置,通知支援队伍做好备勤支援准备;

(2)调度处置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赶赴现场;

(3)视情况进行交通调流;

(4)视情况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5)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好现场人员疏散等工作,设置警示标志;

(6)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引发居民恐慌;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6.5.2较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在采取一般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视情调度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赶赴现场参与处置;

(2)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现场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提供抢修条件;

(3)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应急取暖相关工作;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6.5.3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在采取较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通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提前准备空调、电暖器等取暖设施;

(2)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限供,优先保障居民用户用热;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6.5.4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在采取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对非居民用户用热进行停供,优先保障居民用户用热;

(2)对重点用热单位、居民区,调配应急热源予以保障;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6.6扩大响应。

如供热突发事件事态进一步扩大,或者突发事件已经波及到我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超出我市控制能力,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建议,经市领导同意,向驻青部队或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6.7应急联动。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与周边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各区(市)政府应健全与属地中央、省、市大型企业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应急值守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6.8社会动员。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户外显示屏、短信等向社会公众发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6.9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经组织专家会商,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并恢复供热,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有序的原则。各区(市)政府、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一般突发事件处置信息由事发地区(市)政府负责发布。市政府或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处置的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会同市新闻宣传主管部门负责发布。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区(市)政府、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做好网络和媒体的舆情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8.1善后处置。

事件处置结束,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组织开展供热突发事件损害调查核定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8.2社会救助。

应急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和统计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司法部门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和有关社会力量为突发事件涉及的人员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协助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开展心理咨询、抚慰等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8.3保险理赔。

供热突发事件发生后,保险监管机构要督促有关保险公司及时开展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8.4总结评估。

供热突发事件结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进行分析和总结评估,15日内书面报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8.5恢复重建。

事件处置结束,事发地区(市)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9.1救援队伍及设备物资保障。

各供热专业部门应建立满足处置一般突发事件需要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以供热专业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处置为主。当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可请求所在区(市)政府给予支援。

各区(市)政府应建立满足处置较大突发事件需要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并储备一定数量的设备物资。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需要及时补充和更新。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应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及时调派所属抢险救援力量赴现场参与处置。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依托青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市级供热抢险救援队伍,健全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完善物资储备。当发生供热突发事件时,根据现场处置需求,及时调遣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当抢险队伍和物资保障能力不能满足抢险需要时,各区(市)政府和相关企业可采取合同履约或有偿预约服务的方式,与市级专业抢险救援队伍或设备物资供应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优先调用。

建立抢险队伍和物资共享机制。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派或临时征用各区(市)政府或相关企业抢险队伍和物资,各单位应按照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指令落实到位。

9.2通信保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完善处置供热突发事件通讯网络和信息发布渠道,加强日常畅通调度,确保供热应急工作联络畅通。

应急响应期间,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应保证随时接收上级的指示和事发地的信息;指挥部领导、成员及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人员应24小保持通讯渠道畅通。

9.3交通保障。

铁路、公路、港航、航空部门应确保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救灾物资、救援设备优先运输。处置突发事件期间配备由指挥部制发的应急标志的应急处置工作人员和交通工具可以优先通行,事后应当及时交回应急标志。交通设施受损时,交通、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现场应急指挥部要按照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事发地现场应急指挥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9.4治安保障。

公安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治安防范,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区(市)政府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5后勤保障。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会同事发地区(市)政府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事发地区(市)政府负责汇总统计参加抢险救援队伍、人数情况,组织镇(街道)等单位配合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6经费保障。

处置突发事件所需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区(市)政府分级负担。

市、区(市)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10.1宣教培训。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预案发布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10.2应急演练。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市供热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至少每2年应进行1次演练。各供热企业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演练音像资料等应及时归档保存备查。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2.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实施,并按规定向市政府备案。各区(市)政府应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规定进行备案。

12.2预案修订。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

12.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物流应急预案

一、演习目:

为进一步强化提升**物流园区应变突发事故能力,规范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带来危害,20xx年6月2日,**市**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牵头在园区举行消防灭火和应急演练。

二、消防演习程序

1;报警程序

(1)发生火警,任何员工都必须立即报告。首先把火警情况报当班队长,当班队长立即通知公司领导及有关人员到现场确认、支援。

(2)经确认火警属实,立即通知公司领导,按计划迅速召集保安部义务消防队员尽快到达火灾现场。

(3)公司值班领导到场指挥人员进行灭火和救人工作。

2、疏散抢救(保安部及相关人员)

(1)引导人员向安全区疏散,护送行为不便者撤离险境,在自身安全完全得到保证前提下,检查是否有人留在火区内;安置好从着火区疏散下来人员,并安抚稳定其情绪。

(2)疏散次序:先从着火区开始,再从着火区以外开始,使公司业主不到处乱跑。

(3)疏散过程中如遇有浓烟要用打湿毛巾、手帕或其它衣物、物品堵住口鼻。

3、组织灭火(保安部和义务消防队员)

(1)保安部和义务消防队员负责接好消防栓,铺设水带做好灭火准备。

(2)携带灭火工具到着火区域查明是否有火势蔓延可能,并及时扑灭蔓延过来火焰。

(3)针对不同燃烧采用不同灭火方法。

(4)组织人员仔细复查明火、暗火、余火情况,防止死灰复燃。

4、安全警戒(保安负责)

(1)火灾区域外围警戒任务时清除路障,指导车辆离开现场,劝导过路行人及无关人员离开现场,维护好园区外围秩序。

(2)火灾现场警戒任务是设立安全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着火区域。

(3)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好消防器材,指导疏散人员向安全区域有序地撤离

三、实战操作(园区堆放固体物料火灾)

主要使用消防器材--干粉灭火器

使用方法1)使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时,应手提灭火器提把,迅速赶往着火处。

2)在距离起火点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在室外使用时,应占据上风方向。

3)使用前,应先把灭火器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干粉松动。

4)如使用是内装式干粉灭火器,应先拔下保险销,

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用力压下压把,干粉便会从喷嘴喷射出来。

5)用干粉灭火器扑救火灾时,应从火焰侧面,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并由远而近,左右扫射,快速推进,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

实战演练

(1)由保安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现场操作。

(2)参加人员四人分成一组,轮换上场进行实际操作,体验正确动作要领。

(3)余火扑灭后,要用沙土全部覆盖。

企业安全应急预案

通过公司工程技术和安全部门、项目部负责人对本工程的基本情况,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进行考核分析,确定本项目的主要危险源如下:

1、施工临时用电;

2、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除、使用;

3、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外架搭设。

〈一〉施工临时用电:

4、对电工班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电工必须持有××省劳动厅颁发的操作证书,持证上岗;

5、严格执行电工值班巡视制度,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6、严禁非电工人员私自改动用电线路或私拉乱接电线;

7、电工作业时实行挂牌制,并由项目部指定专职人员进行监护;

8、对各种电器设备要采取防潮、防雨、防雷等设施;

9、照明线路使用三芯电缆,杜绝使用护套线;

10、室内照明灯具安装高度必须大于2.4m,室外照明灯具安装高度须离地面3m以上,且有可靠的防雨、接地等措施。

〈二〉塔式起重机:

1、塔式起重机必须是省建设厅的备案产品,且在××市建委安全监督站进行登记备案;

3、塔式起重机的安装人员必须持有相关的上岗资格证,安装时有专人监护;

4、塔式起重机的钢筋混凝土基础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

5、塔式起重机的各种限位装置、安全保护装置和信号装置必须可靠、灵敏、安全;

6、塔式起重机在使用中,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效的上岗证;

7、对塔式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书面安全交底;

8、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塔式起重机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执行“十不吊”的规定。服从信号指挥人员的正确指挥。

〈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外架搭设:

1、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临边,包括预留洞口、楼梯口等必须设置可靠的防护措施;

2、2m以上处进行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安全带;

3、禁止主体交叉作业;

5、按要求设置安全通道;

6、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7、高处作业人员要采取措施,确保工具、砖块等小物品放置安全。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8、编制外脚手架施工方案,并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进行安装;

9、架子搭设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登高架设作业操作证,按照批准的搭设方案进行施工;

11、外架使用的钢管、扣件必须符合要求,杜绝使用劣质管件;

12、外架搭设完成后必须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后方可使用;

企业应急预案

一般说来,机械加工企业是集机械冷加工、机械热加工、表面处理、热处理、锻铸造、木加工、橡胶塑料加工等综合加工能力及水、电、气、暖供应的动力运行为一体的,存在生产任务多、生产工艺复杂等特点,涉及到喷漆、油封、铸造、热处理、电炉、油库、空气压缩站、锅炉房、压力容器、变配电站等十余类危险源。这些危险源蕴含着相当大的能量,一旦失控,所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将是相当巨大的。所以,对于机械加工企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势在必行。

事故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危险源的辨识和分析、预案编制两部分。

1. 1危险源的辨识与分析

1.1.1辨识依据

危险源的辨识是依据物质的危险特性、数量及其工艺过程的危险性等来进行的。通过对作业场所进行潜在事故分析,针对不同作业场所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危险性评价以辨识危险源。如;对油库、油封间、喷漆间等作业场所可采用“火灾爆炸危险性指数(f&el)评价法”进行危险性评价;对变配电场所、设施等采用“k.j格莱姆打分法(d=l×e×c)”进行危险性评价;对变配电场所、设施等采用”k.j格莱姆打分法(d=l×e×c)”进行危险性评价;对压力容器设备等按“d=特质+容量+压力+温度+操作情况”进行危险性计算评价。

1.1.2 分类

危险源主要分为生产作业场所危险源和贮存场所危险源。

1.1.3 辨识指标

a.依据《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gb18218—2000)辨识出重大危险源;

b.虽非重大危险源,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源。

上述两类危险源可合称为企业重要危险源,需制定应急预案。

1.2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

1.2.1编制原则

在危险源潜在事故分析的基础上,应着手进行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编制时注意以下事项:

对每一个重要危险源都编制一套事故应争预案;

对潜在事故危险的性质、规模、后果以及紧急情况发生时的可能关系进行预测和评估;

预案中包括召集危险源现场和非现场的主要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的规定;

确保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所需人员能及时、迅速到达,保障所需应急物资的供给;

当需要寻求外部援助时,先弄清外援到达现场实施抢救所需的时间,然后考虑在这个时间内员工能否控制事故的进一步发展。

1.2.2 报警和联络

能及时将任何突发事故或紧急状态迅速通知给所有有关员工和厂外人员,并做出安排。明确报警步骤,并告知所有员工,以确保能尽快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

根据危险设施的规模考虑报警系统的需求。

1.2.3 职责

一般机械加工企业的机构设置大同小异,除企业领导外,事故应急救援还包括安全部门、设备部门、保卫部门、基建部门、动力运行部门、财务部门、物资部门、工会等。因此,各应急组织应该由各相关的部门组成,以提高事故应急处理的效率。应急预案中应明确:由企业领导参与并组织成立的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面的事故管理。指挥部至少下设指挥部办公室、现场处理组、医疗后勤组等,以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1.2.3.1现场指挥的职责

事故发生时,由事故现场最高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控制和处理事故。

现场指挥在企业主要管理者到达事故现场之前担当其责任;评估事故的规模;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安全,减少设施和财产的损失;在消防队到来之前,直接参与指挥救护和灭火活动;安排寻找受伤者;安排非重要员工撤离到集中地带;做好与应急指挥部的通讯联系;为指挥部提供建议和信息。

1.2.3.2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指挥部主要由企业厂长、党委书记、主管安全生产副厂长、主管事故车间的副厂长以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等组成。

指挥部是企业中事故应急救援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应急救援工作;研究决定事故应急救援中的重大事项;判断是否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事故,是否要求外援帮助,并实施厂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在安全的地方,尝试对危险设施直接进行操作、控制;调查和评估事故的可能发展方向,以预测事故的发展过程;与消防人员、地方政府和政府安全监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向新闻媒体公布权威信息;负责事故信息对外公布;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1.2.3.3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物品的准备;负责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的综合协调;接到事故报告时立即向指挥部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就位,启动指挥部工作程序;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事故情况。

1.2.3.4现场处理组的职责

现场处理组主要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主管事故车间的副厂长和安全部门、保卫部门、设备部门、动力运行部门、基建部门、事故车间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

现场处理组负责故现场应急处理工作;对难以解决的紧急情况做出安排;指导危险设施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行,并与现场事故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的员工配合,指挥危险源现场人员撤离;积极组织抢险、救助伤员;维护事故现场秩序,设置警戒区,疏散无关人员;监控事故现场电气、设备、建筑和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状态,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向指挥部及时报告事故发展状况及应急救援事情况。

1.2.3.5医疗后勤组的职责

医疗后勤组主要由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和事故车间、工会、基建行政部门、财务部门、物资部门等单位主管领导组成。

医疗后勤组负责合理调配所需资源,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在危险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及时运送伤员;落实、跟踪伤员医疗情况以及医疗、抢险经费;组织事故现场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

1.2.4 现场措施

应急预案中现场措施的首要目的是控制和遏制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害。应急预案要具有足够的灵活性,以保证在事故现场能有效采取适当措施和做出决定。

应急预案中应考虑:

紧急情况出现时或事故发生后,各应急处理措施的先后顺序和时间安排;

针对不同类别的事故情况,所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

集合点与事故点之间最大程度拥有建筑物或天然屏障为宜;

指定专人建立所有到达集合点的员工名册,并及时将此信息告知应急指挥部;

指挥部指定专人核对与事故有关的人员到达集合点的名单;

事故处理结束后,指定专人对事故现场做好保护工作,为事故调查取证提供便利;

指挥部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对进入现场的人员进行指导。

2.1 预案演习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完成以后,组织职工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是非常必要的。演习时主要考虑验证以下方面:

在事故期间通讯系统是否能良好运作;

应急装备等状态是否良好,满足随时随地使用的要求;

应急救援组织能否及时参与事故抢救;

单位自救与寻求外援是否能良好结合;

采取的应急措施能否有效控制和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人员是否能安全、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2.2 预演要求

企业应要求每年对重要危险源进行一次事故演习,并将其长期化、制度化。

机械加工企业在我国分布较广,成立时间较长,危险源数量也较多,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规模不断扩大,重大事故的隐患也随之加重。因此,事故应急预案的完善与实施,应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在企业内长期执行下去。各类机械加工企业今后应继续深入“危险管理”的研究,拓展安全管理的范围,从预防事故和抑制事故损失两方面着手开展安全工作,形成一个现代的、完善的安全管理环境。

物流应急预案

为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领导:主管业务副院长、主管后勤副院长

成员:医院感染管理科、护理部、总务科、医务科,药剂科、放射科、检验科、病理科等部门主任及医疗废物收集管理员。

(一)全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当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或分管院长,下班时间报行政总值班。医院应在48小时内上报市卫生局及市环保局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二)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三)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 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处理;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七)一旦发生有人员感染,立即采取措施积极抢救。